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加拿大蒙特利尔蒙城汇网
新冠男子欲自杀,反被警察连开11枪扫死!
之前有一名患上新冠的男子想要自杀,却被赶来的警察连开11枪扫死!
自杀者报警,却被赶来的警察击毙!这种喜剧片里才有的段子,却在美国真实上演着...
大部分时候,开枪的警察都不会受到惩罚。但最近,美国亚拉巴马州的一名警察却因开枪射杀了一名试图自杀的男子,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这引起了当地市政和警方的不满...
时间拨回到2018年4月3日晚上,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美国男子杰弗里·帕克在家中拨打911,告诉警察他携有武器且有自杀倾向。
2名警员随即赶到现场,彼时,杰弗里正坐在沙发上,用枪指着自己的脑袋。警员们见到此景立即开始开导杰弗里。
大约5分钟过后,时年25岁、已经在警队服役18个月的警察威廉·达比冲进现场,他先是警告同事立刻用枪指着杰弗里,随后对着杰弗里的脸扣动了霰弹枪的板机,前后不超过11秒钟。杰弗里当场死亡。
杰弗里的妻子米歇尔·卢森感到十分悲痛又觉得不可思议,她说事发时她正在家睡觉,接着被一声巨响惊醒。“我们听到一声枪响,以为是他开枪自杀了,后来才知道实际上是警察向他开枪!”
警方随后宣称,杰弗里数次无视警察“放下武器”的命令后,警察威廉才不得已开枪打死了他。
威廉的辩护律师说,他不仅在保护自己、也在保护他的同事。
当时也在现场的同事之一佩格斯警员却说,从头至尾,都未曾觉得杰弗里是一个威胁。
警方、市政等多个部门都曾大力帮助威廉脱罪,亨茨维尔市议会还曾投票决定投入$125,000美元,为威廉做刑事辩护,但在陪审团的公正审判下,最终还是在2021年5月7日上午11.30分,威廉被判犯有谋杀罪,判处20年有期徒刑!
对此,当地市长和警察局长强烈批评判决,但这场“原本要自杀却被警察反杀”的案子总算落下帷幕,相信杰弗里的家人们也终于可以得到慰藉...
在美国,“想自杀却被警察反杀”的事例非常多,根据警察行政研究论坛(PERF)的一份报告显示,
从2015年到2018年,美国每年有大约900至1,000起警察开枪致死案件,这其中,有10%~29%的案件就属于这种“原本要自杀却被警察射杀”的事件。
而其中大部分案件都不会像上述的案子那样,对涉事警察提起刑事诉讼。
仔细在网上搜索一番,就会发现这个数字一点也不夸张。2020年5月,纽约一名患上新冠病毒的男子里卡多·卡多纳用一把古董左轮手枪和一把沾满番茄酱的刀自杀,
当警察抵达后,试图与其沟通放下武器,但发现沟通无果后,2名警员向着里卡多射击了11枪!其中7枪打在下半身上。
5天后,本就患有新冠的里卡多因潜在的疾病和枪伤不幸去世。事后警察发现里卡多携带的古董左轮手枪早就无法使用。
2020年12月30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80号州际公路旁,年仅19岁的华裔少年陈因难忍抑郁症的长期困扰,带着一把枪试图自杀。
警察立刻赶往现场,将现场封锁起来。然而,就在陈举起双手的那一刻。
连续的枪声却接踵而至——陈应声倒地,不幸身亡。
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就连没有什么反击能力的人也无法幸免。
28岁的高位截瘫患者杰里米·麦克多尔试图自杀,在被警察多次命令“举起双手”后,依然把手放在膝盖上,最终,遭到警察的十几次枪击后,杰里米瘫倒在轮椅的左侧,当场死亡。
75岁的芭芭拉向警方报警称自己51岁的女儿潘妮企图自杀,没想到警察赶来后,由于“感到生命受到威胁”,不仅开枪射杀了持有手枪、企图自杀的女儿,还给母亲也补了几枪。
一位尚未成年的美国青少年克里斯丁企图用一把8厘米的水果刀自杀,他的朋友拨打了911,想要寻求警察的帮助,但却在警察到达4秒种后,向克里斯丁的胸口射出了3枪,男孩当场死亡。
这些事例不禁让人们反问,到底是什么规定,让美国警察频频对这些本就想要自杀的人们开枪呢?
在美国,有一个神奇的概念,叫“suicide by cop”,翻译过来就是“有自杀倾向的人通过强迫执法人员使用致命武力来自杀”。
也就是说,当某个人想自杀时,他通过携带武器、无视警察命令等行为让警察相信,他对其他人的性命构成了威胁,而警察别无选择,只能通过击毙这个人的方式来阻止威胁。
有时,想自杀的人是有计划有目的的,就是想让警察击毙他;有的时候,这个人就仅仅是遇到不开心的事情、有想要自杀的念头而已,并没有想通过警察击毙他来自杀。
但对于警察来说,想要判断这两种情况却非常困难。
因为一些人,在想要结束自己生命之前,确实会对周围的人进行无差别攻击。
美国一名25岁的男子声称要自杀,在警察抵达后,竟掏出刀在一名警察的背心上狠狠捅了2刀!
还有一名美国男子因生活艰辛、想要报复社会,竟用金属棍在曼哈顿中国城趁流浪汉熟睡时,猛击他们的头部,造成4人死亡。
当一个人连自杀都不怕时,无疑他是最可怕的,这可能也是美国警察会选择击毙自杀者的原因,只是有时会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也“误杀”掉...
有的自杀者是真的需要帮助,有的自杀者也会是攻击者。对于美国警察来说,一瞬间的决定就可能改变当事人和其家人的一生。你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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