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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苑漫步] 毛姆:对于某本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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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 发表于 2017-9-4 12:31: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来自: 加拿大
文: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每天清晨五点差五分,康德教授的仆人兰普准时叫醒了他。五点钟,康德穿着拖鞋、晨衣和睡帽,睡帽上面还戴着一顶三角帽,坐在书房里准备用早餐。早餐是一杯淡茶和一斗烟。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康德用来思考当天上午的讲座内容。然后他更衣下楼;讲堂就在他家的底楼。他从早上七点讲到九点。他的讲座广受欢迎,想要找到好位置你必须六点半之前就赶到。康德坐在一张小桌子后,用谈话的语调轻声讲课。他很少打手势,而是用幽默和丰富的例证来生动讲课内容。他的目标是教会学生独立思考,因此不喜欢学生们埋头苦记自己说的每一个字。

“先生们,不要这样写个不停,”有一次他这样说道。“我不是神谕。”

他习惯于把目光聚焦在离他最近的学生身上,通过他脸上的表情判断他是否理解了自己的话。但一件小事就能分散他的注意力。有一次一个学生外套上少了一粒纽扣,结果打断了他的思路;还有一次一个困倦的年轻人不停地打哈欠,康德于是停下来说道:

“如果一个人无法抑制地要打哈欠,那么根据礼仪他应当用一只手遮住嘴。”

九点钟康德回到房间,换回晨衣、睡帽、三角帽和拖鞋,继续他的研究,一直到下午一点差一刻。这时他起身向楼下的厨娘喊话,告诉她开饭时间,然后换好正装,回到书房,等待前来午餐的客人。客人的人数从来都在两人到五人之间。康德无法忍受独自进餐。据说有一次他实在找不到人陪他吃饭,便让仆人上街随便带一个人进来。康德一贯要求厨娘准时备餐,客人准时到达。他习惯在他希望客人出现的那一天才发出邀请,这样他们就不至于为了同他一道午餐而放弃其他的预约。有一段时间一位克劳斯教授除了星期天外天天都来他家吃饭,可康德依然坚持每天早上都向他送去邀请。

客人一旦到齐,康德就会吩咐仆人上菜,自己去客厅里取银勺子──他把这些宝贝和钱一起锁在一张书桌里。客人们在餐厅落座后,康德便说:“开始吧,先生们。”然后大吃起来。饭菜很丰盛。这是康德一天里唯一的一餐饭,有汤、有豆荚烧鱼、有烤肉,最后还有奶酪和时令水果。每位客人面前都有一瓶红葡萄酒和一瓶白葡萄酒,这样他就可以自由选择。

康德喜欢说话,而且喜欢一个人说,如果有人插嘴或反驳他会很不高兴。不过他的话非常令人愉快,因此很少有人介意由他来垄断整场谈话。他曾在一本书中写道:“当一个缺乏经历的年轻人参加一场规格档次超乎他想象的聚会时,他很容易在开口说话时感到窘迫(尤其是在有女士在场的情况下)。这时,以报纸上的某则新闻作为开场白是很不合适的,因为别人不明白他究竟为什么要说起这个。他这时一定刚从街上走过,因此谈论坏天气是最佳的引子。”

尽管他自己的餐桌前从来没有出现过女士,但康德还是一向惯于用这个方便的话题作为谈话的起始点。接着他会转向当天的国际国内新闻,然后由此谈及旅行者的见闻故事,异邦的奇特习俗,一般文学以及食物。最后他会讲些幽默故事。他的故事很多,而且讲得有声有色。这么做照他的说法是为了“让用餐在笑声中结束,这样可以促进消化。”他喜欢把午餐拉得很长,客人直到很晚才起身离席。客人们离开后康德不愿立刻坐下,免得瞌睡。他绝不允许自己打瞌睡,因为在他看来睡眠应当尽量节制,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延长生命。餐后他习惯作午后散步。

康德是个小个子,身高刚刚五英尺,胸廓也窄,两只肩膀一高一低,人瘦得皮包骨。他长着一只鹰钩鼻,但眉毛很好,肤色也很洁净。他的蓝眼睛虽然很小但很精神、很敏锐。他着装整洁漂亮,戴着一副金色的小假发,打一条黑领带,着一件领口和袖口绣花边的衬衫。他的外套、裤子和背心的质料精良,配着灰色的丝绸长袜和绣着银扣的鞋子。他的一只胳膊下夹着那顶三角帽,另一只手中拄着一根金头手杖。每天不论天晴还是下雨他都要散步,而且不多不少一个钟头。但如果天气过于恶劣的话,仆人就会跟在身后为他撑起一顶大伞。

他唯一一次没有散步是当他收到卢梭的《爱弥尔》时。那本书他读得爱不释手,结果在屋里呆了三天。他散步时走得很慢,因为他认为出汗对自己有害;而且他喜欢一个人走,因为他习惯用鼻孔呼吸,这样做在他看来是为了避免着凉──如果他和同伴一起散步的话,出于礼貌就不得不说话,那样就只能用嘴呼吸了。他每天一成不变地走着相同的路线──按照海涅的说法,他总是沿着林登街走上八个来回。他每天离家的时间也是分毫不差,镇上的人都能根据他出门的时间来对钟。回到家后康德返回书房读书写信,直到天色变暗。这时,他习惯把目光对准附近一座教堂的尖顶,接着思考此时恰好占据着他思维的问题。

关于这点还有一个故事:一天晚上康德发现,他怎么也看不到那个尖顶了,原来是旁边的几棵杨树长得太高,遮住了尖塔。这让康德坐立不安。幸运的是杨树的主人同意剪去树顶,这样康德就能继续怡然自得地思考问题了。九点四十五分,康德停下了他繁忙的工作。十点钟前他已经安稳地裹在被中了。

