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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人格的最高境界 – 三十年后重读《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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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 发表于 2017-4-10 10:27:1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来自: 加拿大
独立人格的最高境界 – 三十年后重读《简爱》



文:云易



第一次读《简爱》还是在高中时候。当时电影“简爱”在中国大陆风靡一时 ——从大学到中学的晚会上经常都可以看到朗诵简爱电影对白的节目,可谓影响了整整一代人的青春。笔者也受其影响,读了小说又看电影(电影看了6遍),印象非常深刻。如今光阴荏苒,三十多年之后,人生酸甜苦辣尝过,再读《简爱》,竟然是一种全新的体验,另一种震憾。

一、全书的灵魂:简爱的独立人格

很多人把《简爱》归为浪漫小说的类别,我认为那是一种误解。《简爱》绝不是一般的爱情小说,虽然爱情在书中的确占了很大的篇幅,但那不过是个性塑造的媒介。我认为此书真正的内涵是关于独立人格和个性尊严,或者说,关于一个从“低等的”环境中成长出来的青年女性如何在逆境中获得人格完善的内心历程。

《简爱》以第一人称叙述的手法,描述了主人公简·爱(以下为了方便均称“简爱”)从童年到青年的成长经历。简爱是一个孤儿,从小被寄养在姑妈家。由于姑妈从一开始就不想要接受这个孤儿,简爱从懂事开始就在这个家庭中受到感情上的虐待。简爱十岁时被送到一个孤儿院,在那里由于管理设施的简陋,基督教教育的严酷,简爱身心双方面继续受到摧残。尽管如此,由于她的勤勉和天资,她不但在这个孤儿院生存下来,且出落成为一个才艺兼备的年轻女子。八年后她离开了孤儿院,在一个叫桑菲尔德的庄园给一个小女孩当家庭女教师,期间爱上了庄园主人罗切斯特。之后她和罗切斯特的爱情便成了小说的主线,简爱的内心世界便在情感和理性较量中变得更加成熟和坚强,从一个任性反叛的小女孩,出落成一个在精神和物质完全独立,且博爱善感的成熟女性。

“How dare I, Mrs. Reed? How dare I? Because it is the truth.”

由于《简爱》是传记的形式,所以简爱这个角色的个性,就是全书的“灵魂”。在对简爱的认识上,我认为简爱首先是一个反叛的人。在书的第二章的第一句就是:“我一直反抗下去”(“I resist all the way”)。简爱反抗的是什么?她反抗的是她身边的人对她的不公平待遇,对她的歧视。从她的姑妈到表姊妹,甚至到家里的佣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对她怀抱成见,而原因仅仅因为她是一个没有社会地位撑腰的孤儿。这样的现实,让她幼小的心灵感到一种极大的不公平。在简爱后来的人生经历中,她也处处体现出一种对世俗观念的反叛,比如对传统基督教教条的拷问(主要体现在她和孤儿院的好友海伦·波恩的关系中),以及对当时维多利亚上层社会的浮华和虚伪的不齿,等等。

这个反叛是从简爱知事时就开始的,也就是说,它不是习来的,而是出自于她的天性(或者对简爱这样一个信仰者来说,来自于“上帝”)。所以这个反叛,就是简爱的自然天性对人为传统反叛。从这个角度看,作者勃朗特是一个藐视世俗成规,崇尚天(上帝)赋灵感的人。

“反叛”和“独立”是手牵手,相辅相成的两个人格属性。简爱是一个反叛的人,自然地也是一个独立的人。也许,对很多读者来说不得不反复问追问自己的问题就是:为什么简爱会离开罗切斯特?既然真心相爱,做“妻子”与“恋人”有那么大的不同吗?我认为导致简爱离开罗切斯特的因素很复杂,比如失望,震惊,甚至受骗的感受等等,都是她离开后者的原因,但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她深切地感受到,如果她不离开罗切斯特,她将永远成为后者的附属物,而非一个独立的人。所以尽管简爱的感情敦促她留在罗身边,但她的理性仍然选择了离开:

