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在加拿大总督David Johnston签名之后
C-6法案终于正式生效成为法律
(资料图)
加拿大新《公民法》(简称C6法案)的正式生效,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加拿大保守党于2014年6月对当时的《公民法》做出C-24法案的修订,大幅提高申请成为加拿大公民的难度。
于是当联邦自由党上任之后,承诺对此进行修改并提出C-6法案。在经历国会参众两院反复的修订辩论之后,终于将分成三个阶段实施,部分从6月19日开始,部分从2017年秋季正式实施,最后一部分将在2018年初正式实施。
2017年6月19日开始
未成年移民可以自行申请入籍
在总督David Johnston签字之后,即刻实现的法律包括:允许未成年移民独立于父母自行申请入籍。这意味着,即使父母申请公民被拒,未成年子女也无须等到18岁再申请。
任何一个加拿大公民都有自由迁徙的权利
讲真,小编看到这条法律的时候,内心默默的放起了烟花。对于每一个无论住在哪里,心里都装着世界的人来说,最希望的事情,就是能够说走就走想住哪里都行。
原C-24法案中表示“公民入籍需表示有意向居住加拿大,否则公民身份可以被取消”,而在新的C-6法案里,取消了“留加意向”条款。入籍加拿大的人,搬到加拿大境外长期生活,也不会被废除身份。
(除了造假之外)
政府无权取消公民的加拿大国籍
原C-24法案中,对公民进行了区分,而对于不同的公民有不同的要求。
"一等公民":加拿大出生而且没有其它国籍的加拿大人,被誉为“真正”的加拿大公民。他们无论做了什么事,都不会丧失加拿大公民身份和出入境的权利。
“二等公民”: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即使是在加拿大出生)和从其他国家入籍的移民。这类加拿大公民是可能被剥夺国籍的,比如:触犯严重的刑事罪行、叛国,或者参与恐怖活动、盗窃国家和商业机密、从事间谍活动等等。
在C-6修正法案下,联邦政府唯一能取消国籍的理由是在申请过程中造假。另外在新法案中,即使当事人公民资格被取消,也将享有申诉权。
2017年秋天开始
缩短入籍时间
C-6修正法案主要修改内容包括,缩短入籍时间。移民申请入籍所需要的居住时间从现在的6年住满4年,改为5年住满3年。留学生和工签人士移民前待在加拿大的时间也可计算在内,他们的居留时间以50%折算,最多可计算一年。
换言之,在加拿大读完大学的留学生,在拿到枫叶卡之后,只需要再住满2年就有资格申请入籍。
54岁以上免语言测试
此外,C-66公民法生效后也降低了语言要求:入籍豁免语言测试的年龄由64岁以上降低至54岁以上。
2018年初开始
2018年年初开始, C-66公民法中的其余细节将全部实施。也许就像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入籍部长Ahmed Hussen近期在多伦多一个会议上强调:“我们的目的就是能让所有移民,尽可能成为加国公民。”
对比美国连拿工签都需要抽签;
澳大利亚宣布收紧澳洲公民入籍资格...
加拿大真的是在竞争全世界
最容易入籍的国家的路上越走越远...
本文转载自加拿大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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