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热烈讨论当今时代“阶级固化”越来越严重的时候,“逆袭”一度成为了大众热议话题,而“成功逆袭”更是大家都热切盼望的结果。 当一名毕业于普通院校的寒门学子被世界顶级学府所录取,这种打破了阶级壁垒的成功更是受到全民的热烈追捧。 前段时间,就有一位毕业于东莞理工学院的学霸声称自己先后被斯坦福法学院的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s,LLM)、耶鲁和哈佛法学院的JD项目录取。
哈佛!斯坦福!耶鲁!都是小编只有在做梦的时候才能上的大学,无论哪间都是让人膜拜的神级学校!
被三所学校同时录取,这何止是学霸,献上膝盖叫一声“学神”都不为过好么! 于是广大群众对她的身份背景表示非常好奇,能被三所世界顶尖名校抢着要,那肯定有特别的过人之处啊! 接下来,你们是不是以为小编要开始给你们介绍这位大神有多优秀? 不!事情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首先,我们还是先了解一下今天的主角——邓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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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她在经验分享贴里的说法,她是东莞理工2013级法学1班的学生,目前在斯坦福大学读LLM(这里小编先剧透一点,大家注意经验贴里面LLM的拼写),在四月被耶鲁和哈佛等学校的JD项目录取。
她的托福成绩是114的高分、lsat177、gpa 3.88,从成绩分数上来看,毫无疑的学霸一名!
既然是学霸,怎么可以“唯分数论”呢,当然还有其他过人之处: 发表过6篇论文、其中包括1篇国内a级期刊,3篇国内b级期刊,2篇美国普通期刊。
在2014年末至2015年,参与和司法改革有关的课题研究项目;2015年8月至9月,参与高校调研以及演讲,曾经荣获3个一等奖。
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邓思嘉很厉害?
她还怕学弟学妹们不知道什么是LLM,什么是JD,什么是JSD,还非常贴心地给科普了一下。
简单来说(以下为分享帖原文摘录):
LLM:是一年制的法学高级进阶课程。相当于法学硕士学位;JD:相当于硕博连读(实践型),其目的是为有志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提供学术和专业的训练;JSD or SJD:全称是Doctor of Justice Science,相当于硕博连读(学术型),学制一般为三年,旨在培养希望在某一专门法律领域有更深的研究的学生,通常是在获得了 LLM 学位后才能继续申请JSD 学位。
在经验贴的剩下部分,她还给大家从“选择留学学校”“GPA”“语言成绩”、“推荐信”、“成绩单”、“论文和获奖证明”、“个人简历“”个人陈述”“考研的一些建议”等几个方面详细地分享了许多干货,真的是很有诚意了。 经验贴的最后,她还分享了她导师的一句话“每天睡眠时间超过四小时的人都是废物”,也给大家看了她的作息计划表,规划得很详细。
看上去又是一个“别人家的孩子”的励志故事,干货贴看上去也很是那么一回事,官方也盖章了是邓思嘉本人。
可惜呀!整个事件非常有可能是一个骗局! 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分析一下。
疑点1
LLM拼写错误
首先,斯坦福法学院LLM项目的全称是Master of Laws,而不是Master of Law,经验贴里两次的拼写都没s。
说实话,小编觉得,这个专业的名字并不难写,而且作为一个该硕士专业的在读生,连自己的专业名称都没写对,不应该吧。 当然了,有些人可能会说,学霸君可能只是一时没留意,犯了一个小小的低级错误而已,没必要那么苛刻。 好!那小编接下来继续说第二个疑点。
疑点2
斯坦福校友没有见过邓思嘉
图片来源:@律匠留学
看到了么,斯坦福LLM不录取本科应届生,只录取了两个清华北大的硕士。 而且17年入学的LLM里,从中国大陆本科毕业的学生只有七位。那第八位邓思嘉同学哪去了?在平行时空么?而且入学一年之久了,同专业同学都没听过她的名字,没有和她见过哪怕一次的面,这就很奇怪了! 说完疑点,下面才是重头戏——小编要开始上石锤了!
