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很多人把猫猫狗狗当做家庭的一名成员,不离不弃!但加拿大一名法官在最近一份判案中认为,狗就是狗,不是人,在法律上,狗只是财产,不能视作小孩。
此案一判,在全加拿大都炸锅了,很多狗狗主人们纷纷表示不能接受。
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
离婚案牵出狗只归属问题
原来在加拿大中部省份的萨斯卡通市,有一对夫妇闹离婚。他们在财产分配的意见不大,唯一纠纷是家里养的两只狗狗,名字叫Kenya和Willow(有时昵称Willy)。对于Kenya和Willow的抚养权,两个人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吵到法院去了。
妻子希望该案被视为儿童抚养权纠纷。并且认为Kenya和Willow应该归她抚养,但她会给离婚的丈夫提供探视权。
受理此案的法院是叫The Court of Queen’s Bench,法官达尼洛克( Justice Richard Danyliuk)拒绝了这名离婚妻子将该案视作儿童抚养权的请求。
图:法官达尼洛克
法官裁定,狗属于财产,不应被视为儿童。
法官达尼洛克说,显而易见,判决是基于以下这些逻辑:
1、在加拿大,我们不会从育种者那里购买我们的孩子。
2、以确保良好的血统,我们不会与其他人繁殖孩子,(社会上)也没有这样的收费服务。
3、当我们的孩子得重病时,我们一般不会进行经济成本/效益分析,看看孩子是否值得治疗。不会为了减少损失或痛苦,不进行治疗甚至结束生命。
4、当我们的孩子做了些不正当地,甚至是严重和暴力行为,我们一般不会给他们带防止咬人的口套,如果屡犯甚至还会把他们处死。
达尼洛克法官说,给狗定义为财产而不是家庭,(对财产)做出与探视权有关的裁决是荒谬的。
达尼洛克法官承认,狗不像其他财产,宠物具有法定保护,以防止它们受到虐待或忽视。
法官还指该案件是浪费法庭资源,法官说,这种情况不应该占用珍贵的法庭时间。
法官说:“用这种方式消耗珍贵的司法资源是属于浪费的。在我看来,这种案件应该被劝阻。”
法官还警告这对夫妇,如果继续在法庭上纠缠这一个问题,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法官警告道:“双方应该牢记,如果法庭不能就狗的去向作出决定,法院可根据法例规定,狗只被命令出售,所得收益再分 – (这个结果)我相信双方都不想要。”
法官判决,目前狗只暂时继续留在妻子和她父母的房子里,直到离婚最终解决。
加拿大网友疯狂转发并评论
加拿大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国家,对待宠物的态度世界闻名,今年加拿大阿省发生山火,麦克默里堡整个城市的居民需要撤离。
除了整整有条的逃亡车队感到世界外,还有另外一个事情打动世人的心。
航空公司破天荒允许狗只近日客舱,与主人一起承搭飞机撤离火灾现场。
详情请看:这一次,加拿大用不一样的“亲人”向全世界展示了最人性化的一面!(可以直接点击)
所以加拿大广播公司刊出这个判决后,短短数小时便有4000个转发,350条评论。
本以为评论会以爱心讨伐法官,看了几页后令人意外地发现,绝大部分加拿大网友是赞同法官这个判决的,认为这对有钱人夫妇在浪费社会资源。
这位姓王(Billy Wong)的华裔网友在评论中说道,可笑的是,这位法官需要浪费他的时间和智慧在这样的案件上。 这些人很有钱,可以把他们的现金放在一堆,并点火(烧掉)。 他们可以把浪费在律师和法庭上的钱交给一个狗的慈善机构或SPCA。 王先生表示,他也是一个狗主人(注意用的是主人这词,而不是父亲),他也非常爱狗。他建议采用抽签的方法来决定狗的去向,赢的可以有权首先选择Kenya或Willow的其中一只,而另一方则选择剩下的一只。
网友Gerhard Reinoud表示:这是常识的好日子。
这位网友也赞成法官的判决,认为这对夫妇的确在浪费法庭资源,应该重罚。并称:他们的律师在去银行的路上狂笑。
法官判决对社会的影响很大,中国南京市曾经有位法官在2007年完全根据猜测判了一起老人被撞赔偿案,对社会造成甚远影响。
加拿大法官的判决引起的影响会更加甚远,因为加拿大采用的是英国的普通法系(Common Law),特点就是判例法,即反复参考判决先例(precedent),最终产生类似道德观念一般的普遍的、约定俗成的法律(customary rules)。
对于加拿大法官达尼洛克这个狗狗只是财产,不应被视为小孩的判决,吃瓜群众们,你们又是怎么看?
(来源:超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