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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气炸! 丈夫每月给前女友转钱 半年转550万! 网友竟集体同情前任? [打印本页]
作者: 蒙城小队长 时间: 2020-11-5 05:17
标题: 气炸! 丈夫每月给前女友转钱 半年转550万! 网友竟集体同情前任?
来源:加拿大加新网
到底谁最惨?
他承认这是他给前女友的“分手费”因为吴玥对他与别人结婚非常不满他这么做是为了息事宁人
林琳又惊又怒要求李畅与吴玥断绝往来又到吴玥的公司大闹一场
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没多久,她再次有了发现:李畅依然每月转给吴玥50万元但他坚决否认与吴玥有感情联络却始终无法给出转款的合理解释
林琳气得一纸诉状将两人告到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林琳方认为:
李畅婚后,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向吴玥大额转账,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法院确认李畅对吴玥转账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合计550万元。丈夫李畅则完全同意林琳的诉讼请求。
对此吴玥气愤异常,她辩称:
自己与李畅相恋多年,本已谈婚论嫁,但因林琳介入导致分手。婚后李畅出于对她的情感亏欠,主动提出金钱补偿,在半年内分笔转账给她200万元。并且李畅无法在婚后半年就创造出200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200万元“分手费”源自李畅婚前个人积蓄。因此婚前财产的赠与没有侵害林琳权利,故拒绝返还该款项。
同时,她和李畅还有其他经济往来:此前,李畅为公司出面向吴玥借款,念及旧情她借给其公司330万元,并订立了《借款协议》,约定还款时间为2022年。林琳到吴玥公司大闹后,吴玥要求李畅尽快还款并了断一切关系。此后李畅在吴玥催促下陆续转账还款,合计金额为350万元,与《借款协议》约定的本息金额相当。
李畅婚后半年内,未经妻子林琳同意,数次向前任女友吴玥支付“分手费”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应认定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存在过错,应属全部无效。在李畅同意全部款项均返还给林琳的前提下,吴玥应向林琳返还该200万元。
对其余350万元,在李畅转账前,吴玥与李畅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间就有资金往来,李畅也曾为公司代收款项,法院无法认定李畅对吴玥的350万元转账是赠与行为,故难以支持林琳要求吴玥返还350万元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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