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射制度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
文:曹立群
2016年多伦多电影节令人兴奋。听说有冯小刚导演、范冰冰主演的《我不是潘金莲》的首映式,在网上抢票抢到手软。电影节的首映票价格不菲($55/张),但是和其他票一样,不对号入座。因此许多影迷提前三四小时就去排队。鲁波、袁勋夫妇在市中心上班,他们下班、吃完饭就去排队。我们九点赶到电影院门前找到鲁波时,已是人头攒动,绕树三匝,火爆非凡。
我们问鲁波为什么这次如此积极。鲁波说,范冰冰的母亲是他的中学校友,高他两届。在那个只有八个样板戏没有其他娱乐的时代,他和范冰冰的母亲一起在中学宣传队演过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片段。当年范母演吴清华,他演洪常青的警卫员小庞。世界真小!
电影开场前,冯小刚首先登场,穿着打扮和往年一样,拘谨而老实地站在台上,和生活中的冯小刚判若两人。今年的女翻译,不如去年的翻译。和去年当演员不一样,这次,冯小刚讲到艺术创新,他谦虚地说他在这部电影中尝试了新的画面设置,但他不敢保证人人都会喜欢。他幽默地说,如果要骂,都冲着我来吧。
范冰冰领衔,其他演员一一上台。范冰冰长裙拖地,酥胸微露,讲起话来字正腔圆。她也提到她的艺术创新及戏中形象。说这是她第一次演下层人物,与她以前的戏路完全两样,离现实生活中的她本人相差很远。其他男演员,我都不认识。从前一排就坐的女孩的尖叫声中,我知道,这几个男演员也都是腕,只是我过时了。这几个青年演员很开放,大胆拿范冰冰开刷。
电影是根据刘震云的小说改编的,以冯小刚地道的北京画外音开场,娓娓描述一个平凡的故事,范冰冰扮演的李雪莲为了分房子跟丈夫秦玉河假离婚,结果弄假成真,秦玉河不要她了,娶了别的女人。所以李雪莲去告状,她要法院来确认她和秦玉河的离婚是假离婚,确定和秦玉河是夫妻后,再来一次真离婚。而法院根据离婚证和秦玉河的口述,认定离婚就是离婚。李雪莲不服,要认个理,从此走上坚持上访十年不辍之旅。
电影里面的其他角色,王公道,贾聪明,史为民,马文彬等都是官场中人,他们机灵、谋智过人,跟李雪莲、赵大头等野夫村妇相比,更显如此。在他们无法实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的时候,也面目可憎,却自始至终也没有完全泯灭人性。相反,影片中的他们受制于官场体制,推诿拖延,处处表现出政治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所说的“平庸”的恶,让人感到憋闷的愤怒,也不时怜悯、会心而笑。
这部电影的内容层次丰富。雨中山村从圆形画面展开,到方形城镇、再到宽荧幕、大气派的皇城根下,涉及社会面极广。影片里插播的那一段京剧“三岔口”,两个武生摸黑相斗,似乎隐喻人生及电影的主题:人心隔肚皮,谁也摸不清谁。在一个差序格局很大的社会里,人们彼此无法沟通。为了一桩鸡毛蒜皮的民间小事,闹了十几年,挖山不止,断送了一个又一个领导人的乌纱帽,从镇上,到县里,到市上,甚至到北京。
整个故事和水浒中的潘金莲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李雪莲的前夫说过一句:你是李雪莲吗?我咋觉得你是潘金莲呢?气得发昏的李雪莲要告诉大家:我不是潘金莲。这就是电影标题的来历。潘金莲不冤、冤的是李雪莲,以及想看潘金莲动作片的年轻观众。
这是每天发生在中国成千上万访民中的一个故事,却又不是一个含冤受屈的典型访民。荒诞戏里说现实,嬉笑声后品讽刺。电影外景拍得很唯美,但剪辑得不够简练,稍微有点拖拉。据说原小说里的结尾有点阴暗,表达对人性和社会的批判,但电影设计了一个光明结尾——李雪莲从闭塞的农村去人们梦寐以求的北京工作。
如果说作家是为人类的记忆与感受作笔录的人,那么导演和演员就是让记忆和感受重新再现的荧幕。小说是联想艺术,电影是视觉艺术。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一旦上市,就会有自己的生命。对小说、电影的不同解读引人而异。比如,主角李雪莲的身份。在各级官员眼中,她是专业上访户、刁民;在观众眼中,她是法盲;在前夫眼中,她是潘金莲;在李雪莲自己眼中,她则是被冤的窦娥。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以变以新为时尚,大家的生活环境有日新月异的感觉。城市的大楼,居家面积,装潢、家具、交通工具等都今非昔比。然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是所有人东西都在变,许多本质的东西,如所谓的“本土资源”自古以来就没有怎么变。
