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资产并逃税:环球邮报调查外国人在加拿大买房的情况 在北京工作的孙京(译音)在温哥华买了一栋230万加元的房子给妻儿住,每年给妻子26万加元的生活费,他们的孩子上每年4万加元学费的私校。但是当他去年离婚时,他告诉法庭这些钱主要是向国内亲友借的,自己的年收入只有1万9千加元。
《环球邮报》记者凯西.汤姆林森(Kathy Tomlinson)星期三(10月7日)就外国人通过房产投资、逃税和转移资金发表长篇调查报道。孙京是报道提到的第一个例子。实际上,虽然标题是“外国投资者”,但文中提到的所有房主都是华人。报道引用来自Macdonald Realty和Remax两家房地产集团2014年的统计数据说,它们70%的客户来自中国大陆。
逃税问题
记者查阅的地契,税表和法庭记录显示,在温哥华买房的外国富裕家庭不交或很少交加拿大的个人所得税和资产利得税(Capital Gain)。一些会计和律师在接受采访时也承认,来自中国的买家把资产转移到加拿大,但是基本不交税,因为这些资产是在他们的配偶或孩子名下。他们过后卖房子的所得不用交房产增值税,因为这是他们的配偶或孩子的第一住宅,属于自用而不属于投资。
个人所得税呢?2013年在温哥华房价涨得最快的Dunbar区,四分之一的“夫妇家庭”(加拿大统计局对由一对夫妇组成的家庭的定义)填写的家庭收入在3万5千加元以下,他们因此属于所得税率最低的纳税人类别。但是在这一区拥有一栋两三百万加元的房子,仅地税就要交上万加元。如果再加上房子带来的其他花销,这笔收入维持生活就很成问题了。
多伦多的税务律师大卫.乔迪科夫说,这些有钱的外国买主没有违反加拿大法律,他们只是利用了法律漏洞来避税。“这种做法在其他群体里也是存在的。”
逃税问题在离婚案和其他财产纠纷中暴露得最为明显。因为平时可以尽可能低调,但是离婚案上了法庭,必须把个人收入和财产摆上桌面。记者查阅了两百多起涉及房地产投资的离婚案法庭文件。一些当事人被法官怀疑或裁定隐瞒大笔资产。
转移资产的手段 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温哥华会计师说,一些人买房子是为了把资金从中国转移出来。他们人在中国国内,财产转到孩子名下。这样即使中国政府抓他们,他们的财产也能保住。
记者查阅了过去两年中售出的250栋房价在两百万加元以上的房产的地契。这些地契上填写的房主身份最多的是“商人”,其次是“主妇”,第三是“学生”。乔迪科夫说,你如果细看资料,就会发现主妇和学生通常是没有收入的。房子不太可能是他们自己出钱买的。
去年温哥华售出的最贵房产位于Point Grey,售价480万加元。这栋豪宅在五年中三次转手,最后一个的房主是一个学生,房子现在空着。在记者走访的十三栋房主为学生的房子中,有五栋空着,四栋租出去了。在少有的几个来应门的学生房主中有一个25岁的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就读的女生。她表示房子是父母买的,等她毕业了就会卖掉。他们有时也会从中国来住一阵。 房主为家庭主妇的房子有相当一部分是有人住的。一栋350万加元房子的主妇房主对记者说,她和丈夫都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丈夫在中国挣钱,她在这里陪孩子念书。
《环球邮报》的报道说,该报查阅的数据显示外国房主确实对房价造成了显著的、过度的影响。例如,在过去两年中售出的250栋两百万加元以上的温哥华房产中,有三分之一自2010年以来至少被转卖两次,涨价50%,其中甚至有房价翻了一番还多的。
温哥华高房价和外国买主的关系近来引起热议,连正在竞选的保守党领袖哈珀也以此做话题来吸引温哥华选民。星期三,BC省的城市发展研究所第一次在温哥华就这个问题举办公众论坛。该研究所的网站一早已贴出入场券告罄的通知。
文章来源:吃喝玩乐埃德蒙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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