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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蒙·公民] 许良英:民主是普世价值辨析──与吴江先生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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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 发表于 2016-8-25 12:48:0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来自: 加拿大
民主是普世价值辨析──与吴江先生商榷

文:许良英




许良英(1920年5月3日-2013年1月28日),中国知名科学史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長期专于爱因斯坦的著作翻译与研究工作

吴江先生在2009年8月21日《文汇读书周报》上发表《慎言“民主的普世价值”》一文,否认民主是普世价值。文章引经据典,似乎头头是道,但定睛细看,不难发现,从基本概念的理解到历史事实的论述,都是经不起分析的。现择要评论如下。

此“价值”非彼“价值”

文章开头定义“普世价值”为:“那种普天之下、普地至上、任何时候都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适用价值的措施、行动等。”这里首先需要作两处文字矫正。一是“普地至上”,显系“普地之上”之误植。二是随后提到的“人的主权”,应该是“人的权利”。因为“主权”是指统治、管辖之权,“人的主权”,意义不明,而与“自由、平等”并列的,只能是“人权”,即“人的权利”。

认为“价值”是“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适用价值的措施、行动等”,这与当前热闹的关于“普世价值”争论双方对“价值”概念的理解如出一辙,而所有中文词典也都是这样解释的,应该是天经地义,无可质疑了。可是,在西方文献中,“价值”一词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涵义。“价值”译自英文value,只要查查普通的英文词典,就会发现,它除了通常为大家所熟悉意义“效用”(worth)之外,还有一个在当前中国知识界可以说是陌生的涵义:社会伦理道德准则(standards)。它通常用复数values。“普世价值”(universal values)是指全人类都遵守的伦理道德准则,与“有适用价值的措施、行动”无关。

多数决定 ≠ 民主

文中谈论民主制内容时只讲到“多数决定”,容易使人产生误解,以为多数决定=民主。实际上,多数决定只是实现民主的一项措施。“民主”一词来源于2500多年前的希腊雅典城邦,希腊文democracy中的demo意为村社,是城邦的基层单位;cracy意为统治或主权。Democracy意为全体村社公民掌握城邦政权。它的实施主要是通过定期举行全体自由民参加的公民大会,由多数决定原则作出决定。

文章引述《南方周末》上胡文辉论文《中国上古多数决定原则的痕迹》(这是一篇值得一读的好文章)说“西周(胡文辉原文是西汉)则有裸露左右臂而决定多数的形式,按多数原则行事。”可是并未说明这与民主有何关系。中国古代某些君主在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前要征询臣民意见,在意见有分歧时,往往采纳多数人的意见。但是最后决定权始终为君主掌握,即主权在君主,多数决定仅供参考。民主则是主权在民,由人民自己当家作主。

“多数暴政”的恐惧症

文中着力渲染由多数决定可能产生的“多数暴政”,借以否定民主。“多数暴政”的论据是什么?不妨听听最早提出这一论点的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 1735~1826)的说法。它是美国开国元勋,是《独立宣言》起草者之一,并在大陆会议上提名华盛顿为大陆军总司令,是敢于直言的激进民主派。可是十年后,他却转向贵族政治,主张强力政府。在1789~1790年间出版的两本著作中,他强烈地表露对所谓“多数暴政”的恐惧,断言“多数人永远而且毫无例外地剥夺少数人的权利。”并且说:“人类与其在民主制下过穷日子,还不如在君主制下过富裕日子。”(与此相反,2400年前,希腊哲学家原子论创立者德谟克利特(Democritius,前460~370)有句名言:“在民主制下受贫穷,也比在专制统治下享受所谓幸福好,正如自由比受奴役好一样。”)约翰•亚当斯不相信人是生而平等的,由于出身门第、财产和所受教育的不平等,人基本上是不平等的,因而主张官职应世袭,不应由选举产生。不过,在联邦宪法生效并选他为副总统(总统为华盛顿)后,他不再流露反共和主义的情绪。

对“多数暴政”的恐惧症还强烈地反映在法国政治家托克维尔的成名之作《论美国的民主》,这是他1831~32年在美国的考察报告。当时正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非富裕世家出身的总统杰克逊(Andrew Jackson, 1767~1845)当政,已实现了重大的民主改革。首先是取消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财产限制、宗教限制,实现了成年男子一人一票的普选制。所有公职向公众开放,而不限于特定人选。托克维尔肯定美国民主制有强大生命力,对欧洲将产生深远影响。但他囿于贵族政治的偏见,对美国开始实行的普选制很不以为然。他受到过总统杰克逊的接见,但对这位平民总统并无好感。他无中生有地诅咒所谓“多数暴政”:“说在政治方面人民有权决定一切,这是一句邪恶的、极为可恶的套话”;以为“可以给人民代表的多数以完全的权力”,是一种“奴隶的语言”;美国“立法机构代表多数,并且盲目服从多数”;“行政权力是多数人任命的,是多数人手中驯服的工具”;“在美国,是穷人统治,富人总是害怕穷人的滥用权力”。但他还是承认:美国人是自由的,他们的精神是独立自主的,他们有信心并善于合作。既然如此,何来恐惧之有?

