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大雪后,道路结冰,不少人在蒙特利尔街上摔倒,甚至摔伤。蒙特利尔在摔倒之后是否有权向一些机构或个人来索赔?索赔的具体步骤又是怎样的呢?
对人行道进行维护是您所在的市政府的责任。虽然理论上来讲市政府有完全的政治自由来选择何时对道路进行维护以及对哪些路段进行维护,但是市政府在道路维护方面必须做到尽职尽责,否则就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摔倒的行人来说,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针对市政府的理赔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法庭方面往往在证据上要求严格。
首先,为了符合理赔的标准,摔倒的行人不仅仅要在一条人行道上摔倒,而且还要确定自己确实遭受了损失。如果一名行人在人行道上摔倒后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仅仅是感到生气和丟人的话,那么这名 行人将无法通过理赔得到任何赔偿。
随后需要确认的是,市政府、市政府官员或是雇员在该行人摔倒的路段的维护或是修建工程当中犯下 了锗误。
在行人摔倒的案件当中,天气情况通常会成为一个对市政府方面有利的条件;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摔倒的行人都应该提供一切可能的证据证明市政府没有以足够重视的态度对天气的变化做出足够快速的 应对。因此,如果一段人行道上的路面危险的状况存在了已经有一段时间,那么市政府有义务对此知情,而在这种情况下行人的理赔通常会更加顺利。
但是另一方面,行人自己也必须确保自己在行走的过程中没有任何的疏忽。首先,行人必须穿着合适且安全的鞋子。此外,行人在行走时必须小心,并且行走过程中的行为必须在合理范围之内。
如果法庭因为任何原因认为行人自己同样有疏忽的话,将很有可能做出双方共同负责的判罚,在这种 情况下行人得到的赔偿将会少很多,因为法庭认定行人自己对自己的摔倒同样负有责任。
通常来讲,针对市政府的起诉书都需要在事件发生之后6个月内提交给法庭。此外,起诉人需要在事情 发生之后15天内向市政府发出一份起诉通知。
然而,当行人在因摔倒而受到身体伤害的情况下,这名行人则有3年的时间来提交起诉书,同时他不必 在15天内向市政府发送通知。在这种情况下,行人将有足够的时间来为法律程序做出准备。
(来源:sinoqueb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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