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相信不少人都看到这么一个热搜——#为逃关税275万百达翡丽戴上手#。
其实,不用多想,当你看到这个被报出来的标题时,就该知道这位肯定是被海关发现了。
事情是这样的,据深圳海关7月9日发布消息称:一名旅客在经福田口岸入境,海关关员查看x光机检图像时发现这名旅客的行李箱里有一个空的表盒,遂让他接受海关检查。
这一场,可就不得了,这个空的表盒是百达翡丽表盒,表盒空的,那手表哪去了?
海关一下子就注意到了该旅客的手上戴的,不正是一块百达翡丽手表吗?
询问之下,该旅客承认了手上所戴的手表正是行李箱里表盒对应的手表,价值275万元人民币。
而他把手表和表盒分开携带入境的目的,是为了想要逃避海关检查和偷逃税款。
有热心的网友算了一下,称该名旅客需要缴纳137万元税款,还有律师表示,该旅客或面临3-10年有期徒刑!
记者发现,微博上大部分网友都对海关的严格执法表示了支持,还有网友根据税率算出这块表应该交纳137万元的税款。
但也有网友表达了疑惑,“为何买来自己戴的手表也要征税?”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只要不超过5000人民币 ,海关就予以免税放行。
而对于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则是全额征税。
1、境外购物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免税。
2、境外购物+免税店购物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含8000元)免税。
3、非居民旅客自用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免税。
这里的非居民旅客是指进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者,比如长期居住在澳洲的华人华侨,按海关规定,对这类人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即如果某一种东西重复数量过多,超过海关认定的自用、合理范围,即使单价便宜,也有可能被税
如果你买了下面这20种东西,即使是自用,数量也很少,价值也没有很高,都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否则就可能面临罚款。
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限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
买一块手表花275万元,怎么税就要缴137万,快赶上手表价格的一半了,怎么会这么多?
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我们可以看到高档手表(完税价格在1万以上)税率为50%!
解惑Q&A
Q1:我带回国都是自己的东西,为什么还要缴纳关税?
A1:这个观念是错误的。行邮税本来就是针对个人自用行为缴纳的税,如果是大批量购买或者商用,那么需要缴纳的就不只这些了,还要缴交增值税。
Q2:我的东西在国外已经缴税了,为什么回国还要再被税?
A2:此“税”非彼“税”。国外缴纳的是消费税,回国入境时缴纳的是中国的关税。进口品牌在国内商场贵的主要原因,也就是关税高。
Q3:海关怎么判断,我是在国内买的,还是国外买的?
A3:带上购买时的发票,或者出境中国前,提前申报。
A4:根据海关通关规定,入境旅客要亲自去海关申报台前申报,递交申报单,如实申报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申报时需带好护照、机票、随身物品及发票等,以便海关审核。
A5:海关的工作人员都非常懂行,基本没有蒙混过关的可能性。连一些小众品牌都能认出来,各种爆款更是直接报出价格。就算不识货,现场可能还安排了一位查淘宝的专员,按照淘宝价格打个折来计算。
这是因为犯罪的性质不同,范冰冰是偷逃个税,而该名旅客逃是关税,更是到了走私的高度。
走私罪的法律概念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
可以说,只要是从境外“购买”到一定金额,再运回国内,不申报,在法律层面,都属于走私,犯下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只要偷逃关税税款额到达法定的5万元以上,就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假如说税率是10%,只要买了50万以上的东西不申报缴税,其实就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不仅需要交罚金,还会有牢狱之灾。
对了,多说一句,在量刑上,走私普通物品和贩少量毒,严重性几乎是一致的。
由此可见,走私罪的量刑是极为苛刻的。而其中关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并不受所买的产品区别,利润多少影响,而是根据偷逃税款来制定的。
现在正值暑期放假,不少人会携着一家老少出国旅游,大家购物的时候别忘记还有关税这个问题哟!
尤其是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不会那么倒霉查到你,切记罚款事小,坐牢事大,真的带了超过5000元免税规定的还是老老实实走申报通道吧!
本文综合整理自:澳洲之有问必答(aoda-au)、每日经济新闻(ID: nbd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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