但就在1789年七月中旬到月底的某一天,康德踏出房门作午后散步时,没有走向林登街,而是走了另一个方向。哥尼斯堡的居民惊讶万分,纷纷议论世上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他们猜对了。康德刚刚得到消息:七月十四日巴黎的暴民攻陷了巴士底狱,释放了囚犯。法国大革命开始了。

康德出身贫寒。他的父亲是个马具匠,品德高尚,他的母亲是个十分虔诚的信徒。关于父母康德这样说道:“他们给与我的教育从道德角度来说是完美无缺的。每当我怀念他们时,心中都对此感激不尽。”他其实还可以进一步说,母亲严格的宗教信仰对他最终形成的哲学体系同样产生了重要影响。康德八岁上学,十六岁时进入哥尼斯堡大学。此时他的母亲已经去世。他的父亲很穷,除了支付他的食宿费用外无力给他更多的帮助。他从一个鞋匠叔叔那里得到过一些经济支持,他自己也做过家庭教师,而且──令人意外的是──还凭着他在台球和奥伯尔牌戏上的本事赢了点儿钱,这才读完了六年大学。

父亲死时,康德二十二岁,他的家庭就此解体。康德太太为丈夫生了十一个孩子,活下来的有五个:本文的主角康德本人、一个比他年幼许多的弟弟和三个女孩儿。姑娘们后来都做了用人,其中两个嫁给了同阶层的人,小弟弟由鞋匠叔叔照料。而康德在没能申请到一所当地学校的助理职位后,先后在数个外省乡绅家中做过家庭教师。他因此得以融入一个在举止礼仪方面远胜自己出身阶层的社交圈,从而培养出了后来令他卓尔不群的翩翩风度和优雅举止。就这样他度过了九年光阴。后来他取得了学位,在哥尼斯堡大学成为了一名讲师。他住在公寓里,吃饭时选择那些有可能遇见好伙伴的小饭馆。

但他十分挑剔。一次他被公寓里一只公鸡的叫声干扰了思考。他试图把这只鸡买下,但主人不愿意,于是他只好搬家。还有一次他搬家是因为一位同住的客人谈话过于乏味,另一次是因为大家希望他就学术问题做长篇大论,而这恰恰是他不愿意的。多年以后康德的经济情况才有了好转,能够买下一座自己的房子,还有一个仆人来照料起居。房子里的家具很少,屋里唯一的一幅画是一位朋友送给他的卢梭肖像。墙壁原先粉得雪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被油烟熏得漆黑,你甚至都能在上面写名字;一次一位客人真的这么干了,康德温和地批评了他。

“朋友,你为什么要扰动那经年的尘埃呢?这自然而然形成的帷幔难道不比金钱买来的要好吗?”

尽管康德活到了八十岁,但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出生的小镇六十英里。他身体时常不适,鲜有不受病痛折磨的时候。但他凭借意志力能够将注意力从身体的感觉上转移开,就好像它们与自己无关一样。“他喜欢说,一个人应该学会适应自己的身体。”他性格开朗,对所有人都友好体贴;但他十分拘礼。他尊重别人,也希望别人以相同的尊重回敬他。当他声名鹊起时,人们纷纷热切地想要见他一面,于是找中间人牵线搭桥,邀请康德来自己家中做客;但康德总是要求这些人先来他家作礼节性的拜访,然后才答应回访,不论他们是怎样的名流。

伊曼努尔·康德


我刚才对康德其人及其生平做了一个简要的介绍,为的是激发读者对这位大哲学家的兴趣,好引诱他有足够的耐心读完我下面将要展开的对其一本著作的读后感。这本书有一个有些令人望而生畏的标题:《判断力批判》。这本书讨论了两个主题:审美与目的论。这里我想第一时间澄清,我只打算讨论第一个问题──审美。而且对于自己的观点我也不敢抱太大信心,因为我完全清楚我一个小说家胆敢涉足这样的问题,一定会被认作自以为是。

我不想装哲学家,我仅仅是一个终身热爱艺术的人。我只敢说,我通过自身经验了解一些创作的过程;而作为一名小说家,我也能够不失偏颇地看待审美的核心主题──“美”。小说是一门艺术,但不是完美的艺术。伟大的小说可以讨论人类心中的所有激情,窥探他那多变而哀伤的灵魂深处,分析人际关系,描述文明或是创造不朽的人物;但美却只有在某个字被意外误用时才会出现在小说中。我们小说家不得不将美留给诗人。

但在我开始评论康德的审美观点之前我必须告诉读者一件奇怪的事:他似乎完全没有审美感官。一位传记家如是写道:“他似乎从不对绘画或雕刻表现出任何兴趣,即便对其中的珍品亦是如此。哪怕他站在收藏着倾国倾城的艺术品的画廊中,我也从未注意到他曾把目光转向这些杰作,或以任何方式表现出对艺术家技艺的欣赏。”他不是十八世纪的人们所说的那种“多愁善感之人”。他两次认真地考虑过婚姻问题,但他花了太长时间思考这一步的利与弊,结果一位他心中有意的年轻女士另嫁他人,另一位在他做出决定前离开了哥尼斯堡。

我想这足以说明他没有坠入爱河,不然的话他肯定能轻而易举地为心中的渴望找出充足的理由,即便他是位哲学家。他的两个已婚姊妹也住在哥尼斯堡,但康德在二十五年里没有和她们说过一句话。他对此的理由是,他没有什么要对她们说的。这听上去很理性。尽管我们不由地哀叹他缺少心肝,但当我们回想起多少次我们的胆怯迫使我们绞尽脑汁地同那些与自己除了血缘关系外没有任何其他共同之处的人没话找话时,我们又不得不佩服他的意志力。

