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先生声称收到律师破产通知信后,他于8月12日到位于30 Ellerslie Ave的多伦多警察局32分局报案。他说他是此案的第一个报案人。由于警方要收集25个以上的报案才会立案,马先生呼吁各位受害者应尽早报案,以争取时间使案件早日进入调查程序。
高女士告诉,律师破产通知信中有一份债权人信息表,该破产信中提及必须有25%的债权人提交此信息表,破产注册官才会出面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必须有25%债权人交表
由于此破产信只发到聘有律师的买家,相信一些买家还没有收到此信,也没能拿到这份表格,她呼吁相关当事人应尽快取得相应文件。
来源:星岛环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