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火爆房市中的偷漏税问题,加拿大税务局(CRA)目前正在加大力度打击。CRA增加了对地产交易的审计工作,发布新规对房屋销售进行规管,还修改条规,要求今年起业主在报税时对自住房销售要上报。最近CRA处理的一些税务案例也显示了其严厉打击地产交易中偷漏税问题的决心。
CRA表示,今年早些时候,CRA对在大多地区(GTA)的地产交易进行了更严格的审查,而在最近,CRA对卑诗省的地产交易也进行了积极的监控和审计。 CRA将审查重点放在地产行业的几个领域,其中包括:来源可疑的资金; 房屋炒卖行为;买卖新房及显著装修过的房屋,未申报GST(商品与服务税)/HST(统一销售税)以及新房返税; 未报税的资产增值等几方面。
处罚663例 总罚金达1,250元
据《金融邮报》报道,CRA称,从2015年4月至2016年9月底,它在安省完成了13,403宗交易的审计,总共追缴了2.104亿元的税款。在同一期间,CRA在卑诗省审计了2,366宗交易,追讨回 3,030万元的税款。CRA还规定,如果民众在报税时故意虚报,除了应缴的税外,还将被罚以应缴税金额50%的罚金。在这期间,CRA对更多的交易进行了审计,CRA共实施了663例处罚,总罚金高达 1,250万元,最高的单票罚金高达250万元。
上个月,为收集居民自住房的数据,CRA修改了长期以来一直延用的条规,即如果业主有资格获得自住房的减免,业主在出售自住房后,在报税时无需上报。新规要求从今年起,业主报税时,必须将自住房的销售上报,还需在报税表的Schedule 3上,对自住房进行指定。
CRA也追踪那些在地产交易中个人进行GST / HST退税欺诈的行为。GST / HST退税允许那些购买新屋或对房屋进行大幅度整修的业主,获得部分GST税或HST联邦部分税的退税。
但是,要获得退税有个主要条件,即新屋以及被整修的房屋必须是业主或其亲属的自住房,此外,如果业主在一开始就打算将房屋倒卖,就无资格申请退税。
涉嫌炒房 申请新屋HST退税被拒
CRA在本月初,对一宗与GST/HST退税相关的最新的案例作出了裁决,该案涉及安省一对夫妇,他们本想对其在安省Milton购买的新屋申请HST退税,他们的购房协议于2011年10月签订,房价为425,000元,房新屋交接日是2013年4月10日。但是他们于2013年4月21日立即将新屋以517,000元挂牌转售,售房广告中还称房屋全新从没入住过。此房挂牌后不久就以51万元左右售出。
CRA拒绝了这对夫妇的退税申请,CRA认为,根据他们当时居住的以及工作的地点,以及根据他们后来买的、后又入住的房子,与新屋大小及价格上有较大的差异来判断,他们买房时从来没有打算入住过。
在税务法庭上这对夫妇辩称,是因为当时他们的财政和就业情况发生改变,他们才不得不在新屋建好后转卖,夫妇称女方的母亲曾经临时在新屋住过,有亲属在新屋住过应该符合退税条件。
但无论是CRA还是法官都对此表示极大怀疑,因为其卖房广告称该房屋全新无人入住过。法官还查了新屋那几天的水电气账单。新屋用水是0立方,煤气和电也没有怎么消耗。因此,法官裁定这对夫妇不能申请HST退税。这新屋销售增值的那部分,这对夫妇也不能享受免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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