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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太阳卡服务项目 [打印本页]

作者: 蒙城汇-Lucy    时间: 2016-12-13 06:39
标题: 太阳卡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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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1、医疗诊断、化验、手术和住院服务;(包括所有免费住院餐食)

  2、救济金领取者可享受免费处方药品;

  3、救济金领取人的视力验光服务;

  4、10岁以下儿童与领过6个月以上救济金之人士的牙医服务。部分口腔手术,不受年龄限制。

  5、弥补身体残障的装置;

  6、视力残障的装置;

  7、乳房切除手术或乳房完全无发育的妇女的隆胸手术;

  8、永久性骨胳矫形手术;

  9、魁省境外的同类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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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项目】

    1、心理医生、针灸、美容、配眼镜(包括隐形眼镜)、私人诊所的注射。

      2、驾驶执照、护照、保险单、求职健康证明、入学健康证明

      3、法院、移民局、行政、入学、或者俱乐部等的体格或视力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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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使用情况】

1、魁省居民短期出国或出省旅游仍可享受魁省的医疗的保险。持卡人可在境外预付医疗费,然后回来报销。报销的标准按照实际支出和魁省的最高限额取最低者。境外救护车、的士或飞机的病人运输费用,私人或半私人医院的费用、药费、心理医生、护士、美容、脚病、针灸、戒毒等费用均不报销。

2、魁省人搬迁到国外定居,“太阳卡”在出境的当天失效。搬到外省定居者,在抵达外省后的第三个月后失效。
3、到国外或省外工作的魁省政府、外交或军人可保有“太阳卡”。到境外工作的魁省人如果其家属仍在魁省居住则可保有“太阳卡”12个月。


来源:生活在蒙特利尔

爱蒙城网《来聊聊加拿大魁北克省的医疗保险卡-太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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