此话怎讲?在一个“熟人”社会,大家知根知底,没法骗人。李雪莲理解不了当代的“生人”社会与法制社会。为了占便宜,在镇上分一套房,结果被骗。当她醒悟时又发现:我这么冤枉、这么委屈,却没有一个人理解我,没有一个人帮助我。她的逻辑是一个旧时代的回轮。
类似的事件发生在过去,乡绅长老把各方召集到一起,本着家和万事兴的理念,要么冰释前嫌,要么老死不相往来,忍了、认了。如果发生在法制方式深入人心的社会里,无论当事人服与不服,法院的判决总是要接受的,所谓恶法也是法。而上访是一件带有中国本土资源式的“斗法”。
从李雪莲告状反映出中国社会在变革中形形色色的各阶层人民,有适应形势、跟上改革开放的。也有像李雪莲一样,难以理解现代社会,难以懂得“生人”社会必须依靠各种纸张和证书来支撑。在农村的“熟人”社会里,我是你妈,难道还需公证吗?难道法律公正比我站在你面前还有说服力吗?然而在大规模的“生人”社会,谁也不真正认识谁、了解谁,空口无凭,于是必须依赖各种“证明”。观众们看得明明白白,而剧中人却感觉 “芝麻变西瓜”般愈演愈荒诞。
再看现代官场,我们有法院,有县长,有市长,有省长,还有中央。好像我们生活和世界很接轨,生活在一个现代化全新制度的世界。然而,作为本土资源的中国式一元化领导,却又一直没变!这个故事,从李雪莲去法院打官司开始,就切入现行体制,讲的不再仅仅是李雪莲,而是朝廷文化的现代版,一个向上谄媚、向下威吓的世界。而正因为这样,这个故事才会如此引人入胜、顺理成章地荒唐下去……
影片中法院院长被县长指着鼻子骂,战战兢兢畏畏缩缩不敢还嘴,比孙子还乖,让人唏嘘。这种本土资源的组织形式,和宪法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宪法有规定一府两院差半级关系。然而电影里的县长,和过去县太爷的所作所为一模一样。外表上看上去和西方一样的法院制度,根本不独立,根本起不到监督行政大员的作用。
这部电影就是当今中国官场关系的写照。据说电影《秋菊打官司》曾被法学界的一帮人拿来说事,成为否定西方分权、普适价值的样本。如今中国官场如此腐败,不知道这帮法学家们如果利用本土资源把权力关进笼子?如何在没有分权、没有相互制衡的一元化的领导下的反腐?如何解释看上去、听上去像国外一样的东西,在本土资源的酱油缸里一建立,就变得和秦、清王朝一个样?难道这也是学西方的恶果?当然,这是一部虚构的故事片,我们的分析属于“后真相”,不能过分解读。
范冰冰饰演李雪莲,绝活,到位。电影里的范冰冰扮相并非惊艳,活生生被化妆成一个普普通通、满街可见到的人物。电影中的李雪莲,倔强,拧巴,百折不饶,宁折不弯,举手投足都是戏,人们看不到往日尤物般的范冰冰,眼里只有李雪莲。由此可见,女人的长相并不是最重要的。内心的幸福,内在的教养,反映在穿衣打扮上,显现在行姿上,吐露在女人的言笑之间,美就是这一切的完美组合。
电影要创新、要另辟蹊径,但必须接地气反映现实。在电影业一片欣欣向荣的尘嚣中,冯小刚的作品主题没有迷失在大国梦里,没有钻到钱眼里,没有蜕化成纯粹的娱乐、自恋。他锐利的眼光总能穿透人生的细微、日渐固化的社会分层让人感受到一股新清,总能让飘摇不安,不知何所去从的生灵感受到一丝暖心的共鸣,总能超脱那些困守在颓废中的自我心酸,总能为五味杂陈的观众开启更大思考、追寻的空间。说到底,我喜欢冯小刚的电影是因为这些电影里一直保持着悲天悯民的情怀。
冯小刚爱读小说,他从出道起的大部分作品都改编自成熟作家的小说。冯小刚爱读的是有批判性、启迪性、思考性,有阴暗情节、黑色幽默的故事。但是,他的电影却又总是改变原著的阴暗结局,不论是由张翎的《余震》而改编成的《唐山大地震》,还是改编刘震云的《一九四二》,每每留给人以希望。这或许就是他每次都能打擦边球,而不被禁的诀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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