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蔡先生在加拿大的移民之路很不顺,先是受中国警方通缉,导致难民申请被拒;后来和加拿大的婚外情人结婚,婚姻担保移民又被认为不真实而被拒;上告法院又被拒。
据加拿大联邦法院文件,2004年,蔡在中国认识了加拿大公民朱女士。大约2年后,已婚的蔡与离婚的朱发展了婚外情。2012年9月,蔡以游客身份抵加。2013年3月,中国警方发出对蔡的逮捕令,并通知了加国。
2013年4月,蔡与前妻离婚结案,同年5月,加国边境署(CBSA)就蔡被中国警方通缉一事约谈了蔡。根据加拿大的法律,中国警方对蔡的诈骗指控在加拿大可判最高14年徒刑,超出申请难民的最高10年的限制,所以蔡的难民申请也无望获批,面临被驱逐出境。
蔡于CBSA约谈的次日与朱结婚,然后于11月申请遣返风险评估(PRRA)。蔡的PRRA被拒,但上告后被法院判重审,并于2015年7月获准居留,但不能申请移民。
婚姻担保移民受怀疑
2014年5月,朱担保丈夫蔡移民加拿大。2015年12月,移民部约谈了蔡和朱,发现不少疑点,最后于今年1月通知他们婚姻担保移民被拒。
移民官对蔡与朱的婚姻主要的怀疑是:两人对开始同居的时间答案不一;蔡和朱的婚外情长达7年,但没有提交相关证据;最大的怀疑还是他们结婚的日期,正好在CBSA约谈并通知要驱逐的第二天;蔡在CBSA约谈前已经知道中国警方要逮捕他,CBSA还同时约谈了朱,但是朱却称直到婚后才知道蔡被通缉。
蔡表示,他和朱是真心相爱,移民官不应拒绝他的移民申请。2016年,蔡到多伦多的联邦法院上诉。
2016年11月,联邦法官麦伟(Glennys McVeigh)在多伦多表示,移民官与蔡和朱面谈后做出了公正合理的决定。这意味着蔡不能移民加国。
婚姻担保移民须真实
华裔移民顾问黄国为称:婚姻担保移民要符合两个条件,移民部才认为是真结婚:第一,结婚的意图是真的;第二,不是因为需要移民才结婚。
有些人认为某人被移民部拒签后,就不可能通过婚姻的方式移民加拿大。黄国为表示,不是这样。比如,难民申请被拒后,如果他妻子在CBSA寄出遣返信之前提出担保他移民的申请,他就可以暂时留在加拿大,直到移民官决定他是否能移民。
来自:加拿大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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