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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活久见!机长和乘务员在飞行过程中互殴,一个骨折一个门牙掉半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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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蒙城小队长
时间:
2021-3-16 04:42
标题:
活久见!机长和乘务员在飞行过程中互殴,一个骨折一个门牙掉半颗
来源:温哥华港湾
近日,网络上曝出一则消息:东海航空DZ6297航班(南通-西安)的航班上,
机长与乘务长发生争执,
在
飞行过程中相互殴打
,
机长将乘务长手
打骨折
,乘务长把机长
门牙敲掉半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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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民航论坛、民航民工等多个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称,东海航空在飞行过程中发生男机长与头等舱男乘务长恶性互殴事件。
根据多篇文章爆料反映,事情发生的大致经过如下:2月20日,东海航空公司DZ6297航班(南通-西安)上,
头等舱女乘务长与另一区域男乘务长私自调换了工作区域
。在飞机落地西安前50分钟,一位头等舱旅客要上厕所,机长已经在厕所里,让旅客回座位等候,该旅客并未理会,机长从厕所出来后看到旅客站在前面,
以男乘务长工作未到位、影响飞行安全进行训斥,随后双方发生互殴。机长先动手将乘务长手部打骨折,乘务长把机长门牙敲掉半颗。
飞机落地西安后,机长让这两名乘务长自行买票返回深圳,未继续跟自己同航班飞行。
此事一经曝光,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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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东海航空发布声明称,针对机组人员的机上纠纷事件,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停止工作,公司正在全面开展安全整顿。
3月8日下午,东海航空再次发博致歉,称已经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上报民航主管部门,并表示将依规依纪落实责任、严肃处理,绝不护短绝不姑息。
其实,东海航空被曝光的“任性机长”已经不只一位了,早在2018年就有两位很“出名”:一位允许妻子两个航段不买票、三次进入驾驶舱,另一位未完成飞行准备阶段工作包括未核实油量,就直接进场飞行而吃了罚单。
深圳东海航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是经商务部、民航总局批准成立的国内首家民营中外合资货运航空公司。公司在珠海注册成立,2004年将主营基地迁至深圳宝安国际机场。2006年9月19日,东海航空完成首航。从2014年起,东海航空主营以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为基地的客运航线。
3月15日,民航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期东海航空机组空中纠纷事件,民航局高度重视,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同时,民航局成立了安全整顿督导组,进驻东海航空全面开展安全督导整顿工作。目前,民航相关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相关规章,处罚意见如下:
1.对东海航空采取暂停受理新增航线、航班、加班和包机申请以及限制运行总量的处罚措施。
2.对涉事机长撤销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权利及商用驾驶员执照权利。
3.对涉事乘务员采取相应行政处罚。
4.要求东海航空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当事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严厉追责。
5.民航局和中南地区管理局将依据持续督导检查的情况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一步严肃问责。
对事件当事人涉嫌的违法行为,民航局公安局已指导陕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依法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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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东海航空官微公布事件处理决定,并将其命名为220事件,简单来说
当班机长和乘务员被处以终身停飞
。多名副总裁被免,共17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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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组成员
(一)当班机长张大庸,严重违反民航法规、行业规章及公司规章制度,
给予公司终身停飞处理
,并对其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当班3#乘务员杨佳霖,严重违反民航法规、行业规章及公司规章制度,
给予公司终身停飞处理
,并对其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管理人员
(一)公司领导
1、公司常务副总裁刘建华,负有公司主要管理责任,免去常务副总裁职务,扣发人民币20000元;
2、时任公司运行副总裁李德付,负有公司领导直接责任,免去运行副总裁职务,扣发人民币15000元;
3、公司副总裁陈浩金,负有公司监管责任,免去副总裁职务,扣发人民币10000元;
4、公司副总裁干伟,负有南通基地管理责任,给予警告处分,扣发人民币10000元。
(二)中层管理人员
1、飞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周小波,负有部门管理责任,免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职务,扣发人民币8000元;
2、飞行部副总经理康磊,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6000元;
3、飞行部副总经理徐国兵,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6000元;
4、飞行部总经理助理耿玉雷,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4000元;
5、客舱服务部总经理冯艳玲,负有部门管理责任,免去总经理职务,扣发人民币6000元;
6、客舱服务部副总经理李吉好,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5000元;
7、客舱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叶汪洋,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5000元;
8、安全监察部副总经理罗端,负有监管责任,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5000元;
9、南通基地副总经理陈晓洪,负有基地管理责任,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7000元;
10、南通基地飞行分部副经理宁世杰,负有人员管理责任,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5000元;
11、南通基地乘务分部副经理陶岩,负有人员管理责任,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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