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老人被车撞倒了,扶不扶? 这,竟然成了一大难题! 人们各执己见,争论不休。 在我看来,这是中国社会一大悲哀!
1997年夏天,一位90岁高龄的老人,在林荫道上走着。 突然,一辆自行车从他身边驶过,老人被撞倒。 骑自行车的人扬长而去。 经过的人,也没有人去搀扶。
最后,两位是路遇的老年人,将他送到了医院。 这位老人被撞倒,摔碎了右腿的股骨! 经过医院保守治疗5个月,才重新站立起来! 被撞一年后,不幸去世!
这位老人是谁呢? 王淦昌院士! “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 中国核武器研制的主要奠基人之一。 被媒体称为“中国核弹之父”! 年轻时,他在大西北,忍受核辐射的危险! 隐姓埋名几十年,为中国制造了原子弹这一让中国人扬眉吐气的“大国重器”! 等到晚年,90岁高龄了,被自行车撞倒,腿骨折断,无人扶!
那个撞倒王老的年轻人,你知道你撞倒的是谁吗? 那些走过王老身边又不敢扶的人,你们知道那无助地躺在地上的,是谁吗?
是他为中国、为每一位中国人提供了庇护! 正是因为中国自己有了原子弹,美国等“拥核国家”才对中国忌惮,不敢随便欺负中国! 但是,给我们提供庇护的王老,在他倒在地上时,却无人庇护他!
悲哀啊!莫大的悲哀! 而南京“彭宇案”,又让这种悲哀,进一步升级、恶化!
2006年,南京市民彭宇,扶起了一位被撞倒的老人。 老人认为自己被彭宇撞倒,告上了法院。 结果,法院判决彭宇赔偿老人损失的40% ,共人民币45876.6元。后来,庭外和解,赔偿了1万元。
关键是,法院留下了“臭名昭著”的判词: 从常理上分析,彭宇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到原告的人,而不是仅仅好心相扶。 如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做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这么啰嗦一段话,概括起来,就是几个字: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还送到医院? 你扶了,你还把老人送到了医院,证明肯定是你撞的! 并且,这是法官的“从常理分析”!
彭宇案后,有公众认为: “判决结果让国人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 彭宇案,留给中国人一个“公认的道理”: 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多数人觉得“不是自己的事少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再遇到老人摔倒、被撞倒,很多人再也不敢去扶了。 甚至还出现这样的场景: 有人想出手去扶,旁边围观的“好心人”赶紧提醒: 你可得小心点,别被赖上了!
不管彭宇当时与倒地的老人是否相撞,南京法官“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的判词,对中国主流道德观的打击,的确巨大。 以前,大家会谴责围观的人们“见死不救”。 现在,则会同情他们担心被赖上。 以至于催生出这样的段子: 你敢扶个摔倒老人,才算真土豪!
摔倒的老人,需要路人的帮助。 但是,路人却担心摔倒的老人会赖上自己。 每到这时,我们就在内心中愤懑地呼喊: 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哪儿去了?
那些被路人救助了,又反咬一口的老人,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 就是因为这极少数“老鼠屎”的存在,让更多的老人不被年轻人、路人信任,让他们承受无人救助的风险! 经常有新闻爆出,有老人被撞倒,因为长时间无人救助,最终死亡!
每当这时,我们就深深地怀念两个人。 一位,是雷锋。 一位,是我们敬爱的毛主席。
如果是雷锋遇上了倒地的老人,他肯定是毫不犹豫的! 因为,他的精神,就是乐于助人。 当今社会亟需的,就是这种雷锋精神。
我们为什么同时怀念敬爱的毛主席呢? 是毛主席的亲笔题词,让雷锋精神在全国闻名的。 1962年8月15日,沈阳部队战士雷锋,不幸因公殉职,年仅22岁。 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在《人民日报》发表。 此后,学习雷锋的活动,在全国广泛开展。 而每年的3月5日,也成为“学雷锋纪念日”。 人人乐于助人,相互帮助,不要心存戒备,不要相互伤害,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因此,我想称呼3月5日为“最美的日子”。
雷锋离开我们56年多了。 毛主席给雷锋题词,也56年了。 但是,时间的久远,更显他们都珍贵,而不是过时。
越是今天,社会越需要雷锋精神。 越是今天,我们越是需要积极响应毛主席的号召!
来源:冯站长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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