他只有关系很近的熟人,却没有朋友;他们生病时他也从不去看望,只是每天派人前去问询。他们死时康德只是说:“让逝者在逝者中安息吧,”然后就把他们抛出脑外。他感情既不冲动也不外露,但和蔼、慷慨(在他那份微薄家产的限度内)、乐于助人。他有深邃的智慧和惊人的思辨力,但他的情感天赋非常贫瘠。

因此,康德居然能就这个涉及情感的问题发表这么多睿智且深刻的见地,这不能不令人愈发惊讶。在他看来,美当然是脱离于客体的。客体仅仅给了我们某种特定快感的语言符号。康德还发现艺术能赋予那些本质上丑陋的事物以美感。不过对于这一论断他有所保留地承认,某些事物的艺术表现形式是如此丑陋,以至于令人作呕。这一点某些现代派画家最好牢记。他还暗示,当实际经验过于平凡时,艺术家可以通过想象使自然素材升华为超越自然的艺术。凭这一点我们几乎可以认为康德甚至预见了当代抽象艺术。

一个哲学家的思维很大程度上是由其个性决定的。因此我们不难料到,康德对于美学问题的研究方式是纯理性的。它的目标是要证明美所带来的快感完全是思维的结果。他对这一论题的切入点也很有意思。康德首先在愉悦和美之间做出区分。他认为美所带来的快乐是不受任何利益影响的;而愉悦是感官接受到的快乐,因此愉悦产生倾向性,而倾向性则与欲望以及利益紧密相连。

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说明康德的观点:当我看着柏埃斯图姆的多利斯风格的神庙时, 我所感受的快乐是不受任何利益影响的,因此我可以很肯定地把这称作“美”;可是当我看见一只熟透的桃子时,它在我心中激起的快乐就不无利益关系了,因为它勾起了我品尝的欲望,因此只能称作“愉悦”而非美丽。各人的感官不尽相同,因此令我愉悦之物可能会令你无动于衷。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根据个人品味评判愉悦,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愉悦带来的满足仅仅是一种快感,因此康德声称它毫无价值。这是个很难让人接受的论断。在我看来对此的唯一解释就是康德坚信只有思维能力才具有真正的价值。既然美是脱离于感官的(因为感官必定与利益瓜葛),那么色彩、魅惑和情感这些仅仅带来快感的感官事物就与美毫无关系。这个结论当然令人诧异。

尽管乍听起来十分荒唐,但康德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论断,其逻辑还是十分清晰的。人类的感官能力各不相同。假如美依赖于感官,那就不存在一个标准的评判法则,美学也将不复存在。假如对于美的判断──或者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称为审美──要具备任何准确性,那它就不能依赖飘忽不定的感觉,而必须依靠精神活动。当你试图判断一件物体的美学价值时,你必须抛弃一切杂质──诸如那些诱人的色彩,还有你心中激荡的情感──而仅仅专注于它的形式;如果你能够在想象和理解(两者皆为思维能力)之间捕捉到某种和谐的统一,你就能获取快乐,从而肯定这件物体的美学价值。

在完成了这一思维步骤后,你就有理由要求所有人都认同你的判断。判定一件物体的美学价值不是基于概念定义,而是基于它所带来的快乐,因此属于主观判断。但尽管如此,它依然具有普遍的准确性,你也有权声称所有人都应当在经你认定具有美学价值的物体身上发现美。事实上认同你的判断是他人的责任。康德为此论断作了如下辩护:“当一个人认识到某客体为他带来的快乐不受任何个人利益影响时,他将毋庸置疑地视此客体具备某种为所有人带来快乐的特质。因为既然此种快乐不是基于任何主观倾向(或任何其他个人利益),那么主体对此客体的钟爱也就完全与主体自身无关,因而主体所感受到的快乐也与主体自身的一切个人因素无关。因此主体就能假定他人身上同样具备感受此种快乐的条件,从而坚信所有人都应当能感受到相似的快乐。”

不过有迹象表明康德自己也觉得这一论证缺乏说服力。或许他甚至想到过想象和理解并不比感官更坚实,因为很显然,没有哪两个人的思维能力是完全一样的。 哥尼斯堡里也许有很多人比我们的哲学家更富想象力,但没有人具备和他一样扎实的理解力。康德不得不假定我们可以凭借人类共有的感知力在判断“什么是美”这一问题上达成共识。但他本人也随即承认了人们经常对这一问题判断失误,因此他的假定并没有多少说服力。在另一篇论述中他认为人们对美的兴趣并不一致──可如果人类真的在这方面具有某种共同的感知力,那所有人都应该对美怀有同等的热爱了。

在一篇叫做《审美判断的辩证法》的文章中,康德声称,唯一能够挽救审美普适性的方法就是假定在客体和判断主体之上存在一个“超感体”。如果我理解正确的话,那康德的意思就是说,美的客体和体验到美的主体都是现实的体现,而现实只有一个──两者事实上都是相同的丝线织成的同一套衣裤。但我认为这样的论述缺乏说服力。假定审美是全人类共有的感知力在我看来是想徒劳地证明一个完全违背经验的结论。如果说由美而生的快乐是主观的话──这一点康德当然极力坚持──那它的产生一定离不开鉴赏者本人的个性及其独特的思维和感知。尽管我们都是古罗马-希腊文明和希伯来文明的继承者,因此具有很多共性,但我们当中没有哪两个人是一模一样的。尽管对于一些熟悉的事物我们或多或少能对其美丽达成共识──也许仅仅是因为我们都对它们耳熟能详──但毫无疑问,对于美的判断我们各人之间的差异丝毫不比我们对愉悦的判断小。