“(此时)我只能考虑我自己。越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无依无靠,我越能找到自尊。我将坚守上帝给予的同时被人抛弃的法规。我将坚守我在清醒时候接受法则,而不是在狂热的时候的感受 – 比如眼下这样身心混乱的时候。法则和纪律不是为没有挑战的情况下而设立的,它们的确立就是为了对付这样的时刻。这些法则越是严峻,越是不能违背。如果为了个人的方便而违背了这些法则,那它们价值何在?而我坚信它们一定是有价值的;并且,如果我现在不相信它们,那是因为我现在处于狂热中 – 甚至丧失理智:血管里似乎流淌的是火焰,我的心跳也狂乱得我无法捉摸。但既然已经做出了的选择和决定,我现在就必须要坚守之:我的脚扎根于其中。”(””I care for myself. The more solitary, the more friendless, the more unsustained I am, the more I will respect myself. I will keep the law given by God; sanctioned by man. I will hold to the principles received by me when I was sane, and not mad — as I am now. Laws and principles are not for the times when there is no temptation: they are for such moments as this, when body and soul rise in mutiny against their rigour; stringent are they; inviolate they shall be. If at my individual convenience I might break them, what would be their worth? They have a worth — so I have always believed; and if I cannot believe it now, it is because I am insane — quite insane: with my veins running fire, and my heart beating faster than I can count its throbs. Preconceived opinions, foregone determinations, are all I have at this hour to stand by: there I plant my foot.”“)

物质享受在简爱的眼里一钱不值,情欲虽然有着无比的诱惑,但却必须服从她强大的理性。尽管罗切斯特有着挥霍不完的财富,且也深爱着简爱,简爱也深爱着他,18岁的简爱决定继续走自己贫穷而孤独的人生路。就这样,在经历了整整一个晚上的心灵搏斗之后,简爱在第二天黎明前悄悄第离开了她的爱人,离开了在她18年生活中人生第一次视之为“家”的桑菲尔德庄园,把自己抛进了一个未知世界中:

“此时我和人间没有任何联系,在我的同类中也看不到一丝希望。我路遇的所有人对我都毫无善意。我没有任何亲属,除了大自然母亲之外。我将在她的胸怀寻求安宁。”(“Not a tie holds me to human society at this moment–not a charm or hope calls me where my fellow-creatures are–none that saw me would have a kind thought or a good wish for me. I have no relative but the universal mother, Nature: I will seek her breast and ask repose.”)

也许,在洋洋洒洒的6百多页的叙述中,这一章是我最受震惊的,也是我以前忽略了的:整整四天,简爱流浪在荒原中,身无分文,从找工作开始到最后沦为乞丐,被几乎所有的人拒之门外。劳累和饥饿的不断地折磨着她,以至于最后她甘愿为了讨取一块面包而放弃自己最后的一丝尊严。这四天中,她唯一讨到的,是一小块面包和一碗猪食。在第四天,当简爱在荒原中找到一家人,透过窗户看到室内的两女主人,听了她们的对话,感觉到她们是自己的“同类”,于是敲门求救。仆人出来后,却拒不让她见女主人。此时,她是完全地绝望了:
“这是悲剧的高潮。一阵揪心的痛苦,一种彻底的绝望淹没了我的心。我如此疲惫,以至于不再能迈出一步。我倒在潮湿的门前,呻吟着,扭曲双手,愤怒地啜泣。哦,我看见了死亡的面目。哦,这最后的时光如此恐怖地向我走来!啊,这样的孤独, 这样的被同类彻底抛弃的孤独!不但没有希望之岸,连落脚的地面都在此刻彻底消失。”(“This was the climax. A pang of exquisite suffering–a throe of true despair–rent and heaved my heart. Worn out, indeed, I was; not another step could I stir. I sank on the wet doorstep: I groaned–I wrung my hands–I wept in utter anguish. Oh, this spectre of death! Oh, this last hour, approaching in such horror! Alas, this isolation–this banishment from my kind! Not only the anchor of hope, but the footing of fortitude was gone–at least for a moment; …”)

简爱在这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时刻终于倒在地上,放弃一切求生的努力,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上帝:“我相信上帝。让我就在这静寂中等待他的安排吧”(“…I believe in God. Let me try to wait His will in silence.”)

