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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文明的本质异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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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 发表于 2016-7-24 13:58:0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来自: 加拿大
中西文明的本质异同(22)

文:林炎平

告别综合症
自由、平等、博爱——走向公民


“自由、平等、博爱”和中国之所以关系重大就是因为她们曾经和中国没有关系。……如果说“科学和民主”是社会进步的标志,那么“自由、平等、博爱”就是人格进步的尺度。
                                                                                                                                                                       —— 作者

公民——中国从未有过的理念
在今天可以被称为“普适价值”的理念中,也许“公民”是一个同时集中体现了人和社会价值的理念——诞生于古希腊,沉寂于中世纪,再生于文艺复兴。她的命运就是社会公正和人的价值的命运。而作为法国大革命口号的“自由、平等、博爱”,则是这个古希腊价值的现代形象。
“自由、平等、博爱”,(LIBERTÉ,ÉGALITÉ, FRATERNITÉ)这几个简单的词语深刻地体现了古希腊精神所蕴含的人文主义价值。有心人经常可以在法国街头看到这样的字样,它们并不是用标语或者广告张贴在外面,而是镌刻在学校和一些公共设施的墙上,通常并不显眼,如不细看有时还未必能够看得清楚。但是这种理念已经是西方文化的一部分,深深地铭刻在公民心中,融入到血液里面,未必一目了然,却是永志不忘:
“自由”——在保证他人享有同样的权利、不干涉他人的权利和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平等”——在法律面前,无论奖惩,人人一视同仁,所有的公民都有同样的权利担任高级官员、政府职位和就业,决定其是否胜任的仅仅是其能力、品德和才干。
似曾相识吗?是的,我们在古希腊伟大政治家伯里克利的讲演中看到过非常相似的观点。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说“自由、平等、博爱”是源于古希腊的价值观。
“博爱”——中文直译是“兄弟般的情谊”。和“自由”、“平等”不同,她不是政治权利,而是道德义务,是对于集体和他人的道义。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支点,正是这三个支点,使得整个系统成为稳定的。如果说“自由”和“平等”是两维,因此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平面的话,那么“博爱”就是第三维,和其他两维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三维空间。
也许我们此时耳边会响起贝多芬作于1824年的《第九交响曲》中的最后一个乐章《欢乐颂》。这个乐章是一组大合唱,气吞山河荡气回肠的旋律与和声给予了德国剧作家席勒的歌词“让全人类皆成兄弟……”更加感人的含义。我第一次听到《欢乐颂》便顿时为其神圣、崇高和正义所感染。
那么,“自由、平等、博爱”和中国有什么关系吗?毋庸讳言,“自由、平等、博爱”对于中国就如同丰衣足食对于一个一贫如洗的人,因此,“自由、平等、博爱”和中国之所以关系重大就是因为她们曾经和中国没有关系。
中国不曾有过“自由”这一理念,自由一词在华夏传统文化中概念性缺失,其真正词意近代才诞生。晚清启蒙思想家严复在《论世变之亟》中说:“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所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中国对于“自由”的恐惧是全社会和全民族的,不仅仅帝王如此,圣贤也如此。严复指出,由于缺少“自由”的理念,中国的一切都和西方不同。
