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蒙了个城
BC省Salmon Arm有对夫妇Daryl和Gail Jeannotte,在去年夏天把自家前院的草坪换成了人工假草.
由于他们的房子属于共管物业(Strata)。当他们花了不少钱安装人造草坪后,管理处却告诉他们:前院不允许使用人造草坪。然后,管理委员会勒令这对夫妇拆除人造草皮,用真草坪取而代之。
委员会指出,园林绿化章程足以证明拆除的合理性。章程规定了所有物业的前院区域“都应使用草坪、灌木和花坛进行美化,只有草坪是不够的”。
由于不服委员会的裁定,Jeannotte夫妇进行了上诉。
在法庭文件里,夫妇辩称章程并未规定草坪必须由真草制成。章程中的措辞没有定义“草坪”,因此它不排除人造草。
没想到,最近法庭宣判他们败诉了。
根据5月4日BC民事决议法庭的决定,这对夫妇必须在45天内拆除人造草坪。
在裁决此案时,法庭查阅了两个不同字典对“草坪”一词的定义。
根据Merriam-Webster在线词典,‘草坪’被定义为被草覆盖并保持修剪的地面。另一个字典将“草坪”定义为“开阔的、被草覆盖的土地,尤其是修剪得很紧密的土地”。
法庭裁定,“我承认,章程虽并未明确排除人造草皮,但我发现章程中使用的词语,其简单和普通含义隐含地排除了人造草皮等合成材料。”
不过,夫妇称他们的前院有一片草地和人造草坪,意味着他们遵守了美化条例。
然而,法庭再次表示不同意。“我发现章程隐含地排除了合成或人造草坪、灌木和花卉。”
夫妇称委员会在处理人造草坪时,没有遵循正确的程序,强迫他们移除假草的决定非常不公平。
然而,法庭驳回了这两项申诉。
最终,法庭裁定夫妇必须在45天内拆除人造草坪。法庭没有告诉他们用什么来代替,但规定必须在地层的美化条例范围内。
小伙伴别以为只有温哥华,或者只有共管房才会有假草的问题。
三年前,多伦多一名住独立屋的女房主在房子的前后院铺了假草,结果被邻居投诉。她要将前院的假草坪撤掉,种上真草。如果不这么做,她将面临$1400元的罚款。
据CBC报道,Sangeeta Gounder和丈夫把家的前后都安装了专业假草坪,结果就被投诉了。
因为多伦多有一项章程规定,“前院至少75%的面积必须是软景观。”
而人造草皮被认为是坚硬的表面。
据悉是有人打311电话向市政府投诉,她们才收到违反章程的通知。当她询问为什么会违规时,法规官员告诉她,因为“担心排水问题”。
虽然她当时解释,假草皮下有两英尺的排水系统,因为是专业安装的。但市府告诉她们,人造草皮“吸收水分的速度不如天然地被植物吸收的速度快”,且在大雨或积雪融化后,会增加洪水风险。
Gounder说,官员还说人造草“允许在后院草坪使用,但不允许在前院使用,因为还会影响形象。”
可是有意思的是,市府去年还给她家颁了个“美丽前院草坪”奖。
Gounder本想试着上诉,但如果委员会中有一个人不同意,那她需要交$1800元,就有更多钱可能打水漂了。所以,她们最后还是决定把草坪换掉。
所以关于草这件事,大家真的要小心啊!
院子草太长要罚款、长虫子要罚款、铺假的也可能罚款……
这前院的草可真是不好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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