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多伦多生活
联邦政府正在提议制定新规则,规定航空公司对航班中断的旅客的义务,即使航班延误或取消是由于航空公司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造成的。
加拿大运输署周六宣布了对《航空乘客保护条例》的修订,要求航空公司为航班延误至少两小时的乘客提供餐食,必要时还提供过夜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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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乘客在航班取消、延误至少 3 小时或被迫下机后希望获得退款而不是重新预订,航空公司还必须在 15 天内退款,而不是目前的 30 天期限。
联邦机构表示,这一时间安排的转变是为了更好地与美国和欧盟的做法保持一致。
渥太华表示,特殊情况包括安全威胁、机场意外关闭、鸟击、天气或飞机损坏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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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自由党政府通过旨在加强乘客权利规则的立法以来,加拿大运输局一直致力于修改与《加拿大运输法》相关的法规。
这些改革要求航空公司承担责任,证明航班中断是由于安全问题或其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
此前,2019年生效的加拿大乘客权利宪章将航班中断分为三类:由承运人可控制的因素造成的航班中断、在承运人控制范围内但出于安全目的所必需的航班中断以及超出航空公司控制范围的航班中断。
乘客仅有权获得第一类赔偿。
但该联邦机构表示,分类系统过于复杂,导致航空公司和乘客产生“各种各样的解读”,尤其是在旅客的赔偿请求被拒绝或航班中断的原因不明确时。
该机构表示,自 2019 年以来已收到超过 15 万起航空旅行投诉,其中许多投诉仍未得到解决。
交通部长阿尼塔·阿南德 (Anita Anand) 表示,拟议的修正案旨在简化旅客和航空公司的规则。
她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拟议的修正案消除了乘客何时应获得赔偿的灰色地带和模糊性,这将确保更快地为乘客解决问题。”
“我们将努力在保护乘客权利和促进航空业竞争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这些变化目前开放 75 天的反馈期。
根据修改后的规定,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航空公司一般无需对给乘客带来的不便提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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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它列举了延误或取消的情况,尽管存在这些特殊因素,承运人仍必须这样做。
如果航班被取消,或乘客被拒载,拟议的修正案要求航空公司必须为乘客重新预订下一班可用航班或合作航空公司的航班——即使在特殊情况下也是如此。
如果乘客在同一行程中之前的航班发生中断而错过或可能错过转机航班,航空公司也有义务为其重新预订航班。
这些规定包括对航空公司违规行为的最高罚款 25 万加元,这是自由党 2023 年立法最初提出的金额。这比现有处罚增加了十倍
该联邦机构表示,预计拟议的修正案将使航空公司每趟客运航班每年损失约 99 加分,即在修正案生效后的 10 年内损失约 5.12 亿加元。
参考链接: https://globalnews.ca/news/10930465/flight-disruption-compensation-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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