石锤1 对JD的误读
在干货贴中,邓思嘉说自己拿到了JD项目的录取,并解释说JD是“硕博连读”,但其实LLM和SJD才是法学真正意义上的“硕博”项目,这两个学位针对的是读完法律本科或是JD的学生,研究方向学术而专一。 图片来源:知乎网友@栗子小姐Chestnut
JD的全称是Juris Doctor,翻译过来的话是“法律博士”。但因为美国没有法律的本科,JD这个学位实际上在美国是起一定类似于国内的法律本科的作用。也就是说在美国,本科毕业后如果想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偏应用性的工作,比如说律师或者法务,一般会选择读JD这个学位。
石锤2 虚假的奖学金
哈佛大学的助学金项目提供给国际学生与美国学生同等金额的助学金,但是,哈佛法学院并不提供基于学习成绩的奖学金(merit-based scholarship),而是只有助学金。
石锤3 成绩认证造假
在经验贴“成绩单”部分,邓思嘉说“中英两种成绩单数量是每个申请学校都要准备双份” ,并说她的GPA通过WES(World Education Services,文凭评估认证)算法认证为3.88。
可是,如果申请美国法学院,所有大陆本科的成绩单并不需要WES认证,而是要向一个叫LSAC(Law School Admission Committee)的机构进行申请。
他们经过评级之后,会直接将结果寄电子版给美国的法学院,是不经过学生本人的。而且LSAC的评级标准也不是计算GPA,而是将评级分为S(superior)、AA(Above Average)和A(Average)等。 石锤4 录取通知书造假
哈佛JD录取通知书上的盾徽在2016年就已废弃。
已经有知友提供了邮件证实这一点。红圈圈出来的图像签章即旧盾徽,由于三个花冠涉嫌奴隶制,哈佛在16年已经不再使用。
图片来源:知乎网友@张雩
哈佛校友、知乎网友@张雩也说:“法学院要么用简单的HLS来代替,要么放哈佛大学的盾徽充数。”
反正就只有一个盾,里面空荡荡。
图片来源:知乎网友@张雩
而真正的哈佛JD录取通知邮件,是这样的:
图片来源:@律匠留学
而官方真正的录取通知书,长这样:
图片来源:@律匠留学
看到了么,真身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没有seal!没有seal!没有seal! 重要的话说三遍!哈佛法学院盾徽从2016年被取消之后,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使用新的盾徽替代,在正式场合中仅使用HLS或者Harvard Law School的文字标识。
2、官方offer有签发的时间和被录取人的地址。
3、我们都知道,英文正式信件在Dear后面肯定会有Ms.或者Mr.的称呼,然后再接名字。伪造的录取信把这个遗漏了,扣工资,这可是非常低级的错误。 分析到这里,基本上可以确定所谓的“被哈佛JD项目录取”是假的了。
那会不会斯坦福是真的录取了邓思嘉呢? 事实证明,也不是!
石锤5 斯坦福“查无此人”
除了前面斯坦福学生的“现身说法”,最为重要的是,斯坦福官网StanfordWho上“查无此人”。
无论小编怎么改变搜索姿势,都没有发现邓思嘉同学的名字。 石锤6 论文造假
最后,我们来说说邓思嘉发表的论文。
哦,没什么好说的,因为小编一篇都检索不到......
中国知网,也叫CNKI数字图书馆,在国内算是比较权威的学术文献库,只要是在国内发表过论文、期刊文章等,都可以在知网上搜索到。 这一篇文章都找不到......
经过这6个石锤的检验,估计大家心目中已经有自己的判断了。 在经验贴里,邓同学说:“千万不能抄袭!”
不能抄袭,难道可以撒谎造假吗? 邓思嘉“被哈佛、斯坦福双录取”的事件在网上热炒,她的经验贴更是被各大媒体平台转发,然而扒到现在,却是一场并不怎么高明的骗局。 这种造假行为是不是她个人的想法?她为何要撒这种弥天大谎?是笃定了不会有哈佛或是斯坦福的学生出来质疑求证?还是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被扒皮?整个事件是不是一次炒作?背后是否还有幕后推手? 这些疑问小编都非常想知道,然而至今仍不见她出来澄清事实,或是道歉认错。 如今正逢学子们高考完,有很多人可能正考虑出国留学,对前路迷茫着,看了这样一篇文章,分不清真假,会不会就被误导了,会不会就真的觉得“号称美国最难得考试”LSAT”真的没有那么难”,毕竟邓学姐自己说了她只备考了80天就考了177分的高分。 当他们对考试的难度和申请的难度有了误判之后,又怎么能作出正确的选择? 而且,邓思嘉在经验贴里传播“每天睡眠时间超过四小时的人都是废物”之类的毒鸡汤,更是在贩卖焦虑,制造恐慌。 大多数学生都在认真努力的读书,安安稳稳的学习;大多数人都在努力工作,认真生活。 突然间,看到这样一篇逆袭文,开始了深刻的自我反思,好像一天不花10个小时在学习上就感到愧疚,睡了5个小时就是罪恶。最后,只会让人觉得越来越“丧”,觉得自己哪哪都不如人,生活无意义。 诚然,适当的焦虑能使人进步,大神的鼓励,学霸的经验更是能激励我们奋发向上,让自己成为更优秀的人。 但是,我们并不需要别人用这种造假的手段来警醒! 最重要的是,邓思嘉的这种行为已经不仅仅只涉及到她个人的人品或是信誉,更是关乎到整个海外的留学生群体。 现在是只有一个邓思嘉碰瓷哈佛斯坦福被扒,如果我们纵容这种行为,下次会不会就有无数个赵钱孙李思嘉碰瓷哥大耶鲁等大学?
这样一来,中国留学生在国际上就更没有信誉可言了。 小编希望此次事件能有个最终定论,该澄清的澄清,该道歉的道歉。 无论如何,造假可耻!
来源:加拿大蒙特利尔蒙城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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