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加国都市生活
一对夫妇因班机延误造成损失,向加航提出索偿,获判赔偿2000加元,不料加航提出上诉,夫妇被卷入诉讼中,不但饱受困扰及可能失去赔偿金,更担心一旦败诉需要负担对方的诉讼费。有专家指出,航空公司过去很少这样做,但自从去年改例后,情况已截然不同。据《国家邮报》(National Post)报道,居于卑诗省的戴茨科斯基(Andrew Dyczkowski)和妻子在2020年1月一次旅程中,称加航班机延误了24小时,他们向具有仲裁职能的加拿大运输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提诉,经过接近四年后,获判每人获得1000加元的赔偿。
不料,他们本月初获告知,加航要跟他们打官司。加航向联邦法院提出了上诉,戴茨科斯基担心的不仅是赔偿金泡汤,还有一旦败诉可能要支付加航的诉讼费。戴茨科斯基形容事情很“吓人”,他称已完成程序向运输局申诉,没想到会身陷大企业的官司中,而运输局官网上并无提出有关警告。
他说:“那你可要小心了,因为你可能会被加航诉讼,而且可能要承担他们的(法律)费用。”联邦政府去年对《加拿大运输法》(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ct)进行了修订,并指目的是要“厘清、简化和加强对航空乘客的消费保障”。修正案还赋予运输局更多权力,以便清理积压的逾4.5万宗投诉。
戴茨科斯基的个案是航空公司利用修正案挑战运输局的决定的首个案例,这引发了外界担忧,新例可能会对航空公司有利,因为他们有能力承担冗长的诉讼程序,并使乘客承担财务风险。
消费者权益组织“航空乘客权利”(Air Passenger Rights)主席卢卡奇(Gabor Lukacs)表示,以往航空公司如果不满运输局的决定,可以向联邦上诉庭上诉,但上诉庭受理的门槛很高,并且视运输局对事实的调查为有约束力,因此一般不会接纳上诉申请。
然而,自从修例后,情况不再如此。卢卡奇指出,运输局官员的决定现在不再被视为代表局方,一切保障法庭免于处理大量个案的措施也不复存在。他建议乘客最好向小额钱债庭提出索偿,而非求助于加拿大运输局。
加航解释,这次提出上诉并非为了逃避向乘客支付赔偿,而是寻求法院对运输局在其新增权力下应如何运作,包括了解局方处理投诉所需的证据。
加航表示,提及法律费用是这类诉讼中的标准做法,在这次的个案中,他们无意要求乘客赔偿有关费用。加航形容,提出复核并使乘客牵涉到法律行动中,实属“不幸而无可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