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加国君
加拿大一对夫妇上诉要求卑诗省法院免除他们$2500万加币巨额债务,然而法官裁定,这对夫妻提出的上诉理由中“没有任何依据”,并指责他们是“有违法行为的无赖”,最终驳回了这对夫妇的上诉。
在最近发布的一份日期为9月24日的裁决概述了这对夫妇提出的上诉理由,在此前,卑诗省最高法院已经决定拒绝给这对夫妇一个“新的开始”。
根据上诉法院的判决书,Thalbinder Singh Poonian和Shailu Poonian夫妇在2018年申请破产。当时,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资产,并背负着高达$2500万加币的债务。
这笔债务来源大部分是欠给B.C.证券委员会(B.C. Securities Commission, BCSC)的。根据BCSC的说法,由于犯有该委员会所称的“市场操纵罪”。这对夫妇被命令支付总计$1350万的行政罚款,同时另外还有$550万的“缴清非法所得”。
最高法院将BCSC的发现总结为“Poonian抬高了上市公司的股价,然后以过高的价格将这些股票卖给了有财务问题的不成熟投资者。”
上诉法院的法官说,这些投资者在2009年10月至12月期间总共损失了约$700万加币,BCSC发现Thalbinder是该计划的“策划者”。
在那之后,这对夫妇决定将此案诉诸法庭,试图免除他们因BCSC的裁决所产生的债务。
但是法院在今年3月驳回了他们的破产案,部分原因是:“Poonian的行为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而且对社会有害,因此他们不应该得到免除债务的奖励。”
Poonian随后再次诉诸法庭,对最高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
这对夫妇一再声称自己是“诚实但不幸的”,并称这就是他们发现自己负债累累的原因——然而早在在最初的审判中,这一主张就被否决了。如果争论成功,就像在其他一些案例中那样,他们就可以根据所谓的“重新开始”原则免除债务。
对此,法官反而称他们是“在破产前就有明显违法行为的无赖”,并指出他们没有为偿还债务或维持“适当的就业”做出实质性努力。
上诉法院同意了这一评估,并指出Poonian仍在否认他们最初的不当行为。法官们表示,他们声称的第一次判决是“基于明显的错误”或“苛刻和过分繁重”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这对夫妇辩称,法官应该更重视“重新开始”原则,但这一建议也被否决了。
上诉法官表示,“不管发生在什么情况,破产程序不应成为清算债务的清理场。”
考虑到这些和其他因素,他们认定“上诉人提出的所有上诉理由都没有依据”,并驳回了这对夫妇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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