我不能想象一个没有亲生经历的人能把一个人在从精神到肉体都完全衰竭而又没有任何得救希望的情景写得如此地逼真,由此我认为作者一定有过极其类似的经历。这一段描写还让我想起《悲惨世界》中冉阿让刚从监狱放出来后的无助感,但个人认为《简爱》的这一章在真实性和细节刻画上都超过了《悲惨世界》,甚至更为悲惨,因为简爱是身体脆弱的女性。

终于,在她完全身心崩溃的时候,她意外获救。身体恢复之后,她在当地的一个乡村找到一个教书的职位。虽然这个职位完全不配她的才智,但至少她终于完全独立了。

是的,“独立”二字是全书的精髓。为了独立,简爱离开了爱她的富有的情人,流浪在外,寻求任何一种可以让她独立为生的工作,甚至包括佣人这样的“低贱”的工作。这样品格,在我眼里就是最高贵的人格。

二、《简爱》一书的其他内涵

除了反叛和独立的主线以外,此书还有着非常丰富的其他方面的内涵。首先简爱的超乎常人的聪慧。正如前面提到的那样,虽然从小受到虐待,简爱在孤儿院的八年教育中凭自己的勤勉和天资,让自己出落成一个学才兼备的女子。在她和罗切斯特的第一次“争锋相对”的对话中,简爱就让罗切斯特感受到这个不同寻常的特征:

“哪怕就是在三千个刚从孤儿院出来的家庭教师中也找不出三个能想你这样回答我的问话。不过我不想恭维你。如果你有任何与众不同之处,那是因为自然使之然。” (“Not three in three thousand raw schoolgirl governesses would have answered me as you have just done.” Yet Rochester dose not want to succumb himself to such usual quality: “But I don’t mean to flatter you: if you are cast in a different mould to the majority, it is no merit of yours: Nature did it.”)

简爱虽然深知自己的才智,却更懂得谦虚。她遵循自己的直觉,对男主人始终保持距离,但后者却不由自主地被她的个性所倾倒。“调情”二字只会亵渎二者之间的相互吸引,因为他们之间的几乎每一段对话,都是二人超凡的智慧在诗一般优美的句子中光彩夺目的碰撞。两者的心智交流是那么引人入胜,以至于情欲几乎没有用武之地。简爱,虽然地位“低贱”,但最后却不但完全赢得男主人的尊敬,且向他证明了她完全是和他同等的“另一半”。


也许是由于她的特殊经历和天性,简爱自始自终怀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孤独感。简爱从记事开始就是孤儿,在姑妈家没有得到任何亲情,这使她对人情充满渴望。然而另一方面,由于她不断遭到他人的排斥和歧视,她的理性又告诉她不能对这样态度屈服,所以简爱有非常强烈的独立的需要。为寻求独立离开罗切斯特后,她投奔大自然,把自己抛在一个绝对孤寂的处境之中,甚至踩到了死亡的门槛,这样的非凡的经历,又让她认识到人的生存离不开同类。由此,简爱越是孤独,就越是感到人情的需要,而越是有这样的需要,又越感到独立的重要。这样一种个性独立和共性依赖的纠缠,让此书显得层次丰富,哲理深厚,从而百读不厌。

还让我赞叹不已的是本书的理性。在传统的文化中,女性是感性的,附属的,而简爱却能让自己的理性战胜脆弱的感性。这一点,虽然在前面一章讲简爱的独立性中已经被提及,但单独抽出来再加强调,还因为理性是在大多数女作家的作品中很难见到的一种特征,也是使本书鹤立鸡群的不可忽视的鲜明特征。
在学术界对《简爱》的思想性的评论中,长期都有人把它和女权主义相联系(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很少读文学评论)。我个人不以为然。这是因为,虽然反叛,独立和理性是简爱的个性特征,但这些品格几乎全是从主人翁的“个体”的角度来展现的。在此书中我们找不到女性作为群体受压迫,以及群体反抗的痕迹。甚至即使是从个体的角度,也只是简爱对她的压迫者 – 姑妈,表哥,孤儿院院长,以及势利的上层社会等等的反抗,而非单纯的对男性欺压女性的反抗。所以,我认为此书在思想上仍然应该划归于“个人主义”-而非“女权主义”-的经典著作。并且,正是因为简爱这个角色是纯粹独立的,个人的,不需要“女性”这个群体的陪衬,她才显得更加强大。