卢梭并非真正的民主主义者

文中视卢梭为民主思想家的代表,指责卢梭,就是攻击近代民主。这种看法不足为奇,在我国已流传了上百年。人们习惯于把卢梭看作是民主思想的主要代表人物,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民主革命。我自己30年前也是这样看的。可是,在我系统地认真阅读了近代政治文明发展史文献以后,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卢梭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中继伏尔泰和孟德斯鸠之后,对公众最有影响力的思想家。他满怀热情地宣传“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做人的资格”,并且大声疾呼“主权在民”。这些声音,在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中产生了巨大的号召力。但是他的思想和人格却充满矛盾。他反对启蒙运动所尊崇的理性与科学,而主张以感情、道德、信仰来取代;他把社会上种种罪恶归咎于理性、科学和社会进步,而向往人类原始的自然状态。他虽然也强调人权,但他认为,众多人通过社会契约结合成一个集体时,“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完全转让给整个集体。”他把社会集体类比为生物有机体,认为它有自己的意志,即“公意”;并且认为,“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这恰好就是说,人们要迫使他自由!”

卢梭这种以“公意”或集体“主权者”的名义可以随意剥夺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主张,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这就是他的狂热信徒、雅各宾派首领罗伯斯庇尔掌权时所奉行的恐怖政策(名为“雅各宾专政”)。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有将近4000人被送上断头台,连革命家丹东和和化学家拉瓦锡都不能幸免,最后罗伯斯庇尔自己也被送上断头台,法兰西共和国也随着被葬送了。

不仅如此,卢梭的“公意”理论,经过黑格尔的继承与发展,到了20世纪,成为“极权主义”的理论根据。这个由墨索里尼、希特勒和斯大林来实现的主义,给人类带来无尽的灾难。

何谓“民主”?

现在回到正题,讨论民主是不是普世价值问题。首先要对“民主”这个概念的涵义有个准确的理解。

何谓“民主”?最早也是最经典的表述是公元前431年雅典城帮首领伯里克利(Pericles, 公元前495?~429)在阵亡战士葬礼上所说的:“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时,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让一个人优先于他人负担公职时,所考虑的不是某个特殊阶级的成员,而是他们的真正的才能。”“在我们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和宽容的;但是在公共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

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 公元前384~322)称民主政体的标志是“自由”和“平等”;并且推崇“法治”,贬斥“人治”,认为人治就是“在政治上混入了兽性的因素”。在他的心目中,人是理性动物,也是政治动物。这些至理名言,对于今天中国知识界似乎有点陌生。

雅典人创造了彪炳千古的辉煌的人类文明,创造了顺应人性的政治制度──民主制。但他们没有形成个人权利(即“人权”)概念,没有认识到: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不可侵犯和转让的基本权利(生命、自由、财产、追求幸福),建立政府就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权概念出现于17世纪,成为现代民主理论的基础和前提。有了人权这个前提,“多数暴政”根本就不可能出现。

民主是普世价值

既然“价值”是指伦理道德准则,民主是政治概念,与伦理道德有何关系?知识渊博、思想深邃的亚里士多德早已解答了这个问题。他认为政治学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而且是最高的和终极的伦理学。并且认为自然科学是从事态出发,探索其原因;而政治学则是从一个目标出发,探索达到这一目标的途径。这表明。“价值”概念在伦理学和政治学领域都可适用,但不能用于自然科学。

人在社会活动中,为了求生存、谋幸福,形成了对全人类(至少对文明人类)基本上是共同的是非、善恶观念和行为准则。它们构成了人类社会集体理性的基本内容,就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理”。他们是超民族、超阶级的,因此成为“普世价值”。他们渗透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如人“不可说谎”;“不可损人利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将心比心”等等。

上升到政治领域,体现于“人人生而自由、平等”的政治诉求中,向往“自由”、“平等”正是普遍人性的体现。同样,要求尊重个人权利(即“人权”)和实行“法治”,也是文明人类的基本诉求。由“自由”、“平等”、“人权”、“法治”作为基本元素所组成的政治制度“民主”,自然也是普世价值。

如何医治腐败?

吴江文章最后用不小篇幅谈论腐败问题,可惜没有说到点子上。现在谁都知道,腐败根源在于滥用权力。早在1748年法国法学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 1689~1755)就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同千古不易的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由此他提出三权分立理论。

1887年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Load Acton, 1834~1902)说了一句脍炙人口的名言:“权力趋向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Power tends to corrupt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遗憾的是,目前所有中译文几乎都不准确,与原意有出入)不受约束和监督的权力必然腐败。这种绝对腐败不仅出现于掌权者身上,也绝对地出现于整个社会。

要杜绝腐败,必须使权力随时处于全体人民的监督之下,是权力的运作处于高度透明状态,首先是要受到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每个官员及其家属的财产都必须公之于众,这就是所有民主国家都早已实现并行之有效的阳光政策,而在我国却未见踪影。阻力何在?一目了然,毋庸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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