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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省] 是法律,不是奇葩!魁省女子占用邻居车位17年,车位就被法院直接判给她了!房子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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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村村长K歌达人 发表于 2017-4-10 08:30:0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来自: 山西

最近一件加拿大"奇闻"不仅让本国人尴尬,更好很多中国人觉得太奇葩!


事情是这样的。。。


加拿大魁北克省一名女子免费使用邻居家的停车位长达17年,邻居去年要收回车位。该女子不乐意了,竟然把车位主人告上了法庭。


嗯,结果法官近日作出判决,把这处被 "侵占"了17年的车位直接判给了这名女子。。。车位主人败诉!(啊~~)


新闻报道


魁北克省的居民Hélène Allie最近赢了一场持续1年多的官司:她连续17年使用邻居家的停车位,最近邻居提出异议。


她们就停车位的归属权打起了官司,纠纷持续了1年多。最近魁北克省最高法院终于做出了判决,判定Hélène拥有一处车位的所有权,而邻居无权使用这处车位。


根据魁北克省的民事法典,一个人"使用"了某个东西10年及以上的话,就拥有这个东西的物权。前提是"使用"过程是无纷争、公开、持续、明确的。


魁北克省法院


而根据法庭文件,Hélène从1994年开始使用邻居家的2处停车位,一直到2011年。之后邻居把自家房产卖掉给了居民Alain Ostiguy。


新房主入住后需要停车位,于是警告Hélène以后不可以再用自家房产附带的停车位。


本以为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Hélène却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判决自己对邻居家的停车位享有所有权。


问题来了,新房主Alain买房子时做的产权登记和Hélène的"逆权侵占"到底谁更占理?


什么是逆权侵占?


根据维基百科,逆权侵占(英语:adverse possession)是普通法的法律概念。


房地产的非业主可以不经过业主同意,持续占用业主的土地超过一定的法定时限后,


原业主的诉讼时限就终止了,占用者可以成为该土地的合法新业主而不必付出任何代价。


比如在香港:租户住在房子里超过12年,而12年间业主从未出现过。租户就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房子归自己所有。


这事虽然听起来不太合乎普通人的想象,但确实如此。类似的法律在美国、澳洲都有,中国尚且没有。


法院最终判定Hélène获胜。判决她拥有2处车位中其中1处的所有权,另一处车位由于"缺乏证据"没有判给她。


判决

奇葩!新房住表示一脸懵逼~


然而律师是这样解释的:如果新房住可以提供证明表示:前房主卖出房子之前没有详细讲明车位已经被邻居侵占,那么新房住可以向前房主索赔,但是要回车位是不可能的!因为魁北克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新房主买房子时,想当然的认为自己肯定拥有房子附带的停车位,没想到车位已经被邻居"逆权侵占"了。。。


不仅车位如此,你的房子也有可能不翼而飞。。。


美国阿灵顿市的一名女护士去年9月外出旅行回家后,发现门锁遭偷换,两台电视机不翼而飞。


她发现一名住在屋内、名为安东尼·布朗的男子自称已经"认领"房屋,声称护士涉嫌非法侵入。护士要求查看书面材料,布朗提议护士以2000美元"回购"房屋。(感觉没法在北美买房子了~~)


因为,美国一些州法律界定,他人不经土地或房屋原业主同意,持续占有土地或房屋超过一定时限后,原业主诉讼权终止,占房者可成为新业主且不付任何代价。。。


不过,得州北部一些地区官员抱怨,涉及逆权侵占的案件近来明显增多,使得他们不得不暂停受理。


网友们表示,这个判决太荒唐了~


"这真的很荒唐"

"不过美国也有相似法律。叫做逆权侵占"


"所以说,让别人住你家房子最后他们会直接拥有你家房子?愚蠢之极。"


"所以我在公园里停车,持续17年。那这块地就属于我喽?"


(讽刺)"在魁北克省,我们每天都在做聪明的决定呢~!"


虽然中国的网友更认为这仅仅算个国外的奇闻异事?!然而,中国法院网也曾经刊文讨论称,《中国应借鉴 "逆权侵占"制度》。。。



这事儿也算给大家提了个醒,买房时要多多注意~


细数魁省奇葩法律——

1、禁止室外晾衣服!据说是为了城市外观好看,如果在阳台上晾衣服那就等着交罚单吧!

2、禁止从把外省的酒带进魁省,只有在省控酒委员会的允许下,才能合法地把一瓶酒从一个省份带到另一个省份。不知道这个法律意义何在~

3、任何人惊动女王圣驾都可能被判处14年监禁,还不知道这辈子有没有机会见到女王殿下。

4、不能带斗牛犬上街,斗牛犬是招谁惹谁了...

5、在魁北克省穿伪装去打猎是违法的,所以披着皮草的土豪们去野外一定要小心啊。

6、不得使用饮用水融化冰雪。“严格禁止任何时间使用饮用水融化车行道、地面、天台和人行道上的冰雪。”而且,只允许从每年4月1日到5月15日冲洗行车道、人行道和露台。冬天只能铲铲铲了!

村长可能来到了假的魁北克~

来源:加拿大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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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换这个号啦!

精彩评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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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neptunebian 发表于 2017-4-11 10:28: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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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哆哆笑一个健身达人 发表于 2017-4-11 05:11: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西
A·E·Wiggin 发表于 2017-4-10 15:28
我在地球上住了20多年了。地球是我的

服了你
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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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QQK摄影达人 烹饪达人 发表于 2017-4-11 01:29: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美国
新業主太可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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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Itskpopbeauty摄影达人 发表于 2017-4-10 17:36: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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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A·E·Wiggin 发表于 2017-4-10 15:28: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加拿大
我在地球上住了20多年了。地球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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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Smurfs摄影达人 发表于 2017-4-10 14:39: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加拿大
什么奇葩法律!
蓝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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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06fC1s61vk 发表于 2017-4-10 14:08: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加拿大
很正常嘛 就是事实占有。其实这种情况经常出现,但是因为律师费往往比所得利益还高 所以很多人就算事实占有,也不会去打官司要求变更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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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lvlvsr 发表于 2017-4-10 13:30: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加拿大
超过十年都无异议,肯定属于使用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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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DaisyL 发表于 2017-4-10 11:50: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加拿大
走走走赶紧去别人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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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JaneZ 发表于 2017-4-10 11:05: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美国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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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乔莹-理发师 发表于 2017-4-10 09:09: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加拿大
涨姿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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