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加国君
加拿大B.C.省温哥华的一名女子Linda Evans将她的好友告上了法庭,因为Linda好友家一只有咬人前科的狗袭击了Linda,导致其严重受伤。但是经过法官裁定,狗主人并不需要承担责任,也无需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
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2017年11月11日,Linda在温哥华西区参加了好友Erin Berry和Sophie Anderson的家庭晚宴。傍晚时分,当客人陆续离开时,Linda称,自己弯腰抚摸了名为“Bones”的狗,结果遭到了狗的突然袭击。
咬伤导致Linda大量流血,Linda额头上有一道月牙形的伤口,而她的颧骨上也有一道很深的伤口,医生称咬得肌肉都暴露在外。
事件发生后,Bones迅速被控制住。
据悉,Bones是一只从泰国救助回来的狗,它此前已经失去了一条腿。
2017年春,Erin和Sophie收养了这只狗,但是随后出现了Bones咬人和咬其他狗的现象,于是Erin和Sophie带Bones接受了服从性训练。狗主人称,此后Bones改善了很多,只有在一次Erin父亲递给它一块奶酪吐司时,这只狗咬过Erin父亲一次。
在双方友谊破裂之后,Linda将Erin和Sophie告上了法庭,要求法庭认定这次事件是由于狗主人疏忽大意,没有看好他们的狗而造成的,并要求Erin和Sophie对Linda受伤期间丧失收入,丧失家务能力,未来护理费用和特殊伤害进行赔偿。
但是Erin和Sophie则辩称,他们并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训练后的Bones并没有主动袭击人的倾向,袭击Linda的事件也是不可预见的。
审理此案的法官 Maria Morellato认为,在Bones接受训练后,行为确实有所改善,而且没有证据表明,Bones在训练之后出现过对其他狗攻击性的事件。
法官 Maria Morellato还表示,虽然原告律师强调,Erin父亲的“奶酪吐司”事件发生在Bones接受训练之后,但是经过法官的仔细考量,从整体上看,单一事件并不能证明Bones是危险的,也不能证明Bones有咬人倾向和习惯。
而且,因为Erin和Sophie之前也聘请了一名狗行为专家(a dog behaviour expert),而不论是兽医或者专家都没有提出给狗戴上嘴套的建议,因此法官不支持原告的主张,即Linda宣称主人知道狗有咬人的倾向。
最后,法官援引了晚宴当晚其他客人的描述,他们都称Bones为“天使”,他们在它身边都很自在。
根据故意/明知原则(doctrine of scienter),该原则假定家养动物都是无害的,原告需证明被告事先知道其动物有伤人倾向, 或证明被告本就有义务防止某事发生,但因疏忽而导致损害发生的事实。
而法官 Maria Morellato认为,Linda Evans无法证明狗的主人Erin Berry和Sophie Anderson知道Bones的潜在伤人风险,因此法官裁定,主人不算疏忽大意,也无需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
此篇报道一出,评论区真的吵疯了。
有的人认为,这条狗有过“前科”,而且主人也知晓,虽然乍看之下,用一个晚上去评判狗是否有攻击性并不合理,但是对于doctrine of scienter原则的引用也并非正确,因为要考虑到这只狗是领养了没多久的狗,非常敏感,并不稳定,也不能用家养动物都是无害的来假定。这名网友还建议以70%和30%的方式来分担双方的责任。
而很多人都不认同法官的判决,认为狗咬人肯定是主人的责任,毋庸置疑。
而另一部分人则表示,并没有提及Linda是如何和狗相处的,很有可能是她对狗的一些行为造成了狗的应激反应。
大家觉得这是谁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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