康德随后声称,如果你通过前文所述的步骤确定了一个客体的美,那你不但能够将你心中由美而生的快乐(一种感觉)普推至所有人,而且能够假定你的快乐(一种感觉──我重申) 是可以普遍传递的。这在我听来非常奇怪。我一直认为感情的奇特之处就在于它不可传递。当我看着乔尔乔涅在弗朗科堡所绘的圣母像时,如果我有语言天赋的话我能够向你描述我心中的感受,但我没法让你心中涌起相同的情感。我能告诉你我坠入了爱河,甚至向你诉说爱在我心中燃起的激情,但我没法将我的爱传递给你,否则的话你和我就会同时爱上同一个对象,那我可就尴尬至极了。

我们的情感当然是由我们的个性决定的,这一点毫无疑问。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哪两个人眼中的诗和画是一模一样的。至于康德为何会认为感情是可以普遍传递的,我想这只能归因于他坚信感情是可以忽略的,除非它能通过想象和理解催生思维;而既然思维可以通过我们天然的认知能力普遍传递,那么催生思维的情感也应该能够传递。这也许就是康德如此坚持审美纯思维性的原因。

但思考是一种被动状态。它无法带来欣赏佳画,阅读美诗时的那种冲击审美感官的激动、兴奋和屏息感。它能很好地描述人类对愉悦的反应,但完全无法描述美的冲击。我很难相信有人真的能用“思考”那种不温不火的情绪读莎士比亚和弥尔顿,听贝多芬和莫扎特,看艾尔·格列柯和夏尔丹。


康德的情感可传递性理论很自然地引发了人们对于传递问题的思考。艺术家──不管是诗人,画家还是作曲家──毫无疑问都通过作品传递信息,但美学理论家们却就此推断传递信息正是艺术家的创作动机。这一点我认为他们错了。他们没能充分审视创作过程。我认为当一个艺术家开始着手创作一部作品时,他并没有抱着理论家们所揣测的那种动机。如果他的目的真的是为了传递信息,那他就是一个宣传家、鼓动家,而非艺术家。我很清楚小说家的创作过程:一个想法不知从何处闪入脑海,他给它起了一个宏大的名字──灵感。它就像钻入牡蛎壳内的小沙子一样微不足道,但激起的扰动却最终创造了珍珠。

不知为何这个想法令他激动,激发着他的想象;思绪和情感从潜意识中涌出,许许多多的人物浮出脑海,围绕着他们一幕幕事件也呼之欲出──人物是通过行为而非描述得到体现的──直到最后他的脑海中充斥着一大团混沌无形的素材。有时──但不是每次──他能够从素材的图案中发现一条道路,引领他穿过这片情感和思绪的混沌丛林,直到最后他的精神完全被这团迷茫所占据;为了将灵魂从这无法忍受的重负下释放出来,他不得不把一切都诉诸笔尖。创作完成后他终于重归自由。至于读者从作品中获取了什么,那就不是作家的考量了。

我认为这一描述同样适用于风景画家,像年轻的莫奈和毕沙罗。画家不能告诉你为什么某处景致──譬如一条弯弯的河道,或是夹在无叶落木中的一条雪中路──会在他心中唤起无名的激情,引发他的创作欲,让他感觉素材就在眼前。而既然大自然使他成为了一名画家,那他就能够把这种情感转化成形与色的布局。这尽管满足不了他自己的感官──我怀疑没有哪个艺术家能够完全达到心灵之眼所见的目标,不管他从事哪种艺术──但却能缓解内心的创作激情;那既是他的快乐,又是他的折磨。但我相信他从未意识到自己正在向未来的观众传递信息。

这一描述对于诗人和作曲家同样适用。坦率地讲,我之所以选择用绘画而非音乐或诗歌为例,那完全是因为绘画讲述起来更简单。看一幅画只需一眼。当然我并不是说你只需一瞥就能领悟一幅画作的全部内涵;那不但要求你具备领悟的能力,还需要你的持久与专注。诗歌是语言的艺术,而语言充满了联想,在不同的国度和文化中联想也各不相同。语言通过含义和声韵感染人,因此同时影响着感官和思维。而绘画的唯一意义就在于它带给你的审美快感。

至于音乐我不敢多说;究竟是什么样的神奇天赋使人类创造了音乐,这在我看来是艺术创作之路上的最大谜团。而康德居然把音乐(和烹饪一道)归入最下等的艺术之列,这不能不令人咋舌。他的理由是,尽管音乐是最受欢迎的愉悦艺术,但它却完全是感官的。康德有这样的观点也纯属自然,因为他一向按艺术对于思维的贡献来衡量其价值。不过他对诗歌却评价甚高,因为诗能激发想象,突破概念或严格定义的语义限制,释放更多的思绪。“造型艺术中,”康德写道,“我最欣赏绘画,因为它最能深入思维的疆域。”


既然我原本就不打算把这篇文章写成哲学论文,而仅仅是探讨一个我感兴趣的话题,因此我想说两句题外话也并不为过。知识界对于审美的态度和几乎所有的美学评论家相同。这或许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们不得不理性地解读一个原本就和理性几乎无关,却差不多纯属情感范畴的问题。罗杰·弗莱①就是这样做的。罗杰富有魅力,文笔清晰,对绘画也略有涉猎,是位德高望重的艺术评论家。但就像我们绝大多数人一样,他也会被自身所处时代的一些偏见所左右。他声称艺术作品应当在自由的审美冲动中酝酿,因此极力批判那些坚持自己的意愿,不允许艺术家天马行空的赞助者。他还非常瞧不起肖像画,因为在他看来,创作肖像画的目的是为了让主顾显示自己的社会地位或获取名望。他把那些接受肖像画工作的画家看做无价值的,甚至是有害的社会寄生虫。

