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一宗罕见的欠钱案判了。
一名华人女子向保姆借了超过$68万说是用来“买房”,拖欠还钱后事情闹大了。保姆在家门口举中文横幅“还我血汗钱”大喊要求还钱,最后闹上法庭。双方证词却有着天壤之别,法官都被怒了,认为双方都值得怀疑。近日法庭最后宣判,勒令这名女子偿还$40万债务。
借钱买房!承诺产权加名字
据列治文新闻(Richmond News)报道,徐女士(音译:Xu)曾在杨女士(音译:Yang)家当保姆,徐在BC省向杨提起民事诉讼。最高法院称,杨向徐索要钱,用于购买一套位于Cornwall Drive上房子。近日法庭宣判,勒令杨向徐偿还 $396,115.20 。
事情还得从2019年说起。
54岁的徐女士从2019 年 4 月起在杨女士当保姆和管家。
雇佣保姆后没多久,杨女士就开始劝说徐女士给她钱买房子。
徐女士告诉法庭,杨在 2019 年 5 月第一次向她要钱买房子。徐和她的儿子都声称,她们和朋友一起去纳奈莫与杨会面,并在酒店停车场给了杨第一笔钱:$30,000 现金。
当月,杨购买了一套位于No. 1 Road和Westminster高速公路附近的房子,并在同月搬进了这栋房子。
根据徐女士的说法,杨承诺将徐的名字写在产权上,并表示当在六个月内卖掉房子时,徐除了连本带利地要回她的钱,还将获得房产增值的一半。
借方否认:资金用于炒股,亏了
但是,杨女士对徐给她钱的原因、还款条件以及她目前欠徐的金额的证据,说法则完全不同。
杨称,许某是她的炒股客户,这笔钱是提供给杨某用于投资用途。她声称一些投资“做得不是特别好”,她已经还给了徐一些钱,但的确仍有未付金额。
然而,由于杨多次不遵守法院命令出示证明这笔钱用于投资的文件,法院认为她的确欠徐的债,并用徐的钱购买了列治文的房子。
想方设法筹钱
让人搞不明白的是,徐从2019 年 9 月起就不在杨家干保姆了。但离职后,徐仍继续向杨汇款。这些款项包括她从朋友和家人那里借来的钱,甚至抵押了她在中国的财产。
2020 年 3 月 29 日,杨某和徐某见面时,两人进行了计算,一致认为杨某欠徐某 $680,100 。此时,距离杨买房已经过去了八个多月。
徐女士用她在中国的房产进行了二次抵押,以还钱给堂兄,但没有偿还她的朋友潘(音译:Pan)。根据提供给法院的微信消息证据,到 2020 年 4 月,潘越来越激进要求徐偿还贷款。
潘发给徐的微信消息显示,“我告诉你老徐:你要是让我失望了,我就让(你)家破人亡。面对你的无情,我会丧失道德。”
写欠条,开支票
为了安抚潘,杨于2020年5月2日写下欠条,证明欠徐某钱。杨于 5 月 4 日在一张开给徐的支票上签字,金额为 $701,054。徐声称杨自愿还所有金额并给了额外的钱来弥补她遭遇的麻烦。但杨却告诉法庭,徐要求她开一张假支票,向潘某证明她的债务是安全的。
徐告诉法庭,她曾多次尝试兑现支票,但无济于事。
在大法官艾米·弗朗西斯(Amy Francis)的判断中,她注意到潘在 5 月份去了徐家,并删除了会“损害”潘的微信消息,这是当时发生的“众多令人不安的事件之一”。
同月,杨将 $50,000 转给徐作为部分还款,但随后徐在两天内以法院不明原因将款项退还给杨。
矛盾升级:施暴,报警
2020 年 5 月 25 日,事情发展到了另一个地步,徐去了列治文见杨。
据徐说,她是在收到杨的威胁短信后才去的。徐声称两人发生争执,杨和她的男朋友强行将徐关在屋子里一段时间,然后才放她走,她随后报了警。
但根据杨的说法,她是为了解决债务问题才与徐和潘会面的。她声称,由于潘的威胁,她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她告诉法庭,徐打通了潘的电话,并说想兑现 $701,054 的支票,会把多出来的钱还给杨,但杨不同意。
杨告诉法庭,她的男朋友在谈话期间进入屋内,并在电话中与潘吵了起来,但就否认男友对徐施暴。
徐声称自己在5月29日被另一份护理工作解雇了,她认为这是杨的错。当天,她用中文做了一个标语和一个布头带,上面写着“杨,还我的血汗钱”。
弗朗西斯法官在判决中写道:“她戴上头带,举着牌子,然后去了(列治文的房子),她站在房产对面的街道上大喊大叫,直到有人报警,警察出现。”
法官怒了:双方都值得怀疑!
弗朗西斯法官承认,徐和杨的证据“在本案的几乎所有重要事实问题上全部截然相反”。
由于“至少有一方在对法庭说谎!”,她必须仔细评估双方可信度。
法官得出结论的结论是,徐某声称杨向她承诺了财产权益的说法是不可信的,因为欠条、支票和微信消息等证据从未提及这一承诺,徐某和潘某的还款要求“从未以出售房产为条件” 。
弗朗西斯还怀疑徐的可信度,因为她会“准确地”回忆起可能对她的案件有帮助的证据,但会声称对其他话题“完全没有记忆”。徐还声称潘是朋友,拒绝承认潘威胁过她。
弗朗西斯写道:“鉴于潘女士发给徐女士的短信,这些证据完全令人难以置信,其中至少包括一个死亡威胁。”她补充说,徐的儿子和另一位朋友的证据“具有重复和排练的性质”。
她同意杨关于徐给她的钱作为投资计划的一部分的说法“更合理”,但存在“明显的缺陷”,包括缺乏投资的书面记录以及缺乏证明杨是投资经销商的证据。
基于她对杨和徐可信度的担忧,弗朗西斯拒绝了关于最初给杨多少钱以及未付金额的陈述。法官自己计算后得出结论,徐一共给了杨 $627,915.20,杨至今已偿还$231,800。
她最终裁定杨应偿还徐$396,115.20 ,不计预判利息。与此同时,法官驳回了徐的其他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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