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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周四(5月23日),加拿大移民部长Marc Miller提出了一项立法,旨在为一些在国外出生的儿童提供加拿大公民身份。
2009年,保守党政府修订了《公民法》(Citizenship Act),增加了通过血统获得公民身份的第一代限制。由于第一代限制,那些出生在国外但拥有加拿大国籍的父母,其孩子无法直接获得他们的加拿大公民身份,除非孩子出生在加拿大境内。那些因修正案而无法获得公民权利的人被称为“失落的加拿大人(Lost Canadians)”。1977年和2009年的《公民法》修正案剥夺了数千名在国外出生的人士的加拿大公民身份。去年安大略省高等法院裁定,现行制度违宪地将加拿大人分成了两个阶层,并要求渥太华在6月19日之前解决这个问题。今天,Marc Miller提出一项立法,将以包容和保护加拿大公民身份价值的方式,将血统公民权扩大到第一代之后。
据移民部新闻稿,这项立法将自动授予在国外出生,且其加拿大国籍父母也是在国外出生的儿童以加拿大公民身份。
同时,它还允许在国外出生,并由加拿大父母收养的儿童以加拿大公民身份的机会。“根据新立法,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加拿大公民,其子女也在国外出生的话,如果父母能够证明自己与加拿大有实质性联系,子女从出生起就是加拿大公民。”立法生效后,在国外出生的父母,如果生育或领养的子女也出生在加拿大境外,那么在子女出生或领养之前,他们需要在加拿大至少累计居住1095天(3年),才能将公民身份传给子女。这项立法是《公民法修正案》2024年,也称C-71法案,还将恢复“失落的加拿大人”的公民身份。这些人由于以前的公民法而失去或从未获得公民身份。另外,还将为“失落的加拿大人”的后代,以及在立法生效前出生在国外、父母一方为加拿大人的第二代或后代提供公民身份。Marc Miller表示:“现行法案将公民身份限制在第一代,排除了一些与加拿大有真正联系的人。这对家庭产生了不可接受的后果,并影响了人们的生活选择,例如个人可以选择在哪里生活、工作和学习,甚至在哪里生儿育女。这些变化旨在实现包容性,并保护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价值,因为我们致力于使公民身份流程尽可能公平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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