① 罗杰·弗莱(1866—1934),英国画家、美术评论家,推崇后期印象派画家,曾任剑桥大学美术教授,著有《塞尚》《美术和构图》等。

罗杰把艺术作品分为两类──“一类是艺术家自由表达真实审美冲动的作品,另一类作品是艺术家用雕虫小技取悦无力欣赏美的公众。”这听上去非常地傲慢。古埃及的法老给自己树立了巨大的雕像,其目的同希特勒和墨索里尼在墙上贴满自己的画像并无二致,都是为了将自己的形象深深印入臣民的脑海。②我们还有贝利尼的总督像、提香的《戴手套的男人》、委拉斯盖兹的英诺森教皇像,这些作品都能证明肖像画也能够成为美的艺术精品。我们也没有理由认为这些画的主顾不满意。如果菲利普四世真的对委拉斯盖兹的画不满意,那他绝不会如此频繁地为他做模特。

②而尽管创作动机并不自由,古埃及的雕塑毫无疑问是极具艺术价值的。这是作者这句话的未尽之意。

罗杰·弗莱的论证漏洞在于他错误地假定艺术家创作一件作品的动机同评论家或一般观众有任何关系。如果他自己是小说家的话,那他也有可能会动笔写一本嘲笑其他小说家的作品,就像菲尔丁写《约瑟夫·安德鲁斯》嘲笑理查逊那样。但在创作本能的推动下,写作变成了他自己的快乐。我们知道,狄更斯曾经受邀就一个他并不感兴趣的话题写书,替一位著名漫画家的插图配文。他接受这份工作纯粹是为了每月能挣十四英镑。但凭借着旺盛的精力、源源不断的幽默感和栩栩如生的人物塑造才能,狄更斯创作的这本《匹克威克外传》成为了英语文学中最伟大的幽默典范。说不定正是那些他不得不咬牙接受的苛刻限制激发了他的天才灵感,让他神奇地凭空创作出山姆·维勒父子这样的角色。我从未听说过有哪个技法娴熟的艺术家会被创作限制捆住手脚。当一位主顾要求作一副描绘他和妻子跪在耶稣受难十字架下的肖像画时,不论他是为了沽名钓誉还是因为信仰虔诚,画家无论如何都能毫不费力地满足他的愿望。我相信这位画家绝不会认为主顾的意愿是对他美学自由的侵犯:相反,我更倾向于认为创作限制带来的困难反倒激发了他的灵感。每一种艺术形式都有其自身的限制。艺术家越有才能,就越能自由地在限制范围内发挥自己的创作本能。

我们的父辈和祖辈中曾有人声称绘画是一门神秘的艺术,只有画家才能充分欣赏,因为只有他们才了解绘画的技艺。这种观点最早出现在法国,那里在过去的一百年里也是大多数美学理论的发源地。我印象中是惠斯勒把这种观点引入了英国。他坚称一般观众本质上都是庸俗主义者,应当像领受神谕一样接受艺术家对他说的每一句话。他唯一的用处就是掏钱买画,给艺术家提供衣食,而他对作品不论欣赏还是批评都一样无足轻重。

这真是一派胡言。绘画技巧本身并无神秘之处,它不过就是艺术家用以达到目标效果的过程罢了。每一种艺术形式都有其技巧,这和一般受众没有关系。他们只关心结果。当你看到一幅画作时,如果你思维独特的话也许你会有兴趣审视作者是通过何种手法将色彩、光线、线条和空间的关系整合起来的;但这并不是作品传递给你的审美价值。你不但用眼睛看画,同时也在用自己的生活经历、本能的爱憎、习惯、情感等等──可以说是你的全部个性──在读画。

你的个性越丰富,作品传递给你的内涵也就越丰富。那种认为绘画的奥秘只有它的门徒才能洞悉的说法在我听来非常愚蠢,尽管画家们会觉得它很入耳。这会误导他们鄙视某些评论家,只因为后者从作品中看到的东西从画家的职业角度来说无足轻重。但我想画家们错了。莱奥纳多·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今天已经不是人人都能欣赏了,但我们都知道这幅画对沃尔特·佩特的影响。它传递的不仅仅是纯粹的美学价值;它能够对沃尔特那奇特的感官造成如此冲击同样也是这幅画的一个重要价值。

埃德加·德加  《苦艾酒》

卢浮宫里有一幅德加的名画,人们习惯于把它叫做“苦艾酒”,但它事实上描绘的是一位当年广为人知的雕刻师和一位名叫艾伦·安德烈的女演员。他俩之间的关系在他们那个行当里根本算不上丑闻。画面中两人并肩坐在一家小破酒馆里铺着大理石面的桌子前,周围环境肮脏庸俗。女演员的桌前放着一杯苦艾酒。两人衣衫邋遢,你甚至都能闻到他们那肮脏的衣物和身上长时间不洗澡发出的臭味。此刻两人正醉醺醺地倒在长沙发上,脸色凝重阴沉。他们无精打采的神情中有一种无动于衷的绝望,你能感觉到他们已麻木地自暴自弃,并在无耻的堕落中越陷越深。这幅画并不漂亮,也不令人愉悦,但它却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品之一,给人带来的是真正的审美冲击。

我当然能够发现这幅画高超的构图、漂亮的色彩和坚实的线条,但对我来说它的价值远不止这些。当我站在这幅画前时,我的感性突然敏锐起来;在我的思绪背后,在意识和潜意识之间,我想起了魏尔伦和兰波的诗,想起了《玛奈特·萨洛蒙》③,想起了塞纳河岸的码头和它们的二手书店,想起了圣米歇尔大街和那些古老肮脏的街道上的咖啡店和小酒馆。我敢说从仅仅考虑美学价值的审美角度来看,这些联想都是不应提倡的。但我为什么要在乎呢?这些联想大大增添了作品给我带来的快感。这样一幅能够带给人无限遐想的作品,其创作源泉怎么可能像著名的评论家卡米尔·莫克莱尔所说的那样,全是因为德加迷上了前景中大理石面桌子的矛盾视图呢?