最后,尽管简爱一书充满理性,夏洛特·勃朗特的文笔却是包涵激情的。曾经,我最喜欢的小说是《蝴蝶梦》,因为其优美的文字,梦幻般的心理场景和细腻的性格描述,而再读了《简爱》之后,《蝴蝶梦》不得不退居第二,因为我感到《蝴蝶梦》有的长处,比如哥特式的神秘感,叙述的优美,《简爱》基本上都有,但前者却不具备后者的一些重要内涵,如人生的苦难,人在挑战面前的不屈不饶,以及深刻的理性,等等。难怪是《简爱》影响了《蝴蝶梦》,而非《蝴蝶梦》影响《简爱》(当然《蝴蝶梦》比《简爱》的出现晚得多)。

三、英年早逝的天才作家 – 夏洛特·勃朗特

《简爱》一书有不少夏洛特·勃朗特自身的经历。勃朗特姊妹虽然出身牧师家庭,但由于母亲早逝,他们被留给姑妈领养,还一度被父亲送进孤儿院。因为孤儿院的条件太差,当时的英国正流行瘟疫,夏洛特的两个姐姐都先后病死在孤儿院(这一段经历无疑是小说中简爱在罗伍德孤儿院生活的灵感来源)。从孤儿院回到父亲家中之后,还不到10岁的勃朗特担当起照顾兄弟和妹妹们的责任,并和他们一起开创了勃朗特姐妹的童年文学“事业”:姊妹们各自用各种文学形式 – 诗歌,报刊,日记,游记,等等 – 创造出想象中的浪漫王国,惊奇的冒险生活等等。这些想象中的世界及其庞大而复杂,使勃朗特姊妹在荒原环绕的牧师住宅中的生活变得充实而富于创造力,更预示着姐妹们后来超凡的文学业绩。

夏洛特·勃朗特

勃朗特姐妹不但从小禀赋非凡的文学天赋,他们还在很年幼时就开始经历了生活的艰难。也正因为如此,所有的勃朗特姊妹都体弱多病,且早年夭折:夏洛特死于38岁,艾米莉死于30,安29岁。经常听到人说苦难是人生的必修课,我也曾不以为然,但是,读了《简爱》这样的作品,我不得不问,如果勃朗特没有这些经历,她对人性的体会会有这么深切,能写出像《简爱》这样的不朽名篇吗?

笔者没有读过安·勃朗特的作品,读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也是高中时代的事了。印象中《呼啸山庄》比《简爱》更偏重爱情,或者说激情,而《简爱》更偏重理性和主人公的性格塑造。大约这也是我为何一直喜欢《简爱》胜过《呼啸山庄》的原因。

《简爱》的产生在英国19世纪,这个欧洲史上最为惊心动魄的时代。工业革命,社会变革等等翻天覆地的大动荡导致这个时代出现了众多的文学思想巨人。雨果,巴尔扎克,狄更斯,等等这些文学巨匠都写出了太多的不朽之作。如果说雨果的作品多拷问人性,狄更斯的拷问社会,夏洛特的《简爱》则让人拷问传统。传统要人服从,《简爱》却让人(尤其女性)独立。这正好和当时在欧洲处于上升和普及阶段的个人主义思想不谋而合。难怪《简爱》一出来就立即被定格为英国文学的经典。

《简爱》是夏洛特 勃朗特在年仅30岁就写成的。之后她又写了《席勒》(Shirley)和《维特》(Villette),我个人认为分量都不及《简爱》,虽然后两者者都各有其独到之处。《简爱》不但情节充实饱满,思想深刻,其叙述也是引人入胜,让人难以释手。被誉为英国文学的经典,实在当之无愧。而夏洛特·勃朗特虽然一生短暂,作品不多,但就凭这一本永不褪色的著作,便使她和所有其他十九世纪的文学巨人一样,名垂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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