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汇
标题:
加国法律:资不抵债,债权人将一无所得
[打印本页]
作者:
蒙城新闻频道
时间:
2014-7-9 00:02
标题:
加国法律:资不抵债,债权人将一无所得
资深律师秦怡敬表示,欠债分为无担保(Unsecured)、有担保(Secured)和优先(Preferred)3种。破产申请人的资产,将首先偿还有担保的债务,然后是优先债,最后才是无担保的欠款。如果资不抵债,债权人将一无所得。
她说,根据加拿大的破产法,首次申请破产的人,可以在破产后9个月申请免除,了结一切债务。
换言之是完全甩身。当然债权人也可以提出反对。不过,如果涉及恶意破产或刑事案件则另当别论。
(, 下载次数: 2)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来源:星岛环球网
欢迎光临 蒙城汇 (https://mengchenghu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