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AT概况
LSAT (The 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 法学院入学考试)
是位于美国宾西法尼亚州的LSAC(Law School Admission Council法学院入学委员会)机构主办的用于申请美国和加拿大法学院J.D.
(Juris Doctor)
的入学考试。LSAT考试为几乎所有美国法学院和绝大部分加拿大法学院认可的J.D.的入学考试,它提供了一种标准用于评价J.D.的申请者的阅读和逻辑推理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准确阅读并理解复杂文章的能力,组织有关信息并得出合理结论的能力,批判性地推理能力和对他人的推理进行分析和评价的能力。
LSAT考试介绍
LSAT考试每年进行四次(一般为二月,六月,十月和十二月的某个周六),遍布全球上百个地区。由于在美国90%以上的法律专业的学生读的都是J.D.,并且美国的绝大多数州都规定要想取得该州的律师资格,必须具有J.D.学位,所以LSAT对学法律的人来说几乎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考试。
LSAT考试完全是笔试,考试由五个35分钟的多项选择sections构成,其中四个记入最后的得分,另一个section是测试section,不记入得分,用于测试未来可能的考题。四个sections分别是:一个section的阅读理解(Reading Comprehension Section),共4篇阅读文章,25-28个小题;一个section的逻辑分析组题(Analytical Reasoning Section),共4个逻辑分析组题,23-24个小题;和两个sections的逻辑分析单题(Logical Reasoning Section),每个section24-26个小题。考试的最后还有30分钟的一篇作文,作文是不计分的,但是会提供申请者给申请的学校,让学校用于评价申请者的写作能力。不计分的section可能是三种sections中的任意一种。
LSAT考试的满分是180分,据LSAC官方对于最近一个考试的权威统计,主要考生的分数集中在140-155,但对于希望能够申请到美国Top
20的法学院的学生而言,160分是一个需要的分数,而对于希望能够申请美国Top 10法学院的学生而言,需要170左右的分数。170意味着共101个计分的小题中,只能错10-14个(根据考试难度的不同有所变化),而160分允许错27-30个小题左右。由于LSAT考试比之类似的GRE和GMAT考试的难度大出不少,所以对于绝大部分考生而言,170分是一个比较难的分数。但是笔者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苦努力,170分仍然是一个可以预期的分数。
LSAT考试在多年以前已经进入中国大陆地区,但是由于考生数目有限,每年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考试只有两次,为六月和十二月,且只有一个考点即北京大学LSAT考点。如果希望参加LSAT在中国大陆的考试,报名办法主要有两种:第一,直接去北大考试中心领取报名表,然后填妥报名表连同考试费用(正常注册考试是103美元,如果延期注册加54美元,但费用可能会有所变化)一同寄往LSAC。第二,可以直接在LSAT网站注册LSAT考试,需要有国际信用卡在线支付考试费用。另外在香港地区每年有4次考试。特别心急,而又有办法的人可以考虑去香港考试。另外,如果你到考试临近了,觉得准备的不好(毕竟LSAT太难了),除了考完以后就CANCEL掉,还有一个选择就是改变考试日期。你只需要在考试结束的一周以前,填写LSAT提供的表格,然后连同大约30美圆寄给LSAC,就可以参加下次的LSAT考试,这样你就有充分的时间准备考试。这样做的好处是,将来在寄给法学院的报告中不会留下曾经CANCEL的记录(据说好的学校都不喜欢看到带有CANCEL记录的成绩报告),当然也可以节省几十美元。
由于LSAT考试是成绩保留的,也就是说在LSAT考试成绩的5年有效期内,考试主办方会把申请者所有的考试成绩都递交给申请的学校,而学校一般情况下是将几次考试的成绩取算术平均分用于衡量申请者的真实的LSAT的成绩,所以笔者建议申请者准备充分以后再报名和参加LSAT考试。同样,经过统计,超过70%的考生只参加了一个LSAT考试,而不到5%的考生参加过多于两次的LSAT考试。
北美的法学院对LSAT的入取成绩要求
加拿大和美国的法学院讲究的是专业排名,可以归纳为4个档次:
第一类是顶尖级的一类法学院,加拿大的2所学校和美国专业排名前14的法学院可以划分为一类方阵。例如:加拿大的多伦多大学,麦吉尔大学;美国的YALE、HARVARD、NYU、CHICAGO、等.这些法学院的LSAT成绩要求最低也要165分,如果申请人的成绩达到170才会比较有保证。除此之外申请的GPA也是一个重要的审核因素。一般不能低于3.6。
第二类法学院,加拿大的西安大略大学,皇后大学,戴尔豪斯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美国专业排在15到前100之间的学校。一共85所法学院但是他们之间的LSAT录取成绩在165到155之间,只有10只差。很多学校的录取标准及要求差别并不是十分明显。
第三类为三类法学院,加拿大的约克大学,渥太华大学;美国专业排名在100以后的学校。但是大多数学校还是大家所熟悉的综合排名在前250名以前的学校。LSAT要求一般在159-150之间。大概有50多个学校,当中也不乏有syracuse这样的综合排名不错的大学。
第四类,加拿大的其他医博类和综合类学校的法学院;美国250名以后的其他的法学院归纳成最后一类。这些学校普遍地理位置不高,学校的知名度也不高,对LSAT的录取要求一般在147-155之间.学生毕业后的就业率与前几类的法学院相比有一定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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