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说到歧视,可能最多就是种族歧视,或性别歧视,其实加拿大住房还有一种叫年龄岐视(age discrimination)。
居住在埃德蒙顿的居民迈克尔·詹姆斯(Michael Janz) 和莎莉·唐( Sally Tang)两人在生下一个漂亮的混血宝宝后,在两个月的期间,每次出门都必须把宝宝盖个外套“藏”起来, 就因为他们俩居住在一栋只允许成年人居住的公寓。
阿尔伯塔省和BC省都有一些年龄歧视的公寓住房,导致千禧年家庭和住房开发商、行业倡导者和希望维护住房年龄规定的那些老年人之间的矛盾。
阿尔伯塔省是加拿大的最后一个省,允许开发商、公寓董事会和房东根据年龄,除了老年人之外,被允许在公寓里生活。后来经过一些人权挑战后,法院已裁定政府在2018年1月前重新考虑豁免禁止年龄歧视居住。
一些年轻的家庭,如Janz和Tang正在推动建筑规定居民必须年龄大于18岁(虽然他们的建筑规定21岁及以上)才能居住是违法的行为。
但是,北阿尔伯塔省加拿大公寓研究所(CCI)主席Anand Sharma表示,该集团将游说阿尔伯塔省政府豁免维护住房年龄歧视。
他说,CCI希望保护老年人的豁免,但承认这项规定也会影响一些成年人。
一些人指,年龄歧视居住的规则对三方成员的影响,包括单身母亲。
专门从事公寓诉讼的卡尔加里律师David Cumming说,公寓年龄歧视案件对他的办公室而言并不是一个“炙手可热”的问题,估计阿尔伯塔省的年龄限制建筑物的数量约为10%。
公寓“年龄歧视公约”的合法性目前非常模糊。
根据阿尔伯塔省的法规,如果75%的公寓成员认可,公寓委员会可以改变其章程,以便根据年龄允许居住。
但是,埃德蒙顿摄政发展公司首席运营官Raj Dhunna表示,公寓居住年龄限制常常是开发商提出的。 对于Janz和Tang从公寓董事会那里获准延长8个月的居住时间,对这个年轻的家庭来说压力很大,所以他们每次出外尽力把宝宝远离在公寓居住者的视线之外,以免引来投诉。
大温也有不少公寓及联排别墅根据年龄居住,如兰里一个售价不便宜的联排别墅小区就规定是45岁以上人士居住,不能有小孩。
2013年,温哥华也曾发生住房年龄歧视的争议事件。
Thandi Schweitzer和伴侣Deb Rousseau于6年前买下温哥华36街夹缅街的一个两卧室公寓时,她们知道该公寓有章程规定19岁或以上的人才能居住。
当时她们没有计划要孩子,所以也不太上心。
但是当他们的小孩子于2013年7月5日出生, 两人对公寓这个规定仍然不在意,因为这个章程从来没有执行过。
但是9月初,这对夫妇接到公寓委员会的通知,限她们6个月搬出去,并且每周进行200元的罚款,就因为她们现在有一个19岁以下的人居住在这个大楼内。
公寓委员会甚至威胁要把她们告到B.C省最高法院。
这个家庭认为居住年龄限制违反了人权。
居住年龄限制在BC省是合法的。根据Strata Property Act和B.C省最高法院一直维护只有成年人居住的章程,部分原因是人权法并不保护年龄为基础的歧视。
虽然年龄限制的章程是可以执行的,但在具有变化的房地产市场中,可能就会引发一些争议。
根据BC省在房屋出租条例,列出各种违反人权的"岐视"行为上,在年龄这项上(豁免了老人公寓)。
本文来自:加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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