③法国作家龚古尔兄弟的长篇小说,通过讲述一位画家与其模特儿兼情妇玛奈特·萨洛蒙的故事,全景式地描绘了19世纪巴黎的艺术界。

不过现在我有必要向读者做一个坦白。我一直在轻巧地谈论“美”,就好像我很清楚它的含义似的。但事实上我并不确定。美当然有其内涵,但那究竟是什么呢?当我们说一件东西很美时,我们究竟为何说出美这个词呢?除了表示它带给我们一种奇特的感觉之外,美还有什么其他含义吗?我注意到这个词同样困扰着美学评论家们;有些人甚至完全避免使用它。一些人声称美存在于和谐、对称和形体关系。另一些人说美就是真与善;还有些人坚持说美仅仅是令人愉悦之物。

康德对美做出了好几个定义,但它们都倾向于支持他关于美所带来的快乐是思考之乐的观点。尽管和我个人的发现完全相悖,但康德似乎坚信美的不可改变性,这一观点许多美学评论家也都赞同。济慈在《恩底弥翁》里的第一句话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一件美丽的事物是永恒的快乐。”这句话可能有两种理解:其中之一是,只要某一客体保有它的美,那它就能永远给人快乐。但既然美的本性就是给人快乐,我想这就落入了哲学家们所说的“分析命题”,因此没有告诉我们任何先前未知的信息。济慈这样的聪明人是不会做出这么无足轻重的命题的。我想他的意思只能是说美丽之物必将永葆美丽,因此永远是快乐之源。

可他又错了。美丽就像世上万物一样,只能是昙花一现。有时它的生命周期很长,就像古希腊的雕塑,凭借希腊文明的声望和它对人体的塑造,为我们提供了人体美的理想典范。但随着我们对中国艺术和黑人艺术的了解,眼下即便是希腊雕塑也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对艺术家的吸引力,不再是灵感的源泉了。它的美也在逐渐消亡。我们从电影中就能对此窥见一二。导演们不再像二十年前那样根据古典美来选择主角了,而是看重他们的表情传递和其他体现人格个性的外在表现。导演们这么做只能是因为他们发现了古典美的日渐式微。美的生命有时非常短暂。

我们都还记得年轻时那些曾给我们带来真实审美冲动的画和诗,但现在美已经离它们而去了,就像水从一只漏底的罐子中流走一样。美依赖于感性氛围,而感性氛围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新的一代人会有着不同的需求,寻求着不同的满足。我们会对过于熟悉的东西感到厌倦,转而追求新的事物。十八世纪的人对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早期的画作不屑一顾,认为那不过是些笨拙、幼稚的艺术家的拙作而已。这些作品在那个年代美丽吗?不。是我们赋予了它们美。很可能这些作品在我们眼中的可贵之处完全不同于作品诞生之时的那些早已离世的艺术爱好者们的视角。

约书亚·雷诺兹爵士曾在《第二论》中推荐卢多维科·卡拉奇作为绘画风格的典范,认为他臻于完美。“他对光影范围的运用毫不做作,”约书亚写道,“简洁的色彩既有品味,又分毫不会分散观摩者对主题的注意力。画中弥漫着庄严的晨光,在我看来相当符合严肃庄重的主题,胜过提香画中人为的炫目阳光。”赫兹利特是一位伟大的评论家,也是一名画家,曾为查尔斯·兰姆画过一幅尚可的肖像。他曾经如是评论柯勒乔:“他在绘画艺术的许多不同方面都展示出无与伦比的卓越才能。” “一想起他,”赫兹利特雄辩地问道,“有谁能不(激动地)头晕目眩呢?”嗯,我们能。赫兹利特认为圭尔奇诺的《恩底弥翁》是佛罗伦萨最伟大的画作之一。我怀疑今天的人对这幅作品最多也就一瞥而过。

这些例子并不能说明伟大评论家们在说胡话;他们只是表达了那个年代的上流审美观。美其实只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产生特定的愉悦之情,于是我们就称那些愉悦之物为美。而它们之所以令人愉悦,仅仅是因为它们符合那个时代的某些需求。认为我们的观点会比我们的父辈更准确,这样的想法是愚蠢的。可以肯定我们的后代也会带着相同的疑惑看待我们的观点,就像我们看待约书亚爵士对佩莱格里诺·蒂巴尔迪的高度赞誉和赫兹利特对圭多·雷尼的热烈仰慕一样。


我刚才已经说了,在美的创造和美的欣赏之间有一道没有桥梁可以弥合的鸿沟。从我的话中读者不难推测出我的另一个观点:美的欣赏哪怕并不依赖于个人的文化修养,至少也会因文化修养而得到提升。这也是艺术鉴赏家和美学爱好者们的观点。他们甚至声称审美才能是非常罕见的。如果他们的话是正确的,那么托尔斯泰所说的“真正的美属于所有人”就会被推翻。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中最有趣的部分也许就是他对“精神升华”的长篇大论了。这里我只需要向读者转述他的结论。

康德指出,大山里的农民只会把山看做可怕危险的东西,就如远洋的水手把海看做阴险无常的元素一样。要从白雪皑皑的山脉和狂风怒号的大海中获取一种我们称作“精神升华”的愉悦,则需要一种对思维的接受能力和某种程度的文化修养。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农民能够从他赖以为生的土地上发现美吗?我想不能。美的欣赏当然不能受实际利益的影响,而农民却一心想着犁地开渠。从自然中发现美是人类的一个新近发现,是由浪漫主义时期的画家和作家们创造的。创造它需要闲情逸致和发达的文化,而欣赏它则不但需要摆脱实际利益,还需要有文化修养和对思维的接受能力。尽管这听上去让人不舒服,但我实在想不出怎么驳倒“美只属于少数精英”这一结论。