中国没有“平等”的概念,有的是不同等级之间的裙带和逢迎、主仆之间的效忠和赏识,但并没有平等。严复指出:“……中国最重三纲,而西人首明平等;中国亲亲,而西人尚贤;中国以孝治天下,而西人以公治天下;中国尊主,而西人隆民;……”中国的等级观念和任人唯亲,以及只有对上的敬畏,而缺乏对民众的尊重,导致社会没有平等,遂使中国以血缘和利益关系治国,使“天下为公”成为一句空话。严复对中国缺乏平等理念的刻画可谓恰如其分。
“博爱”更在中国难觅踪影,其实“爱”本身,在中国也是非常近代才有的概念。在过去的中国,现代意义的“爱”并不存在,这个汉字通常和其他的汉字连用,比如“宠爱”、“仁爱”、“关爱”、“热爱”、“溺爱”、“恩爱”、“喜爱”、“爱护”、“爱戴”等等,并无“博爱”中“爱”的含义,而是更多地表达了一种拥有和独享的特权及占有和依附的欲望,比如皇帝对臣妾的“爱”、主人对宠物的“爱”和主子对奴才的“爱”。
墨子曾经提出了“兼爱”,指出“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故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恶得不禁恶而劝爱?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則乱。”墨子的伟大,在于他提出了不分等级的“兼爱”。但由于墨子的“兼爱”没有“自由”和“平等”的支持,注定不能独立生存。
孟子也提出了类似兼爱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但是孟子在《孟子·滕文公下》破口大骂墨子:“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
可惜的是,墨子的“兼爱”呼声在即便是百家争鸣的时期,也显得那么微弱。随着对“爱”还算重视的孟子的破口大骂,和之后对于孔孟和儒家的独尊,墨子的“兼爱”就寿终正寝了。秦始皇开始的大一统和此后几乎所有皇帝都奉行的礼教,注定了从未诞生“自由”和“平等”理念的华夏连“博爱”的幼芽也将夭折。在等级森严的礼教中,在残酷专制的制度下,“爱”的消亡是如此必然。墨子“兼爱”思想的悲剧就是中华民族悲剧的缩影。
在中国,对上的“爱”被恐惧和奉承所代替,对下的“爱”被威权和恩赐所代替,平等的“爱”被利益和客套所代替。因此,“爱”这个词已经不具备真正“爱”的含义,尚存的“爱”大概只有“宠物”对“主人”的爱和“主人”对“宠物”的“爱”了。离开了“自由”和“平等”的原则,儒家的“仁爱”怎么看都像是以上两者。但即便这样,也比宣扬“仇恨”要好得多。毕竟,一个充满了即便再卑微“爱”的社会也胜过一个充满了高尚“恨”的社会。
正因如此,国人在面对舶来的“博爱”理念时,显得很局促和拘谨,更多的是拒绝。
西方的“爱”之渊源在古希腊。在古希腊,“爱”被区别成不同的种类,比如:
Agape:这是“心灵之爱”,也可以说是神圣的“爱”,其不同于肉体的“爱”;
Philia:这是“思想的爱,也可以说是“公正的爱”,其不带有感情的色彩,而是充满了理智。这是亚里士多德所倡导的一种对于朋友和社会的美德的“爱”;
Eros:这通常解释为“肉体的爱”,包括了“情爱”,但是柏拉图也升华了这个定义,因此其也包括对美好的爱和对真理的爱,因此也可理解为激情的“爱”;
Storge:这是“自然的爱”,比如长辈对于晚辈的爱;
Xenia:这是“慷慨的爱”,是一种超脱利益的爱,是对于陌生人的不求回报的慷慨。在古希腊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理念,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中一再表现和赞扬了这种“爱”。
在这些希腊人的“爱”中,如果说Agape被后来的基督教以其自己的解释广泛弘扬的话,那么PhiliaEros是文艺复兴后人文进步的一个重要象征。在“自由、平等、博爱”中的爱,应该主要是Philia,同时也包含了AgapeEros辅以XeniaStorge
人类社会走向“博爱”的过程同步于走向“自由”和“平等”,而“自由、平等、博爱”的进程和“科学和民主”是一致的。
如果说“科学和民主”是社会进步的标志,那么“自由、平等、博爱”就是人格进步的尺度。人类人格的进步就是和“自由、平等、博爱”的对立面“禁锢、等级、仇恨”搏斗的历史。而“奴才”,则最全面地体现了“禁锢、等级、仇恨”,因此它是“自由、平等、博爱”终极的反面。“自由、平等、博爱”和“奴才”势不两立不共戴天,盛产“奴才”的地方必无“自由、平等、博爱”,而奉行“自由、平等、博爱”的社会难有“奴才”。
