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春明居加19年 贪污遭通缉返国投案 倒卖逾千万油品 提前退休移民後东窗事发
中国积极追讨海外逃犯,去年4月,中国发出100人的红色通缉令,在全球通缉贪官。(网上图片) 两名分别在加拿大及美国潜藏19年及16年的中国贪污逃犯,在元旦之前,逼於压力,返回中国投案自首。目前,两宗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检察日报》及《渖阳晚报》报道,两名逃犯都是辽宁省的通缉犯。其中曲春明原为中国海洋石油销售公司渤海(天津)公司驻大连办事处主任(1995年3月退休)。曲春明在1941年出生,户籍天津。 1995年3月,54岁的曲春明在还不到退休年龄之时办理了退休手续。1996年10月,曲春明移民加拿大,并在2004年取得了加拿大国籍。在他移民加拿大不到一年,1997年6月4日,丹东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在侦办其他案件中发现曲春明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对其立案侦查。同年6月,检察机关决定对曲春明予以逮捕。 2013年1月11日,检察机关申请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通缉令资料显示,曲春明犯案於退休前一年。在1994年至1995年间,曲春明与丹东石化厂孙涌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倒卖价值1000馀万元的油品,贪污钱款後潜逃。 知情者透露,曲春明在移民加拿大之前已发觉案件可能败露,所以才仓皇出逃,後一直在加拿大居住生活。2015年4月,曲春明被辽宁省追逃办列为重点追逃目标,报道指∶「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2015年12月29日晚10时许,曲春明归国投案。」 另一名潜逃在美国16年的于挺也迫於压力回中国投案。1971年10月出生的于挺,是大连市西岗人,原是大连海关大窑湾海关技术处科员。1999年9月9日,大连市检察院在侦办于红走私案时,发现于挺涉嫌放纵走私罪、受贿罪对其予以立案侦查。 通缉令资料显示,1999年1月至3月间,于挺在犯罪嫌疑人于红授意下,利用工作之便,偷拿空白税单,加盖海关防伪印油,帮助于红偷逃进口关税,代徵增值税、代徵消费税等共计1.39亿元。事後,于挺收受于红好处费22万元。 没想到,于挺被立案侦查时其正因公派在美国进行学习。得知于红落网後,于挺深知自身罪责难逃,趁机脱离控制躲藏起来。这一躲就是16年之久。 辽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对于挺进行追讨,2015年还将于挺列为重点追逃对象。报道指,「辽宁检察机关利用多种渠道与于挺家属接触,对他们进行法律政策教育和感化。经过不懈的努力,2015年12月30日,于挺归国投案。」 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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