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大学中外学生“学伴”(Buddy)项目被曝专门“为一个留学生配三个校内学生,而且还是以女生为主”,于是引发轩然大波。批评者甚至称之为“山东大学的‘三陪制度’”。
其实,为外国学生找学伴不仅在中国由来已久,而且在国际上所有重视留学生工作的著名大学,也是一个常常采用的举措。主要是帮助外国学生更快地融入学校而已。正如担任过学伴的山东大学中文系2016级一位本科生所说:
“我理解学校推行学伴制度的初衷。对于留学生来说,他们刚来学校的时候可能无法较快适应新的生活,需要当地人为他们提供一些帮助,而且在文化语言方面也存在理解上的困难。对于本校的同学而言,学伴活动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个学习外语和了解其他国家文化的机会,同时也可以结交新朋友。”
记得华东师范大学在1990年代也曾经实施过学伴制度,挑选优秀本科生,与同性留学生同住一个寝室,既帮助了留学生的汉语学习和社会适应,也为中国学生提供了锻炼外语口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一个机缘,结果,非英语专业学生的英语口语比外语系还强。事实上,我熟悉的一个小朋友正借此强化了自己的英语,并最终成长为上海交大语言专业的一位副教授。
由此,把学伴制度污名化为“三陪”的舆论才是大错特错,学伴制度本身不但没有错,而且还应该坚持和推广。
山大二错:错在“国际事务部”7月7日的回应。
山大三错:错在校部7月12日的回应。
落款“山东大学”的回应显然比“山东大学国际事务部”有进步,不过,空洞的一句“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却依然看不到多少“歉意”。
至少,你得说明向谁致歉,到底如何改进吧?
更何况,网络同时爆料“山东大学2018年公开为一名骨折的津巴布韦留学生招募陪护志愿者,招募数量达25人。相关招募通知称,服务期间,志愿者的餐费、交通费由山东大学负责”,则到底是山大的所有学生都能获此待遇,或者是仅仅因为留学生才有此资格?
网络舆情的重点在于山大到底是否存在留学生的“超国民待遇”问题,对此,山大似乎不应该顾左右而言他。
来华留学生在中国的“超国民待遇”不但体现在所谓生活照料、学习支持之类的细节上,更体现在丰厚的中国政府奖学金上。
那么,每年我们要为留学生花费多少奖学金?
据教育部报告,就国家级奖学金而言,2017年来华留学48.92万名留学生,获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有4.9万人,占11.97%。但国家奖学金之外,还有地方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其他奖学金等等。
那么,一个留学生可以获得多少奖学金?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的官网显示,留学生全额奖学金免学费、住宿费及提供医疗保险,生活费本科生每月2500元(即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月3000元、博士生每月3500元。提供奖学金的时限涵盖从汉语补习(预科)到正式学业结业通常所需要的年份,如博士3-6学年。
也就是说,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一年至少可以获得中国政府的资助59200元,多的可以获得99800元。
这一数字意味着什么?
第一,中国任何一个城市老百姓的人均税后收入都达不到99800元一年,哪怕是最富有的北上广。2018年我国居民人均年收入28228元(其中城镇人均39251元,农村人均14617元),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分别相当于中国城乡年收入2.5倍和6.8倍。这是不是太夸张了吧。
第二,问题还在于,国家财政已经开始吃紧,要求过“紧日子”,全国教师进修费可以压缩1120万元,比去年减少5.3%。在这种背景下,教育部却能够开源节流,让中国政府奖学金增加18%。
第三,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这些奖学金,在很多留学生那里,或者被用来邮寄回国养活一大家子,成为“一人留学,全家不愁”;或者被用来泡酒吧,泡妞,成为“二炮部队”经费。我们交的税就这样成就别人的“睡”。
第四,更悲催的是,在同一个班级里,同一个导师下,哪怕中国学生家庭再困难,学习再努力,奖学金通常也只有留学生的一半或者更低,这让中国的同学情何以堪,让我们当导师的情何以堪?——你即使重视留学生,也不能排斥自己的学生吧,要知道你给留学生的每一份钱都不是你自己兜里掏出来的,都是在校中国学生的家长和兄弟姐妹、已经毕业的中国学生学长的血汗税收支出的。政策设计者,你们怎么好意思?
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那么,我们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文规定:
“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本科毕业……经考试合格……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毕业……经考试合格……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19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53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54条)
“国家设立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55条)
教育是中国社会公平公正的最重要的标记。参加统一考试,成绩面前人人平等,除非具有特殊才能。每一个中国人概莫能外。
可是,在留学生问题上,每一条几乎都是与法律对着干:
第一,不考试,或者装模作样的“考试”就可以录取,以至于在本国考不取任何大学,在中国也考不取任何大学甚至中专的都可以凭借“海外身份”堂而皇之地跨入北大、清华,这样的“清北复交”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世界一流大学?
