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借字:采用一个同音或者近音的字代替。其中有些是采用了更古的汉字,例如:“丰”与“豐”;“腊”与“臘”。有时候,使用同一个字的更古代的简单版本(如从与從)。
2,形声字 借用形声字的原理,将原有的形声字更换形旁或声旁使之更简单。
3,草书楷化 将草书的写法转成楷体,如“专”和“專”。
4,特征字 原来的字可能有多个部分,现在仅保留其具有特征的一部分,如“医”与“醫”。
5,轮廓字 保留原来字的轮廓,如“鸟”和“鳥”等。
6,会意字 借用会意字的造字原理,用较简单的表意部件来代替原来的复杂笔画。如“泪”和“淚”;“尘”与“塵”。
7,符号字 将原来字中笔画较繁复的部分变成简单符号,例如“鸡”与“鷄”。
8,偏旁类推字 从简化的偏旁部首类推出由它们合成的字的简化如“讠”与“訁”,“钅”与“釒”。
这些原则颇为笼统,尚不能涵括实际的汉字简化方法。但这些原则颇具代表性,简化字政策亦采用了不少。
以下是中国大陆现行简化字研订时所采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