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加国都市生活
早前《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ana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将塑料制品列为有毒物品。联邦法院今日撤回法令。该诉讼由“负责任使用塑料联盟”(Responsible Plastic Use Coalition)和几间塑料公司发起。判决中指,“一刀切”禁止所有塑料制品并不合理,类别也过于宽泛。该决定写道:“没有理由担心所有列出的塑料制品都是有害的。”
这一决定对政府禁止使用六种一次性塑料制品产生了影响,包括吸管、购物袋和外卖容器。政府只能对被该法案列为有毒物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监管以保护环境。环境部长Steven Guilbeault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联邦政府正在“强烈考虑对这一决定提出上诉”。
他说:“加拿大人已经明确表示,他们希望采取行动,让塑料远离我们的环境。我们很快就会对下一步采取更多行动。”
禁塑令目前已经分阶段实施,包括禁止制造和进口六种一次性塑料制品,并计划在2025年底之前全面禁止这些物品的销售和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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