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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男子从加拿大带回10只活体龙虾回中国!!遭全体没收予以销毁! [打印本页]
作者: 新闻组-宇晗 时间: 2016-12-5 10:55
标题: 一男子从加拿大带回10只活体龙虾回中国!!遭全体没收予以销毁!
近日,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郑州空港口岸从一名入境旅客的行李中,截获一批非法携带入境活体水生动物——大龙虾,这在河南口岸尚属首次。
2016年12月3日,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郑州机场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检疫查验来自加拿大温哥华3U8502航班时,从一名乘坐该航班的男性旅客携带的行李中截获10只活体大龙虾。该批大龙虾平均体长40cm,总重量为4.9公斤。经质询,该批大龙虾是携带人在加拿大购买,拟带回国内食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均属于禁止邮寄进境物。这种来源不明、渠道未知的大龙虾本身可能是外来入侵物种,也是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主要传染源和传播媒介,具有严重威胁人体及其他生物健康安全的潜在风险。此次截获的10只大龙虾,携带人未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且不能提供相关检疫审批证明,检验检疫人员依法对其实施截留销毁处理。
来自:蒙城华人网
作者: scotthua 时间: 2016-12-5 11:16
还应该抓起来!
作者: 白饭鱼 时间: 2016-12-5 15:53
看来河南海关的干部今晚要开小灶,一定要销毁干净
作者: magicaaaandy 时间: 2016-12-5 16:32
白饭鱼 发表于 2016-12-5 15:53
看来河南海关的干部今晚要开小灶,一定要销毁干净
不会被吃了的,我同学就在边检,全部都是销毁,现在挺严格的,他们没查到的无所谓,查到了,没收了的全部登记在册,一律销毁,他有时候看着挺贵的东西销毁也挺虐心的,不过都得按规定办。
作者: longlongago 时间: 2016-12-5 19:23
没罚款?
作者: 273198059 时间: 2016-12-6 02:48
今天我是可以吃龙虾了,国内龙虾五百多一只
作者: uYyNskwX6v 时间: 2016-12-6 09:51
还应该巨额罚款呐! 要让他长记性,杀鸡儆猴啊!加大犯罪成本,加拿大就是这么办的。
作者: sunnysuen神神 时间: 2016-12-6 10:38
今晚领导家里加菜了,龙虾宴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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