一个社会的终极进步就是组成这个社会的人,从“奴才”走向“公民”。

奴才——华夏久病不愈的根源
这就是为什么在华夏有这么多人对于“自由、平等、博爱”恐惧万分,必欲置之死地。他们知道,如果“自由、平等、博爱”被华夏普遍接收,那么“公民”的理念和实践就会取代“臣民、子民、顺民、刁民、良民和暴民”,随之,产生和滋长奴才和奴性的土壤和基础就会荡然无存,一个由这样的社会人格和民族性格构成的社会形式将轰然倒塌。
所谓奴才,绝不指那些地位低下者,也绝不是侍者或仆人。这些仅仅是职业,而绝不构成“奴才”的定义。“奴才”决定于人格,而不是社会地位。再低的社会地位也不构成奴才,而再高的社会地位也不妨碍产生奴才。我们不妨给奴才画一个像。
奴才这样对待自由:
奴才不需要自由,他们要的是仰仗权势的为所欲为和胡作非为,这和普适的每个人的自由背道而驰。他们自愿把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符合权势,随着权势的旨意,他们可以一拥而上,可以一哄而散,可以振臂高呼,可以噤若寒蝉。他们在龙或者狼的阴影里得到了自身的安全和给予别人的恐惧,他们为此心满意足。他们为了更多地给别人以恐惧,他们需要让龙更加强大、让狼更加残忍。龙和狼剥夺他们的,他们从别人的恐惧中得到了回报。龙和狼迫害他们的,他们从迫害别人那里得到了心理的满足。
奴才没有独立的人格,他们眼睛里没有人,只有主子和奴才。他们也不觉得自己是人,而只是权力的附庸,因此也绝不把别人当作人。他们发誓要骑在别人头上,又要辛苦地把主子扛在脖子上。他们扛着主子一是为了用主子吓唬别人,二是主子的重压让他们感到踏实。因此,一旦脖子上没有了主子,他们就惶惶不可终日。
因此,奴才一生都在寻找靠山。他们梦寐以求的就是一个强大的靠山,哪怕那个靠山是残酷压迫他们因此他们避而远之的。因此,他们哪怕就是远涉重洋,也梦想着当时他们逃离的国度可以成为他们在异乡混得好一些的靠山。
奴才绝不喜欢真相和真理,因为其将破坏他们营造的一切美好融洽的关系和利益。于是他们绝不喜欢公正,更不喜欢竞争,一旦竞争,那主子和奴才都做不稳了,那还了得?
奴才这样对待“平等”:
奴才痛恨平等,钟爱权势。在没有权势时,俯首帖耳,一旦得势,便不可一世。于是,卑躬屈膝和专横跋扈,这两个相互矛盾的行为在奴才身上统一得很完美。他们在地位比其高的面前奴颜婢膝,在地位不如其的面前趾高气昂。对他们来说,平等是瞎话,要么主子,要么奴才,哪里会有平等?
他们恨不得把所有别人都变成他的奴才,一旦他们成了某个程度的主子,他们就竭尽全力在他所管辖的范围内,把所有人都变成他的奴才。由于奴才爱的只是权势而不是主子,于是在他们的主子垮台时也会对主子大打出手,那是绝没有了一点点过去的主仆情分。正所谓“子系中山狼,得志更猖狂。”
他们一生都在为自己可以成为主子而奋斗,但知道唯一途径,就是做好主子的奴才。只有做稳了奴才,才有前途。由于主子上面还有主子,于是奴才是注定要永远做下去的。做好奴才,是他们从历史和现实中树立的“颠扑不破”的信条。
奴才需要一个强大的后台作背景,以便可以让他们在外面称呼别人“蕞尔小家”,俨然自己出于一个“泱泱大家”。但其实他们自己在这“泱泱大家”里不过是奴才和家丁,就是连说一句话也要看看主人的脸色,以免遭到一顿臭骂甚至痛打。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自豪感”,在嘲笑他人为“蕞尔小家”中,俨然也“享受”到了一丝作“主人”的痛快。
即便离开“泱泱大家”后到某个“蕞尔小家”谋生,也念念不忘自己是“泱泱大家”奴才和家丁的身份。由于远离主子而免遭痛打,便忘却了当时的疼痛,于是越发想念起主子来。那“臭骂”和“痛打”原来也令人梦萦缭绕,如今没人“打”没人“骂”了,这日子还真的不舒坦了。
奴才这样对待“博爱”:
奴才绝不可能博爱,因为他们只有利益,没有正义,他们唯一的标准就是权势,因此依附权势者就是他们的行为准则。那些越专权的,他们就越依附;越残暴恐怖,他们就越强烈尊崇。奴才心里充满了恐惧和仇恨,他们恐惧别人,同时又在追求别人对自己的恐惧。他们忍辱负重,却也随时都在寻求把日积月累的仇恨宣泄给他人,把自己遭受的来自社会上层的践踏变本加厉地强加给社会地位不如他们的人。
由于权势在奴才心中的地位至高无上,他们把来自权势的迫害看作是恩赐,而把来自平等的宽容和谦让看作是他们的特权。于是奴才对于迫害他们的权势者,报以俯首帖耳;而对于有恩于他们的无权者,却恩将仇报。
于是,奴才特别喜欢窝里斗,不斗清楚了主子和奴才绝不善罢甘休。不斗就分不清主子和奴才,做不稳奴才的日子是绝对不能过的。他们从来痛恨民主,因为民主不承认主子,而离开了主子的日子是无法过的。而当他们一旦成为主子,便绝不限制手里的权利,也绝不会用手中的权力行善。
