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裁父母不应逼孩子接受性取向
母让儿子穿女装 父烧衣反对 加拿大安省荷顿区(Halton)法官审判一宗抚养权诉讼案,裁定一对夫妇应给儿子空间,决定自己的性取向。案中有人发出恐吓电邮,焚烧女孩衣物。
法官奥康内尔(Sheilagh O'Connell)裁定,两夫妻共享4岁儿子抚养权。法庭简称S的小童在不同时候说,他想做女孩。法官裁定,父亲和母亲都不能强迫孩子接受他们的性取向。
母亲让男孩穿女装,对他使用女性代名词。但父亲焚烧女孩衣服,说母亲将她的意愿强加在男孩身上,尤其是她一直希望有个女儿。
奥康内尔裁定,S童应可决定他自己的性取向。
法官在6月1日判决书写道:「为人父母,需给S一些不同表达方式,应该支持S,但不应鼓励任何性倾向。假如母亲强迫S违反他的意愿,做个典型女孩,无疑伤害他的心灵。假如父亲强迫S违背意愿,做个典型男孩,无疑伤害他的心灵。」
案件涉及安省伯灵顿(Burlington)男子与奥克维尔(Oakville)女子,两人结婚6年,有两个孩子,亦即4岁的S和3岁的孩子,夫妻2013年2月离婚。这是痛苦的分手,两人为了长期未决的抚养权对簿公堂。夫妻2014年都有照顾小孩,那时父亲发现,S在母亲住处穿女孩服装,他的母亲说他是「她」。
母亲辩称,S想做女孩,也自称是女生。父亲认为,母亲将自己的意望强加S身上,有一次甚至说,S「会是多麽漂亮的女娃」。
法庭裁判书说,有一次,父亲在後院焚烧S的女服,母亲说S被迫那麽做,但父亲说是S的主意。
後来,荷顿保护儿童会(Halton Children's Aid Society)建议,两人找邦尼法西奥医生(Dr. Herbert Joseph Bonifacio)帮忙。
多伦多病童医院(Toronto's Hospital for Sick Children)变性青少年诊所(Transgender Youth Clinic)主管邦尼法西奥说,S对典型男孩与女孩的衣服及活动有兴趣,性别表达不应与性倾向混淆。
医生建议男孩的父母,不要给具体性别的衣服与玩具,但提供各式各样衣服与玩具,让S拣选。他建议父母,仍叫S为男孩。
男孩的父亲发了恐吓电邮给邦尼法西奥医生,说「除非我坐牢,你是我的新特别项目」。他又说,医生给S贴了「女生标签」。
他後来向医生道歉,说他有性别困惑,才会发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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