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移民部于2月5日(周一)宣布了新修订的Bill C-6法案,其中一项重要改变是废除海外出生的第二代加拿大人,在28岁前没有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就被自动取消国籍的规定,变为根据申请人个案,由联邦法庭或移民部长审核决定。
联邦政府以前的法规规定,凡是在国外出生的第二代加拿大人,在28岁前必须重新申请公民身份。不过这项规定在2009年时被哈珀政府废除了,但是没有追溯期,所以2009年前在海外出生的第二代加拿大人,如果在28岁前没有申请保留国籍,依然会失去公民身份。
联邦移民部的通知表示,有类似情况的个人,现在就可以选择诉求联邦法院或者要求联邦移民部长做出判决,申请保留公民身份。这一改革不再是一刀切取消那些错过在28岁前申请公民身份的人,而是由第三方做出一个公正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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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一名39岁的温尼伯女子Anneliese Demos在2岁时定居加拿大,此后一直居住在境内且年年纳税,但却因为错过了28岁前申请公民身份的机会,而收到了联邦移民部取消公民身份的通知。但是新法案一出,像她这样身份尴尬的人士就可能继续拥有加拿大国籍。
现在,越来越多的华人移民选择回中国定居做生意,但却要回到加拿大生孩子,以免去日后重新申请身份的复杂程序。而新修订的Bill C-6法案,得以消除大家的后顾之忧。
据悉,Bill C-6是加拿大“公民法”(Citizenship Act)的补充,联邦移民部还会在今年晚些时候推出更多改革措施。
来源:温哥华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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