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加拿大约克论坛
一起关于未退还宠物损坏押金的房东与租户之间的争议,已诉至BC省民事解决法庭。
在网上发布的案件中,一名从房东那里租房的房客未能收到他们搬入时支付的 220 加元全额押金。
根据法庭的裁决,房东表示他们有权保留200加元,因为租户养的猫数量超出了双方达成的协议,并且他们还扣留了20加元作为公共区域地毯清洁费“用于清除油污”。
房东希望法庭驳回这一索赔。
双方都提供了证据和书面论点。
租户于2023年5月20日至8月20日租住该房间。他们同意每月支付1,050加元的租金,500加元的押金,以及200加元的宠物损坏押金。
根据协议,房东应在合同结束后15天内将押金退还给租户,除非租户书面同意允许房东保留某个金额“作为未支付租金或损坏的赔偿”。
当租户搬出时,房东扣除了200加元的“宠物费”,20加元的公共区域清洁费,以及60加元的租户卧室清洁费,尽管租户不同意这些扣除。
房东和租户对案件中的一些事实意见不一。房东声称租户同意支付每月100加元的宠物费。租户则表示,他们最初提出支付额外的每月宠物费,但双方除了宠物损坏押金外并没有正式达成其他费用的协议。
房东的论点之一是租户暂时将第三只猫带入家中。然而,法庭裁定,协议中没有提到允许饲养宠物数量的任何限制。
“双方的短信证据显示,2023年5月6日,申请人询问被申请人是否可以在家中养两只猫一个月。在短信中,申请人表示愿意为那个月额外支付100元(约20加元)的租金,并为猫造成的任何损坏负责。被告回复说,猫可以留在申请人的房间,但由于被告的孩子过敏,不能下楼,”法庭裁决指出。
房东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猫造成了任何损坏,以至于有理由保留宠物损坏押金。最终,法庭站在了租户一边,命令房东支付 357.84 元,其中包括 220 元的损害赔偿金和其余的法庭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