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一名华裔女子为了把女儿送入当地一间私立名校,请一位熟人帮忙,并且以买下对方670万元(加元,下同)的房产为条件。结果女儿没能进入名校,于是女子拒绝了房产交易。但是当她索要10万元买房定金时,被对方一口拒绝。这名女子于是告到卑诗省最高法院。
韩梅在诉讼中称,她以为只要买下这幢房屋,就能把女儿送进私立名校。
根据法院接到的这宗民事诉讼,韩梅(音,Mei Han)称,她的熟人在私立女校York House对街拥有一处房产。对方提议,如果韩梅买下这幢房屋,再将房子租借给该学校,那么作为交换条件,她的女儿Olivia就可以入读York House的4年级班。
韩梅说,她在去年12月支付了10万元作为买房定金。但是两个月后,York House告诉她,学校不收Olivia。
韩梅在诉状中称,这位熟人宋丽丽(音,Lili Song)并没有帮她与York House讨论这项安排。她要求拿回定金。
诉状在今年夏季提交法院后,宋丽丽在9月作出回应,否认与韩梅有过任何安排Olivia入读York House的协议。她称10万元是不可退的定金,是韩梅拒绝了买房交易。
宋丽丽在回应书中说,她答应协助韩梅,与York House的行政职员私下提出韩梅有意送女儿入读该校,为此,她还向该校提供了一份推荐信,并给了韩梅一些建议。
宋丽丽从来没有保证过韩梅的女儿可以入该校,她也没有以任何方式要求韩梅支付酬劳。
York House(上图)成立于1932年,位于温哥华富豪区Shaughnessy,是一间独立运营的私立女校,一直是卑诗省排名最好的私校之一。
根据该校的网站介绍,学费一年近2万加元,新生注册费2500元。
York House通讯主任表示,该校并不了解这宗诉讼,且诉讼与该校无关。
“York House的入学标准很严格,任何有钱家庭或第三方想要为入学施加影响,是行不通的。”
韩梅说,她最初于2015年9月想送女儿进York House,但她知道很难,于是找朋友和认识的人帮忙。
她称宋丽丽陪她与学校官员见面,当时校方称要有学生转出,Olivia才可能入校。
“但宋丽丽私下告诉韩梅,除了正常途径,她还有其他办法让Olivia入读该校,只要韩梅愿意作出一大笔捐款。”
根据法庭的诉状,宋丽丽拥有的房产位于York House所在街道的对面。韩梅称,宋丽丽告诉她,如果以670万元买下这间房子,她就不用捐钱,而是可以把房子租借给学校。
但是宋丽丽称,她没有向韩梅提出购买房产,是韩梅主动要买,她答应卖给韩梅是因为对方一直想送女儿进York House。
韩梅在学校拒绝接收女儿后,就告诉宋丽丽无意再买房。但是宋丽丽应双方签有房屋买卖协议,10万元定金不可退。
目前,法院还没有批准这宗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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