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冰箱一直是正常使用,突然不制冷了,房东过来修好后,又过了几个月突然管我们要修理费,说合同里写着家用电器坏了要租客自己维修,这个冰箱是新的,不能算老旧维护。
上网查说冰箱坏了应该算紧急或必要维修,是由房东负责的,但是现在这个情况和这个房东讲不通道理,所以不太清楚应该怎么处理。
而且我们签的合约不是魁省官方版本,是她自己编辑的,里面有很多不合理条款,当时签的时候还不太懂事,没有仔细阅读,请问这种lease也是有法律效益的吗?我需要请专业律师解决吗?
有没有懂这方面知识的小伙伴帮我解释一下?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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