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魁北克法官裁定,三星公司向一名魁北克市男子赔偿$700,原因是这名男子买的电视机只用了五年就坏了。
魁省男子Alexandre Jobin作证称,几年前买的一台三星电视用了五年后坏了,去年三星公司拒绝了他的索赔请求,理由是电视机已经过了五年的质保期。
近日魁省法官Jacques Tremblay做出裁定,一台标价$1350的电视机质保只有五年并不合理,参照以往的案例,电视机的质保期应该至少10年,判三星公司败诉,并向Jobin赔偿$700。
Jobin的律师De Bellefeuille称,如果你认为买的东西可以使用更长的时间,就应该为自己的权利而努力。另一起案件中,一名laval市民也因三星电视问题获赔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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