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移民从原居地返回加拿大,携带未申报的肉类或农产品,遭海关查获将被罚款!】
一名加拿大华裔妇女从中国带回猪肉制品,因未申报遭海关查获,被罚款800加元。该名女子不服,提起申诉,起初农业申诉庭裁定罚单无效。但是司法部进行上诉,最终联邦法庭裁定此案发回重审。
华裔女子谭婷婷(音译,Ting Ting Tam)2012年11月7日从中国返回加拿大时,在渥太华机场被查获携带猪肉制品。当时海关官员询问她是否有携带任何食物、植物、蔬菜或糖果等可食用物品,但她回答没有。但是海关官员发现她神色有异,于是要求她接受另一名海关官员的进一步检查。结果在第二阶段检查(secondary examination)时,官员从她的行李中发现在中国购买的多种猪肉制品。于是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其开出罚单,罚款800加元。
但谭婷婷不服,向加拿大农业申诉庭提出申诉,指第一线海关官员是因为她的华裔背景,才要求其接受第二阶段检查,有歧视之嫌。农业申诉庭在审理这起案件时接受她的论点,裁定CBSA发出的告发单无效,谭婷婷无须缴纳罚款。
联邦法官认为,谭婷婷携带未申报的猪肉制品入关是事实,且农业申诉庭认定海关官员要求她进行第二阶段检查的理由完全是基于族裔背景,这种立论也不成立。因此法官认定农业申诉庭的裁决有误,撤销原裁定,退回农业申诉庭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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