可接受这个观点却让我十分不安。二十五年前我曾买过一幅费尔南·莱热的抽象画。那是一组黑、白、灰、红色的方块、长方体和球体的组合,画家不知何故给它取名《巴黎的屋檐下》。我当时觉得这幅画并不美,但挺有创意,有装饰性。那时我有一个厨娘,一个脾气暴躁,喜欢吵嘴的女人。她会在这幅画前站上很长很长时间,仿佛入了迷一样。我问她从画中看出了什么。“我不知道,”她说。“可它就是让我高兴!”在我看来她体验到的是一种真实的审美激情,就像我在卢浮宫里格列柯的耶稣受难像前感觉到的一样。

这件事(当然,只是个例)让我怀疑那种声称只有少数精英才能体验到艺术审美乐趣的观点可能过于狭隘。也许对于那些受过文化熏陶,个人经历宽广的人来说他们的审美快感会更细腻、更丰富、更敏锐,但没有理由认为那些境遇较差的人就无法体验到同等强烈与动人的快乐。能给后者带来快乐的东西也许美学家们会不屑一顾。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那个给济慈带来灵感,激发他写下那伟大诗篇的古瓮也不过就是一件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平庸雕塑品,但却给了他如此强烈的审美冲动,催生了英语文学中最美丽的诗篇之一④。

④指《希腊古瓮颂》。

康德简洁明了地表达了这一看法:美并不存在于客体本身。客体仅仅给了我们某种特定快乐的语言符号。而快乐是一种情感,因此我相信所有能够体验悲伤、喜悦、爱、温柔、同情的人也都能体验到美所带来的那种快乐。我倾向于认为托尔斯泰的话是对的,真正的美人人都能体验,只是应该把“真正的”去掉。世上并没有“真正的”美。美就是给你我带来那种欣喜与释放感的事物,就像刚才描述过的一样。不过为了论述方便我在行文中还是继续把它当做一个桌椅一样的实体(尽管它不是),独立于观察者而存在。


说了这么多题外话,现在我必须回到主题──康德的审美论。下面我不得不探讨他的论文中最艰涩的部分:关于美的“目的性”和“目的”的讨论。而康德有时似乎把这两个概念当做同义词使用,使得理解变得愈发困难。本文的写作对象是一般的读者,因此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尽力避免使用哲学专业词汇,但现在我不得不请求读者耐心听我解释康德对于目的和目的性的定义。康德的定义如下:“目的是一个概念的对象,且此概念可被视作为其对象的产生原因,即使此对象成为可能的真实基础。而此概念与其对象间的因果关系即为目的性。”为了使概念明晰,康德还给出了一个例子:一个人建了一座房屋,为的是将房屋出租;所以租屋就是他建房的目的。

但如果他事先没有产生收取房租这个想法,那么建房就根本不会发生。所以这个收房租的想法就是建房的目的性。我们的哲学家对某个自然现象作出的目的性解释颇有几分幽默感,尽管他可能是无意的:“滋生在人类的衣服、头发、床铺上的寄生虫可能归因于大自然的一个智慧设计,是出于使人类保持清洁的动机,因为清洁是维护健康的重要途径。”但将寄生虫的创造归结于如此目的很难说是一个定论,只能说是一种想法。它可能只是一种有益的幻觉。我们在大自然中发现的所谓目的性可能只是由我们感官功能的特殊构造人为产生的。我们利用这样一种机制为自然万象寻找意义,以便找到我们自己在自然中的位置,使得我们能够更加自然地理解世界。

幸运的是我只需要讨论这个机制与康德的美学理论相关的部分。康德说,美是一个客体的“目的性”,且此目的性以一种与其目的体现相分离的形式被感知。然而,这个目的性却是不真实的;我们受本性中的主观需求所迫而将其归结于我们称作美丽的客体。比起抽象概念来我更擅长探讨具体事物,因此我一直在努力地寻找一个“目的性”与“目的”相分离的客体,不过这可不太容易,因为对目的性最简单的定义就是目的性以目的为特征。

下面我斗胆尝试给一个例证。一只蛋壳瓷质地的饭碗就像威化饼一样薄,纤巧精美,其目的显然不是用来盛米饭。盛米饭这样的目的牵扯到实际利益,而审美的本质是脱离利害关系的。更何况这只饭碗的釉层下还画着令人惊叹的图案,你只有举碗向光才能一睹其容。这样的碗除了悦目外还能有什么其他的目的性呢?但如果康德的意思是说美丽之物的目的性就是产生快乐,那他一定会明说的。我隐隐觉得在他伟大的头脑背后他就是不愿承认快乐是构思一件伟大艺术品所能产生的唯一效果。

快乐向来身负恶名。哲学家和道学家们一直不愿承认快乐本身是好事,人们只是应当规避那些产生不良后果的快乐。我们知道,柏拉图就曾否定一切不能引人向善的艺术。基督教由于其鄙视肉体,纠缠于“罪”的倾向,一直视快乐为洪水猛兽,认为它不值得拥有不朽灵魂的人类去追求。我想之所以有这么多人不认同快乐,主要是由于人们总是把它与肉体享受联系在一起。这是不公平的。快乐不但有肉体的,还有精神的。如果我们承认性交如圣奥古斯都所说,是肉体快乐的巅峰(圣奥古斯都本人对此也有所了解),那我们同样可以说审美是精神快乐的巅峰。