第二,大批根本不“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留学生照样可以入校和毕业。而本国一个高中生却完全可能因为政治观点的一点偏差而进不了国内任何大学。
第三,留学生即使富可敌国依然可以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54条)
第四,既不是“品学兼优”,也不是“国家规定的专业”“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只是留学生就可以给予奖学金,其法律依据何在?
在对留学生“超国民待遇”的批评中,有一种声音似乎特别义正辞严。其代表就是新华社《半月谈》的署名文章《让留学生成为中国大学校园中的普通一员,是时候了!》。文章表示: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持续了40多年,中国的发展日益和世界同频共振,来自国外的各种事物在中国大地上已是司空见惯,人们早已习惯用平等、自信的眼光来看待来自国外的人和事,相关政策也开始经历转型。针对留学生的特殊优待显得格外刺眼。因此,应该用对待国民一样对待他们。
这一评论引发了普遍的共鸣,不过,我们必须指出:这依然是一种错误的认识。
第一,就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而言,“权利”一定与“义务”关联。每一个中国公民都依法尽着纳税义务,则就有权利享受国家的福利。但所有的留学生都没有这样的义务,因此,从法理上说,他们享受到的待遇不应该是高于中国公民,也不应该与中国公民“持平”。既然是“他国公民”,我们就应该将其当做“他国公民”,不要简单地去掉“他国”二字,这不是歧视,而是“权利义务对等”的问题,否则,依然是对于本国公民的不公。
第二, 就社会的实际治理而言,任何国家都没有理由通过体检或者考勤而把自己的国民赶出国门,但对于可能威胁本国公共安全的或只想到本国来“蹭福利”的,则完全有权拒之于国门之外。可是,我们的出入境检查,对于来自艾滋病高发(甚至高达三分之一)国家的人口却几乎没有什么限制措施,以至于一些艾滋病患者拿着中国给予的奖学金,跑到中国来不好好读书,反而祸害了一大批青年学子。
我们应该尊重所有人的人格和基本权利,但并不等于我们必须给予所有人“国民”一样的待遇,因为,“国民”是一个国家内部最隆重的身份!
山大“学伴”事件发酵以后,人民网7月12日也发表评论《为留学生配学伴 不是自卑就是自作多情》,评论指出:唯山东大学如此厚爱外国留学生,在笔者看来,这不是自卑就是自作多情。……山东大学骨子里有没有洋人高人一等的自卑心理?如果没有,凭什么公开为外国留学生配学伴?……(如果)“学伴”活动不仅仅只是为国际学生寻找学伴,也是为国内学生寻找学伴,是相互的。笔者认为,这就有点自作多情了。不要说国内学生寻找朋友伴侣不需要学校帮忙,就连国际学生要找个朋友学伴啥的,也不至于要学校如此兴师动众。
的确,山大“为留学生配学伴”其中似乎不是出于“自卑”(洋人高人一等)就是“自作多情”(漠视留学生自主交友能力),但,我们以为这依然只是皮相之论。
从山大“为留学生配学伴”到“全国留学生奖学金全都高于本国学生”再到“留学生可以藐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乃至《道路交通法》《行政处罚法》等各种法律”。这并不只是什么“自卑”?制定这些“规定”作出这些“决定”者在留学生面前根本不自卑。
是的,在某些人那里,人是分为三六九等的:大致而言,第一等是外国人;第二等是海外华人;第三等才是国人。
不过,在这一序列之上,他们默认的其实还有一等:特等,也就是“我们这些制定政策的人”。在那些人的眼中,“此山由我开,此树由我载”,所谓“公共资源”,不过是“俺家土产”,我想给谁就给谁。
这一切的背后,就是权力的傲慢。
山大必须道歉,但首先该向山大“学伴”项目的全体中国学生道歉,向全国各校所有参与“学伴”项目的学生道歉,因为你们的任性使得他们平白无故地蒙羞!
主管留学生奖学金的有司更应该出来道歉,向全体纳税人道歉!因为你们的任性,使得留学生得不到有效的甄别,混进了大批学术垃圾,不但浪费了国家的财产,更导致了国民对于政府执政能力的怀疑!
执行国家教育法的有司更应该出来道歉,向全体国民道歉!因为你们的任性,使得在法律上一校之中“一国两制”,直接破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度的严肃性。
近日,有消息称,山东大学自2017年开始为该校留学生一对一配对学伴,2018年,这一制度再升级为一对三,即一名留学生配3个学伴。此消息一出,网上舆论哗然。
有网友发微博称,在该校留学生学伴报名表中,表头用红字注明:“请同学们尽可能详细认真地填写,以便为你匹配心仪的学伴”,在“你参加学伴活动的主要目的”中,将“结交外国异性友人”列为选项之一。
“结交异性”“匹配”“心仪”,这些字眼常见于婚介中心或交友软件。对此,有网友在微博中评论称:“真搞不懂,把那些未谙人事甚至可能连恋爱都没谈过的小女生,介绍给外国男性留学生当学伴,究竟意欲何为?”
