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刚刚登陆加拿大的新移民在抵加的三个月后才可以申请获得安省的医疗保险(OHIP)。一位26岁的华裔新移民在来到加拿大后,很幸运地在三个月内就找到工作,但不幸的是在还没有医保期间遭遇工伤。后来他向雇主索赔,遭到了拒绝。
据安省高等法庭的文件显示,这位新移民名叫李浩东(音译,Hao Dong Li),从中国移民到加拿大,家人仍然继续生活在国内。登陆后,他很快地就于2012年3月,在一家租车公司Wheels Leasing Canada Ltd.找到一份技工学徒的工作。
但不幸的是,他在上班时发生了意外,导致软组织受伤,不但出现头痛、头晕等症状,还接着引发了一些情绪上问题,后来更发展成视力模糊。
在与母亲商量之后,李浩东决定回中国进行物理治疗,并在2012年6月2日接受一名眼科医生的诊断,医生发现他的右眼移向了旁边,需要做纠正练习才能逐渐恢复,并要求他在六个月左右回去复诊。
不过为了保住加拿大的移民身份,他选择在同年9月回到加拿大,并按照以前的上班时间复工。但那时候他的眼睛仍然有问题,依然有头晕、视力模糊、脖子和后背疼痛等症状,只是不影响他上班,他也没有继续寻医治疗。一直到2013年夏天,李浩东的病情恶化,不得不在7月时停工。
2014年1月,李浩东返回中国,继续找原先那位眼科医生医治。医生认为他的右眼需要接受手术,并建议他回加国做这个手术。后来他又回到加拿大,找了一个会说国语的家庭医生,并被转介到眼部的专科医生那里,从2014年6月12日起开始接受治疗。
李浩东后来向雇佣他的公司索赔,但该公司指责李浩东没有在半年内去复诊。李浩东在2015年3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公司的律师辩护称,这个案件已经过了两年追诉期。
在庭审中,根据治疗李浩东的加拿大眼部专科医生的报告,称由这样的事故导致的头部损伤可能是暂时性的,也有可能是永久的。通常病人在受伤后,要经过一年以上的时间才能确诊是否为永久性损伤。法官认同了这种说法。
法官在今年的庭审判决中裁定,这个案件并不存在追诉期问题,仍然有效,但李浩东是否能够如愿获得赔偿,还需要进入下一步程序,继续进行审讯。原告要继续打官司的诉讼费用为$17,410.12。
(来源:加国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