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来到异国他乡,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都应当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然而,有这样一位中国留学生,就因为他犯下的错误,而尝到了苦果。
去年1月,一名25岁的中国留学生,因为涉嫌盗窃他人信用卡而被判软禁在家170日,他之后申请在加工作签证也不获受理。由于该学生不服联邦公民及移民部决定,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复核,指移民部的决定程序欠公允。法官最后裁决,不认为移民部裁决存有任何偏见及错误,判留学生败诉。
据了解,这名留学生从2012年9月获得签证到辛力加学院(Seneca College)学习,2016年1月因为被控告盗窃信用卡,被法庭判处170日在家软禁,同年5月他在向移民部申请毕业工签,在7月时被移民部否决申请。原诉人出席听证会,最终原诉人被移民部裁定因干犯罪行需递解返原居地。
图为辛力加学院(Seneca College)
http://www.mengchenghui.com/sour ... /0?wx_fmt=png"); background-size: 100% 35px; line-height: 35px; color: rgb(255, 255, 255); box-sizing: border-box;" class="135brush" data-brushtype="text">因不服递解令提出复核
收到递解令后,这名留学生对移民部的裁决不服,并且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质疑移民部明知其英语程度有限且没有法律代表与传译员在场,仍继续听证过程而作出上述裁决,存在错误与程序不公,要求重新审视移民部决定。 该留学生称,其中一项有关移民部代表询问他是否需要传译员时,错误填写了"是",其后才改回"不是",移民部解释是填写文书者出错,法官表示,相信事件是因为书写错误导致。
http://www.mengchenghui.com/sour ... /0?wx_fmt=png"); background-size: 100% 35px; line-height: 35px; color: rgb(255, 255, 255); box-sizing: border-box;" class="135brush" data-brushtype="text">就算有律师传译不影响递解
联邦法院法官表示,即使原诉人在传译员及律师均出席审核听证,其被递解返回原居地之颁令也不会有任何改变。法官认为,当时原诉人没有打算反驳自己被判刑之事实,反而是当他发现自己被移民部下达递解令后,才惊觉想要质疑自己刑事纪录是否为移民部接纳,原诉人拟在加拿大国寻找工作及申请永久居民身分,法官明言根据法律,当原诉人被判有罪后,在宣誓书中称"愿意承担所有责任",这就包括被递解出境。
最终,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法院裁定原诉留学生复核败诉,被遣返出境。
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出国留学本是为了学习更先进的知识文化,寻找更好的发展空间和生活环境,因此,务必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文转载自约克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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