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桩惨痛的北京高中生案件,终于开庭审理了...
2016年5月19日晚,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高一16岁女生姚淑(化名),遭该校另一班级17岁男生王恒(化名)强奸后勒死。
被害人,姚淑。图片来源:前街一号
凶手王恒和朋友的合影,红圈标记为王恒。图片来源:前街一号
案件的大致经过:
姚淑与王恒均为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高一年级学生。
2016年元旦,担任学校晚会主持人的姚淑引起了王恒的注意。王恒被姚淑的美丽吸引,晚会结束后,17岁的王恒向同学要了姚淑的微信,并加为好友。
2016年2月份,王恒向姚淑表达了爱意,但姚淑以学习为由拒绝。
2016年4月份,因王恒在校内造谣姚淑抢了同学的男朋友,感觉名誉受损的姚淑,在教室内与王恒打起来,姚淑用手机砸向王恒的脸。
2016年5月19日,案发当晚王恒给姚淑打了一通电话,约她去学校的601教室。该教室原是学校准备的老师办公室,也是整个教学楼唯一没有监控的教室。
案发地点
惨剧就在此时的这里发生了...
虽然王恒在庭审时并没有回答作案的具体细节,但是根据尸体检验和现场痕迹分析,专家认为受害人姚淑在受到性侵害前遭受多次暴力攻击,受害人强烈反抗、挣扎,在受害人丧失抵抗后,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进行性侵害的犯罪过程来解释姚淑被杀害更为合理。
19日晚10时02分,王恒从学校翻墙外出。
19日晚11时39分,王恒打车到北京市区入住一家酒店,并在该酒店浴缸内企图割腕自杀未果。
20日早上,王恒将涉嫌杀人的事情告知其母。7时许,王恒在被母亲送往医院的路上,用其母亲的手机打电话报警,称自己过失将姚淑杀害。
随后,王恒被警方带走,并承认19日晚用胳膊勒死了姚淑。
2017年4月19日,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庭审时,王恒称发生性关系是姚淑自愿的,拒不承认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
检方认为,王恒以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姚淑发生性关系,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王恒实施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然而,最后这么一句“不满18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激起了许多网友的愤懑:
未成年保护法到底是在保护谁?不满18岁就是为非作歹的免死金牌么?虽然最终的判决还没有出来,但是不难估计,结局肯定会让大家无法接受。
更会让死者的母亲无法接受...
姚淑的母亲,李女士表示,自2016年5月19日案发至4月19日开庭,过去了整整11个月,在这段时间,她每天都会做噩梦,梦到一直在找女儿,抓着女儿的手不放。
女儿生前的甜美笑容
事发后,“我拼命查清事实真相,还女儿清白,调取了大量的证据证实王恒强奸姚淑后将其杀害,并且是有预谋的,相关证据已经提交法庭,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王恒犯有强奸罪、故意杀人罪。”
如今泪流满面的李女士
只是法律,毕竟是法律,人情终究是人情...而被称为犯罪天堂的加拿大,又到底会是怎样呢?
静静等待4月25日,多伦多留学生王浩志被打致死案的再一次庭审。
愿每一个真相都可以被证明。
本文来自:加拿大留学生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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