改革开放40多年来,留学生已极为常见,不管是中国学生到外国,还是外国学生到中国,每年不计其数。我国众多高校,尤其是211以上的,几乎每个学校都有成群结队的留学生。唯山东大学如此厚爱外国留学生,在笔者看来,这不是自卑就是自作多情。
山东大学骨子里有没有洋人高人一等的自卑心理?如果没有,凭什么公开为外国留学生配学伴?中国每年那么多学生出国留学,有几个学生能享此殊荣,有哪所国外高校为中国学生制定过类似制度?请问问身边留学回来的亲戚朋友吧。
据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官网发布的《公布2018“学伴”成组结果及第一次“学伴”活动见面Party的通知》显示,截至2018年11月15日,活动接收共计270份报名信息。在报名的留学生和中国学生中,现已成功选拔出141名中国学生与47名留学生组成47个友好“学伴”小组。注意,是“成功选拔”,何其隆重,何其严肃。
一份网传的《山东大学关于举办中外学生“学伴”活动的说明》文件称,中外学生“学伴”活动是为促进中外学生学习而举行的活动,中外学生互为学伴,全部为自由报名,并非为单独为国际学生寻找学伴。
按照这份说明的意思,“学伴”活动不仅仅只是为国际学生寻找学伴,也是为国内学生寻找学伴,是相互的。笔者认为,这就有点自作多情了。不要说国内学生寻找朋友伴侣不需要学校帮忙,就连国际学生要找个朋友学伴啥的,也不至于要学校如此兴师动众。留学生能不远万里来中国求学,相信不出三五日,找几个同学朋友不难吧?须知,国内各大高校,外国留学生与国内学生三五成群或成双成对处处可见。
据澎湃新闻报道,山东大学一名2016级男生表示,“学伴计划”会要求学伴一起做任务,比如一起看书、看电影。
笔者认为,如果都是男生或都是女生可能还好,若是正处青春期的一男一女长期一起看书看电影,就难免瓜田李下了。当然,谁又没大学期间谈过恋爱?其表现形式不就是一起看个书吃个饭看个电影吗?谈恋爱其实也没啥,那学校又何必自作多情呢?
别脑补“学伴”制度,
但留学生也不宜样样“特殊”
作者 熊丙奇
高校应认识到,要真正提高学校对高质量留学生的吸引力,根本还要靠一流的人才培养质量,而非“特殊”优待。
招收亚非拉,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是我国加强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强国的一项战略决策。留学生进入我国大陆的大学学习,目标是培养国友好中国的“种子”。也许部分种子永远不会发芽,但还是有部分种子会生根发芽、枝繁叶茂。这是立足未来的战略决策,必须长期坚持、毋容置疑。
作者简介: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创新理论与科技政策研究。来自其个人公众号“广力通科技智库”
老外在中国殴打的哥
8日凌晨2时,杨师傅在成都兰桂坊门口,载了一位外籍男乘客。
监控显示,上车后,对方提出要去位于郫都区的百草路。杨师傅提出,按照管理规定,要加收50%的返程费。
在出租车从成都城区前往郫都的路上,外籍男乘客在副驾驶靠着椅背打瞌睡。
凌晨2点28分,出租车抵达目的地停了下来,外籍乘客拿出手机,准备微信扫码支付61元车费,杨师傅见状连说了三个no,表示还有返程费。
监控显示,杨师傅让乘客看自己的手机,“我是用网站翻译了返程费,给乘客看。”
双方争执不下,乘客打开车门欲离开现场,杨师傅抓住了他的衬衣,外籍乘客依然强行下车,并关上了车门。
监控显示,外籍乘客的衬衣被车门卡住,为了离开现场,干脆脱掉了衣服,杨师傅便下车追了上去。
“没想到他转身就打了我两拳,还都打在脸上。”由于打人一幕发生在车外马路上,因此并未被监控拍下,随后杨师傅返回车上拿了手机,选择报警。
杨师傅告诉记者,动手打人的外籍乘客已被警方找到,10日上午,外籍乘客的朋友也来到医院道歉,称当时喝酒了,并垫付了一定的医药费。
家属认为,动手打人的外籍乘客,不仅应当承担杨师傅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同时也应该依法受到处罚。
福州交警被老外推搡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因为当街辱骂推搡民警,一男子被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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