于是,他们缺乏“爱”,而充满“恨”。在主子面前低眉顺眼、点头哈腰,但是当主子要他们愤怒时,他们振臂高呼、声嘶力竭。奴才完美地结合了慷慨激昂和俯首帖耳,大义凛然和卑躬屈膝。这都是为了主子进行的表演,是满足他们奴才性格的一种宣泄。
奴才缺乏同情心,却热衷于他人的隐私,那绝不是为了帮助别人,而是为了欣赏别人的痛苦。他们隔岸观火落井下石,别人的痛苦可以引起他们的快感,别人越痛苦,他们越亢奋。
奴才绝难忠诚,他们只是把自己的利益依附于主子的权势,依靠后者他们最大化了前者。于是在主子还强大的时候,他们对主子顶礼膜拜,对主子效忠有加,但是一旦危险出现,主子危急,他们就立即树倒猢狲散了。当然,在这之前,他们早就已经准备好了“退路”。
总而言之,奴才是“自由、平等、博爱”的终极反面。“为虎作伥”用来形容奴才非常恰当,从不幸的受害者走向卑鄙的害人者的经历,泯灭自己的良知为主子行恶,就是所有奴才的必由之路。这样的人,构成了“奴才”,这样的性格,就是“奴性”。
“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就是“奴性”代代相传的表征。在她做媳妇的时候,备受婆婆的欺凌,可怜。终于多年以后她脱离了婆婆的管束而自己也成为婆婆后,不去改变曾经加害于她的规矩,却反过来用同样的甚至变本加厉的方式加害于自己的媳妇,可恨。
如此奴性和奴才,导致中国每个朝代的更迭都血流成河,过后社会却依然如故。世道没有变革,更改的仅仅是主子和朝代的名称。奴才,却一代又一代地真心实意诚惶诚恐地做稳了。
鲁迅一针见血:“百姓就希望有一个一定的主子,拿他们去做百姓,——不敢,是拿他们去做牛马,情愿自己寻草吃,只求他决定他们怎样跑。”他更加直截了当地指出:中国的历史只有两个时代,亦即“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由于当时词义的不同,这里鲁迅用了“奴隶”而非“奴才”。其实,他要说的是“奴才”,因为“奴隶”是被迫的,而“奴才”却是自觉自愿的。
中国历史上,绝大部分人只是权势的附庸,而权势是极少数人的特权。于是,绝大多数人是极少数人的附庸,极少数人是绝大多数人的主子,“人”消失了,“奴才”和“主子”取而代之。但是,看似天差地别的“奴才”和“主子”之间并无人格上的差异:
主子= 奴才 权势
在两边都减去权势后,等式变成:
奴才= 主子 权势
亦即,一旦“奴才”有了“权势”,就成了“主子”;而一旦“主子”失去了“权势”,就成了“奴才”。权势居然如此重要!于是在中国,对于权势的崇拜和对于人格的蔑视成为了极具特色的文化,进而,为争权夺势不择手段,对失去权势极度恐惧。
在这样的社会里,人的尊严和平等被践踏,而奴性和权势被弘扬。整个社会成为一个培养奴才的学校,“合格”的“毕业生”源源不断供应到社会中来。他们的人生词典里只有“奴才”和“主子”,而没有“人”。在人格上,他们都是“奴才”,只是在对权势的追逐中,有的上升为不同级别的“主子”,一些沦为不同级别的“奴才”。
当面对地位比自己高的人,他们呈奴才相,而面对比自己地位低的人,他们呈主子样。仍然是鲁迅:“可惜中国人但对于羊显凶兽相,而对于凶兽则显羊相,所以即使显凶兽相,也还是卑怯的国民。这样下去,一定要完结的。”“我想,要中国得救,也不必添甚么东西进去,只要青年们将这两种性质的古传用法,反过来一用就够了:对手如凶兽时就如凶兽,对手如羊时就如羊!”
可惜,时代更迭,沧海桑田,国人的奴性却并不见消失。现在很多中国人,包括不少年轻人,积重难返的就是“奴性”。数千年的积淀,终于形成了中华民族独特的民族性格:
对丑恶的怜悯胜过对美好的同情;对谬误的姑息胜过对真理的追求;对权势的屈服胜过对弱小的谦恭。
这样的批评也许过于严厉,太少情面,但确实是国人认识自己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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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g33 发表于 2016-7-24 16:22: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美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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