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加拿大政府宣布:加拿大保障航空乘客权益的新条例从7月15日开始生效。
新条例适用于所有往返加拿大的航空公司,并要求承运人向乘客提供一定标准的待遇或赔偿,而无需乘客先向加拿大运输部投诉。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今天的生效的的这些保护乘客权益的新条例具体包括哪些条例:
一旦航班出现延误或取消的情况,航空公司必须要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电子邮件、短信等发出通知,并需定期更新相关信息; 因航空公司自己原因所造成的航班延误或取消,必须要对受影响的乘客给予赔偿。对大型航空公司而言,延误3到6小时最低赔偿金额为$400;6到9小时最低为$700;超过9小时至少要赔$1,000。 对小型公司而言,延误3到6小时最低赔偿金额为$125;6到9小时最低为$250;超过9小时至少要赔$500。
航班延误期间,航空公司需要为乘客提供食品、饮料及电子通讯服务,比如免费的Wi-Fi; 若由于超额订座(Overbooking)或飞机定期维修等航空公司的商业决定而被拒绝登机,航空公司对此应提供赔偿,金额取决于延迟时间长短:若被延误6小时以上,乘客将获得$900的赔偿;若被延误6-9小时,乘客将获得$1,800的赔偿;若被延误9小时以上,乘客将获$2,400元的赔偿; 若乘客行李丢失或受损,航空公司需根据情况给予赔偿,金额最高可达$2,100; 如果乘客上了飞机而停在跑道上被延误,若接近3小时,航班要为乘客提供可正常使用的洗手间,必要的通风条件,食品及饮料,还有电子联系方式。如果时间超过3小时,飞机需返回让乘客下机。如果航班当晚无法起飞,航空公司还需为所有乘客提供免费酒店及交通服务。
新条例的第二阶段将会在12月15日开始实施,航空公司必须为可控制但与安全无关的航班延误和取消提供高达$1000的赔偿,且不遵守规定的航空公司将被处以每起事件高达$25000的罚款。
来源:轻松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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