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范冰冰“消失”100多天,她终于回到了公众的视野。
三个多月,比刘晓庆当年的422天,还要短。不过这次她的“出现”不是出席任何活动,而是出现在@人民日报 的微博上。
10月3日10:06,@人民日报 以快讯的形式公布了对范冰冰的调查通知和判决结果。标题为《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偷逃税问题》,坐实了崔永元所说的“阴阳合同”偷逃税。
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此外,还查处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32、52条的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63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
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6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93条的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简单来说,就是逃税约3亿,罚款约5亿,合计8亿多;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用被拘留。
这条快讯一出来,就像电影名《大轰炸》一样轰炸了人们的视野。但大家很难注意到的是,范冰冰经纪人牟某,现在已经因涉嫌犯罪而被强制拘留。
虽然不清楚个中缘由,但总觉得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毕竟偷税漏税的钱,应该不单单进了经纪人的口袋。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范冰冰的今天,就是其他偷税艺人的明天。
人在做,天在看。蚕食百姓血汗钱的魔鬼,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法网之下,无人幸免。
范冰冰卷入的税务风波,不禁让我想到前一任“武则天”刘晓庆。
2002年,大红大紫的影坛天后刘晓庆,因为偷税漏税突然消失。
早有“前世”模板刘晓庆,范冰冰仍重蹈覆辙,步入后尘。因为艺人赚的钱最多,所以艺人偷税漏税对国家和百姓的伤害最大。
不是说艺人这个职业如何,毕竟存在即合理,它自然有它的价值。
但每个职业都是平等的,都该有自己的职业道德。作为影视艺人,从事着为人民喜闻乐见的文艺创作和文艺活动,他们应该和所有人都一样,合法赚钱、依法纳税。
哪个职业不付出,哪个职业不辛苦。为什么唯独艺人享受着普通人难以想象的薪资待遇,拿着老百姓一辈子都赚不到的天价酬劳?
9月27日,#张小平离职#上了热搜。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张小平是谁,不平凡岗位上的“平凡英雄”总是没有姓名,不如每天登台演出的艺人家喻户晓。
张小平是谁?是航天研究机构的专家级研究员,是手握核心登月技术的一线科研人才。
离职的原因很简单,一个研究火箭发动机最关键的技术岗位,年薪20万。
与张小平一起上热搜的还有#综艺限薪令#。小道消息称,国家将出台最新的“综艺限薪令”:艺人单期综艺片酬不得超过80万,一季总片酬不得超过1000万。
也就是说,一期综艺120分钟,艺人片酬80万,是一线科研人员张小平4年的工资。
范冰冰弟弟范丞丞,一张照片收入480万,8万人买账。这480万,像我这样的普通人,可能要向天再借五百年才能赚到。
艺人明星够多了,赚的钱也够多了,中国真的不需要了……
中国需要的,是张小平这样拿着普通薪资却造福人类的国家栋梁,而不是“范冰冰”“刘晓庆”一样签着“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的“国家蛀虫”。
最初的“金锁”,在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摸爬滚打数年,摆脱了花瓶的名号,终于熬成了万人追捧的“范爷”。
但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前日种下的因,会结成今天的果。
范冰冰,人称“范爷”,论资本和资源,本应该坐稳了娱乐圈“铁腕一姐”的地位。可偷逃税这一罪行,就像五行大山一样,把她死死打回了原形、压回了谷底。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做什么?
娱乐圈偷税漏税,本质上和官场贪污腐败是一样的,都是国家的蛀虫,吸的是百姓身上的血。
范冰冰偷税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娱乐圈明星呼风唤雨的时代,已经不复存在了。
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开始部署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开始彻查明星偷逃税行为,将所有“吸血鬼”一网打尽。
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对出现严重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地区税务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
彻查明星偷漏税,对我们来说,也未尝不是件好事。至少平民百姓的血汗钱,不会再流向阴沟。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是原谅这个“范冰冰”,难免会有下一个“范冰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次,或许我们应该严格一点。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剩下的每个“范冰冰”,要么早日自首,要么就等着接受审判吧!
来源: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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