提香·韦切利奥  《戴手套的男人》

康德说艺术家创造艺术品时心无旁骛,只想赋予作品以美。但我认为这不是事实。我相信艺术家创造作品是为了发挥自己的创作才能,至于他的创造是否美丽,这就纯属偶然了,连他本人也未必关心。我们从瓦萨里的记载中了解到,提香是个时髦多产的肖像画家,经验丰富,十分懂行。因此当他承接《戴手套的男人》这幅作品时,很可能一心只想着描绘逼真,好取悦顾客。但由于他本人的天赋和模特的天生气度,他居然创造了美,这是个快乐的意外。弥尔顿曾简明扼要地告诉我们,他作《失乐园》是出于说教目的。如果说他的行文段落间充满了美,那同样是个快乐的意外。也许美就像幸福和创新一样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拙文提笔时我本不想触及康德对“崇高”的讨论的,可是他坚持认为我们对美和崇高的判断是相近的,因为两者都属于审美判断;美和崇高背后有着相同的目的性(不幸的是他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且该目的性是完全主观的。“我们称某些事物崇高,”他说,“是因为它们使我们感觉到自己精神的崇高性。”当我们冥想波涛汹涌的大海和绵延无尽的喜马拉雅山脉时,我们的想象无法容纳心中涌起的情感。我们感到自己的无足轻重,但与此同时我们的精神也得到了升华;尽管满怀敬畏,但我们也意识到自己并不仅仅局限于感官世界,而是具备超越其上的能力。“大自然也许能夺走我们的一切,但却对我们的道德人格无能为力。”

因此帕斯卡曾说:“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才能毁灭他;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更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是一无所知。”假如康德不是那么莫名其妙地匮乏审美感官,就像我在开篇提到的那样,那他也许会意识到当我们思索一件像西斯廷大教堂穹顶或格列柯的耶稣受难像那样的艺术精品时,心中的情感和我们面对所谓“崇高”对象时的感受是类似的──后者是道德情感和道德思想。

我们知道,康德是个道德家。“理性,”他曾说,“无法认同一个生活的全部内容就是寻欢作乐的人的存在是会有任何价值的。”这句话我们都会同意。他接着又说:“如果美丽的艺术没有或多或少地与道德思想相结合……那它就仅仅是一种干扰;我们对它越是依赖,就越是纵容它在我们的精神中散播对自身的不满,从而使我们愈发无能和不满。”在文章结尾他甚至说,真正的通往审美之路是发扬道德思想和陶冶道德情感。我不是哲学家,不敢说康德提出“美是一个客体的目的性,且此目的性以一种与其目的体现相分离的形式被感知”这样的深奥假设时有些言不由衷。但我承认,在我看来如果说艺术品所必然具备的目的性仅仅存在于艺术家的意识中,那康德的这些零散的结论就显得有些缺乏意义了;艺术家的意识和我们有何关系呢?我们——我重复一遍——只关心他所完成的作品。

杰里米·边沁多年前说了一句惊世骇俗的话: 如果诗歌和“推针”戏带来的快乐是等同的,那在这两者之间就不存在优劣问题。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推针”了,所以我不妨解释一下。这是个儿童游戏,按照规则一个玩家滚动针头,试图让它与另一个玩家的针头相交叉;一旦得手,他就可以用大拇指紧按两根针头,试着把它们吸离桌面,成功的话就赢下了对手的针头。当我还是个上小学的小男孩时曾和同学们用钢笔尖玩过这个游戏。后来校长发现我们不知怎的把这变成了一场赌博,当即就下了禁令,一旦逮到有人再玩就狠揍一顿。回到边沁的那句惊世骇俗的话,有人愤怒地反驳道精神快乐当然高于肉体快乐。谁说的呢?当然是那些青睐精神快乐的人。他们的人数少得可怜,要不怎么就连他们自己也承认审美是种罕见的天赋呢。而我们知道,大多数人出于实际或个人选择都专注于物质考量。他们的快乐也是物质化的,对于那些终其一生追求艺术的人侧目而视。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会赋予“唯美主义者”一层贬义,而唯美主义者原本仅仅是指对美有特殊鉴赏能力的人。

但我们怎样才能证明他们错了呢?我们怎样证明在诗和推针戏之间是有差别、有选择的呢?我猜边沁在这里用“推针戏”(Push-pin)是为了压“诗”(Poetry)的头韵。那么就让我们以草地网球为例吧。这是项广受欢迎的运动,许多人都以此为乐。打网球需要技巧和判断,敏锐的眼睛和冷静的头脑。如果我从打网球中得到的快乐和你从提香的《耶稣入葬》,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或艾略特的《圣灰星期三》中得到的一样多,那你怎么证明你的快乐就比我的更优越,更精致呢?我想,那就只有证明你的审美天赋能对你的人格产生道德影响。

康德曾经下过这样一句重要的评论:“品味鉴赏家不但经常,而且大体上讲全都被惰怠、任性、作怪的情绪所俘虏”;他还说道,“比起其他人他们也许更难取得道德律方面的任何优越性。”这一点在康德做此评论时毫无疑问是事实,到了今天也依然如此。人性很少改变。任何人只要在康德所说的“鉴赏家”或者我们今天习惯称作“审美家”的圈子里呆上一段时间,就一定会发现在他们身上你很少能找到谦逊、宽容、仁爱与慷慨──简而言之,如果你期望他们的精神追求能给他们带来任何美德,那你将一无所获。

如果审美快感只是知识阶层的鸦片,那么也可以认为它就是康德所说的“有害的干扰”,不然的话它就应该为它的主人带来美德。康德精辟地说道,美是道德的象征。除非对美的热爱能让人格高贵──这在我看来是唯一足以赋予美以价值的目的性──不然的话我们永远无法逃脱边沁的结论──如果诗歌和推针戏带来的是同等的快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没有优劣之分。


注:本文选自《随性而至》,毛姆著,宋佥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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