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周立波,很多人对于他应该是比较熟悉了。
去年1月19日,周立波在美国驾车的时候被警察拦下,警方搜查车辆时发现了手枪和毒品。
由于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和毒品,周立波被美国警方抓捕入狱。
12月18日,美国检方指控周立波犯有藏毒、非法持枪、违反交通规则等多项罪名。
一旦这些罪名和理由全部成立,周立波将面临长达 21年的监禁。
很多网友拍手称快,甚至出现“立波有难,八方点赞”这种态度。
前天,周立波持枪涉毒案在美国进行了最后一次庭审。
经历了一年零四个月的调查,终于出了结果--周立波无罪释放。
去年出事之后,周立波就成为了众矢之的。如今竟然面临无罪释放,这样的神转折令人大跌眼镜。
根据最近纽约法庭的审判,由于警方取证方式非法所以不算证据,因此证据不足、周立波无罪释放。
走出法庭后的周立波显得很开心,面对记者的采访表示:“国人的教育素质各方面都有待提高,感受到了美国司法的健全。”
他对于这次纽约法庭的选审判表示很满意。
美国纽约州拿骚县法院决定撤销周立波涉嫌藏毒持枪案,法官已采纳撤案动议,该案将于6月4日最终宣判。
周立波被判无罪释放,一个原因竟是他不懂英语。
他的辩护律师表示周立波的母语非英语,所以警方在未经周立波同意的情况下搜车,取得的证据不合法。
由于证据不合法,从车内搜出的枪支并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美国法律规定:没有明显违法犯罪行为的话,警察没有经过当事人允许或者拿到法院搜查令是不能搜查汽车的。
本案中警察显然没有法院的搜查令,也没有取得当事人周立波的允许,就进行了强制搜查。
所以警方当场搜查出的枪支和毒品等证据,都是无效证据。
失去了这些关键证据,当然没办法判周立波持枪藏毒。
这种辩护是完全符合美国法律的,美国对公权力的限制非常严格,要求警察办案必须合法合规。
如果警察不能证明证据是合法取得的,哪怕有一丝不合规,那么一律判为无效证据。
律师表示该案将于2018年6月4日再次开庭,预计检方将会撤案。
美国一直奉行疑罪从无,因为搜查时警方没有申请搜查令导致证据失效,周立波被判无罪释放。
在案件中,周立波开车时如果用了手机或者有蛇形的行为,警察有权拦截。
但是拦截的合法性和搜车的合法性都遭到了周立波律师的质疑。
周立波请了著名的律师为自己辩护,主要辩护律师斯卡林曾被纽约时报选为纽约大都会地区100大超级律师。
斯卡林在庭审中询问执法警察利特瑞罗(Anthony Litterello):
“你知道驾驶员的手机必须贴近耳朵,警察才可以拦下检查吗?”
利特瑞罗表示不知道,“认为周立波是在看手机,才拦下检查”。
接着斯卡林向法官提交了从电话公司那里获得的记录,证明当时周立波的手机没有通话记录。
此处律师偷换了概念,警员说认为周立波在看手机所以才拦车;而律师证明周立波没在打电话,没有提看没看手机。
关于搜车的合法性,利特瑞罗警官称:由于周立波不懂英语,车内的乘客唐爽充当翻译。
在唐爽的帮助下,警方查验了周立波的驾驶证件。随后的搜查行动,均在唐爽的翻译下,在周立波点头同意后进行。
然而周立波却矢口否认自己同意警方搜车:“我是中国公民,我不讲并且不懂英语。被拦下后,我从来没有同意过让警察搜查我的车”。
这就是美国的法律~
如果一个人在美国运毒,被警方截停了车。
在警方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只要他大喊一句“I don't consent any searches!”
警方就不能做任何事了,即使在他的车上搜出了毒品,最后也会因为非法搜查不算罪证。
中国知名律师表示:“恭喜周立波,要是在中国,没那么容易就无罪释放的。”
从这起案件中,可以看出中国和美国法制体系的不同。
中国追求结果正义,“必须有一个交代”;而美国看重程序正义,取证的每一步都要合法,否则即使是铁证如山也不算有效证据。
周立波一案中,都没有交待枪是怎么来的,毒品是谁的等等问题,在中国无罪释放是基本不可能的。
现在周立波将被无罪释放,不知道下一步会不会对警方索赔?
来源:这里是温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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