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兼地”产生的历史并不是很长,它是近十年来随着中国境外旅行团的逐渐增多而出现的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怪胎。多年前,在中国刚有境外旅行团时,还没有“全兼地”一说,当时每个旅行团只是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规定配备一名领队。但是随着整个旅游市场互相压价、恶性竞争的风气越来越盛,这名领队行程中所需要的机票、住宿及薪水的费用就成了很多旅行社必须考虑的事情。
与此同时,本来仅仅是做带队事务的领队,自己也在行程中耳闻目濡,逐渐对异国他乡的旅游交通线路、景点介绍、餐馆和酒店住宿不再陌生。于是出于节省成本、争取最大利益空间的考虑,中国的许多旅行社就动脑筋将带团领队与当地导游这原本两个人做的事情合而为一。
从此许多中国旅行团到达境外,就不再需要当地导游,并将当地旅行社也一脚踢开,只要由国内方面在网上订了酒店、租了车、配一名“全兼地”,团队就成行了。目前,在中国旅游团兴旺的美国、澳洲及加拿大,这种模式的出团非常普遍,而且越演越烈。美国的加州议会刚刚通过的禁止外国旅游团“全兼地”做法的AB2138法案,就是在当地华人旅游业界的压力下,向中国境外旅游团的“全兼地”歪风作出的全面反击。
中国旅行社派出集领队与导游于一身的“全兼地”率团出行,这里面的利弊究竟何在?从表面上看,国内组团方这样做,省却了请当地旅行社和导游的开支成本,有利于组团方以更低的价格抢占市场、吸引人们报团。但从根本上分析,“全兼地”现象对整个旅游业所产生的弊端远远大于所谓的利益。
其理由如下,其一:从事“全兼地”工作的中国领队带团到任何境外目的地国家,他的签证和别的团员一样,只不过是旅游签证。
依这种签证的性质:这名领队在境外是绝对不能从事任何工作的。但中国的“全兼地”却在担任领队的同时又在境外国家干起了导游,这样就与他自己的入境目的极不相符,所以他的导游行为也就成了非法活动。正如不久前在美国发生的中国小留学生通过微信做食物外卖而被遣返之事一样,“全兼地”在外国如果做与入境目的不相符的事情,也有因违法而被遣返的风险。
试想,如果整个团队,少则十来人多则几十人,大家都在一名从事非法活动的“全兼地”人士的带领之下,在人生地不熟的国度旅游,他们会得到什么程度的保障?他们付了团费,请来的却是非法的“全兼地”导游,如果组团社够胆将这一真相告诉大家,后果又将如何?
其二:中国组团社发团到境外,由当地旅行社和导游负责安排食宿、交通、景点观光介绍,这是国际旅游界的惯常做法。这样做不仅可以给到访游客以充实、详尽、规范、准确地介绍,也可以在团队遇到任何突发事件时得到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的后备支援。如果中国组团方为了省钱而踢掉境外地接社与地接导游,万一团队有突发情况,很难保证客人会得到有力的及时支援,受损害的最终还是客人的利益。
其三:中国出境旅游团派出“全兼地”当导游,这不仅与入境他国的目的不相符,同时也违反了当地的劳工法,侵犯了当地旅游从业人员的权益。要知道,“全兼地”无论在美国或者加拿大还是澳洲,他们干着是抢当地人的饭碗的活,他们的“抢活、偷活”行为并没有得到当地政府发出的工作许可。
他们的薪水虽然由国内组团方支付,但他们的工作事实却发生在异国,而且他们还有部分收入是来自于当地的产品销售回扣。根据记录,目前中国活跃在全世界旅游目的地国家的“全兼地”导游,没有一名在外国有报税记录,所以“全兼地”在境外做导游不仅违反入境他国目的、非法打工,而且还偷税漏税。
加拿大华人旅游业应该怎么做?
其实,“全兼地”只是近十年来中国的出国旅行团大量增加后所产生的特有的怪异现象,在任何外国去中国的旅行团中,中国主管部门就是打死也不会允许国外领队在中国做“全兼地”的。“己所不欲,不施予人”。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中国旅行社要起劲地向全球大量输出“全兼地”导游呢?为什么中国旅游当局就不能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做些规管呢?
综上所述,越演越烈的中国旅游业界的“全兼地”现象不但违反了旅游目的地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法律,也伤害了当地旅游界的就业市场及游客的切身利益,更搅乱了许多国家正常的旅游秩序。美国加州议会已经顺应民意通过法案,严禁“全兼地”出现在加州,作为受到不少中国游客青睐的加拿大也应该予以效仿。
自从数年前加中两国签订了旅游目的地协议之后,中国的访加游客一直有增无减。但是,对于加国旅行社和从业人员而言,他们并没有因此享受到水涨船高的好处。因为越来越多的中国访加团采用了自订酒店、车辆,派出“全兼地”导游的方式来加国旅游。
2016年5月份,中国完美产业集团约4300人在多伦多的年会就是一例。这一大批访客共组成了分别每团几十人之多的近百个团队,但多伦多本地旅游业界仅担任了三成团队的导游,其余七成的导游全是由中国组团方派出的看着ipad向客人作解说的“全兼地”人士来担任。
进入2017年,中国的访加旅行团会比上一年更多、更热,但如果违法乱章的“全兼地”现象不予遏止,旅行团再多,对这里的业界也帮助有限。维护自己的权益,要靠自己来争取,美国加州华人旅游业界经过多年抗争,终于达成所愿,成为了全球首个在华人推动下立法禁止“全兼地”导游的地方。
澳洲的华人旅游界也早就开始抗争,加拿大华人旅游业应该怎么做?是私下发发牢骚、继续哑忍?还是出头露面、组织起来向政客们施压,争取在议会提出议案,进而通过并完成立法?下一步究竟怎么做,就看旅游业界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