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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 在蒙特利尔买了房子,女友要我加上她名字…… [打印本页]

作者: jackwu    时间: 2016-7-12 11:59
标题: 求助 在蒙特利尔买了房子,女友要我加上她名字……
第一次发帖求助,和女朋友同居了很久了,房子是我来这读书的时候爸妈给买的,也不大,就一室一厅加一个书房。全部的首付加还贷都是我爸妈出的,所以我们是知道的,这房子在加拿大的法律制度下一直会是属于我们的…

女朋友爸妈觉得女儿跟了我很久了,该是谈婚论嫁的时候,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一样,我们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就涉及到很多现实问题。比如,女朋友她妈就让她叫我在结婚之前把房子里填上她的名字,女朋友跟我提的时候说是为了她妈妈安心,不然嫁了我怕我哪天把她女儿甩了,什么也得不到,没有保障,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目前为止我还什么都没说,我也没告诉她妈妈,就算现在加上她女儿的名字,这房子全是我家出的钱,就算以后要离婚(不可能的),这房子他们也分不去undefined,何必多此一举呢,但是我又怕我告诉了她们,她们又来给我提其他条件。难道就这么给她把名字加上?到时候又要惊动我爸妈,不知道我妈那个倔脾气能理解不。不过还是想感叹一下国内人的思维… 不是你的东西为什么要想着占有呢?

作者: Makoto    时间: 2016-7-12 12:07
匿名 发表于 2016-7-12 11:06
以后要离婚.... 這間房子算她的.. 就算沒有她的名字, 也是算她的...
除非, 她肯簽署, 婚前協議書... ...

正解
作者: Mo小白    时间: 2016-7-12 12:10
女方结婚出钱吗?如果不出的话,我觉得房子不应该写上她名字
作者: daai    时间: 2016-7-12 12:23
匿名 发表于 2016-7-12 11:06
以后要离婚.... 這間房子算她的.. 就算沒有她的名字, 也是算她的...
除非, 她肯簽署, 婚前協議書... ...

好歹你只是一室一厅、还只是蒙城不值钱的房子、你说你要是有个北京的别墅、你女朋友父母得闹成啥样啊!我一直无法明白人的眼光为何只盯着眼前那些短浅呢?不过凡事不能一概而论、或许你女朋友觉得你不够爱她、可能会想要通过要求加上她的名字来进一步肯定你对她有多爱!不过即使这样、也不应该分老人的钱、不管任何情况都不应该占有老人的钱、还要不要脸了!分了吧!重新找!格局太小了真受不了!

为了这点钱 真闹腾

作者: jackwu    时间: 2016-7-12 13:28
daai 发表于 2016-7-12 11:23
好歹你只是一室一厅、还只是蒙城不值钱的房子、你说你要是有个北京的别墅、你女朋友父母得闹成啥样啊!我 ...

我女朋友也是跟我说的她家里面的人是这样想的,我还是再去跟她沟通下吧。主要是觉得还贷也是我爸妈在还,写上她名字就有点不合适了
作者: 天寒不加衣    时间: 2016-7-12 13:29
总感觉,谈钱就不要谈感情,谈感情就不要谈钱,你让女朋友以后还贷款,如果不愿意的话,最好弄个婚前财产公证
作者: daai    时间: 2016-7-12 13:29
匿名 发表于 2016-7-12 12:25
哈哈哈你回错了不是我是楼主啊lol

丑大了

作者: 小磊coffee    时间: 2016-7-12 13:30
哥们你不是一个人,以前就有人问过了,我也有同样的情况,没办法,谁让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
作者: shari    时间: 2016-7-12 13:31
能理解女方父母的担忧,毕竟现在离婚太普遍,要些保障也可以理解。
作者: jackwu    时间: 2016-7-12 13:33
匿名 发表于 2016-7-12 11:06
以后要离婚.... 這間房子算她的.. 就算沒有她的名字, 也是算她的...
除非, 她肯簽署, 婚前協議書... ...

这房子本来就是婚前财产,怎么可能算她的,而且是我父母出资买的
作者: 起名字好烦啊    时间: 2016-7-12 13:34

不管是不是什么婚前财产,不管是不是你买,只要房子是你名下,而且你们同居够两年的话,女方就有权分你这个房子,这是加拿大法律,不知道吗
作者: jackwu    时间: 2016-7-12 13:35
Mo小白 发表于 2016-7-12 11:10
女方结婚出钱吗?如果不出的话,我觉得房子不应该写上她名字

她家当然会出嫁妆,但是我们家也出彩礼啊?这房子是我爸妈买的,再搭上房子不太合适吧?
作者: daai    时间: 2016-7-12 13:36
jackwu 发表于 2016-7-12 12:28
我女朋友也是跟我说的她家里面的人是这样想的,我还是再去跟她沟通下吧。主要是觉得还贷也是我爸妈在还, ...

那只是借口!她到底如何想、你最清楚了!她受不受家人摆布、思想读不独立、相处一个月就足够知道了!不过你们可以写个借条给你父母啊、这房子以后就你们自己还呗!首付也慢慢还你们父母。这样她要加名字就加呗、(虽然我接受不了啃老)不过按照很多国人传统、男方父母出钱首付或全款也是正常现象!说白了、你倆的情分就没到那份上、才会这么计较!

作者: jackwu    时间: 2016-7-12 13:39
shari 发表于 2016-7-12 12:31
能理解女方父母的担忧,毕竟现在离婚太普遍,要些保障也可以理解。

感情的事情用钱是没法得到保障的,我认为
作者: 观望    时间: 2016-7-12 13:40
http://divorce-canada.ca/common-law-separation-in-canada

只要同居超過2年, 你們就是common law...
你的所有資產, 她都有份~ 除非你們簽署婚前協議書...
如果是結婚, 然後離婚....... 最少要有一半你的資產給她... 這個已經是最好的... 正常的是80%都要給你老婆... + 膳養費 如果孩子是你老婆的....
所以在這裡離婚的男人很多都破產... 可能快要60歲, 但是身文分文. 還要把所有賺的錢給前妻養小男人~
作者: 唐离离    时间: 2016-7-12 13:42
不结婚她都能分,common law
所以你还是把她名字加上吧,让他们家里安心,反正加不加都能分
作者: shari    时间: 2016-7-12 13:42
jackwu 发表于 2016-7-12 12:39
感情的事情用钱是没法得到保障的,我认为

但是至少感情没了的时候不会让她损失到一无所有
作者: jackwu    时间: 2016-7-12 13:43
天寒不加衣 发表于 2016-7-12 12:29
总感觉,谈钱就不要谈感情,谈感情就不要谈钱,你让女朋友以后还贷款,如果不愿意的话,最好弄个婚前财产公 ...

主要是中国人一说到婚前财产公证就会拉下来,别说我女朋友了,她妈肯定有意见
作者: jackwu    时间: 2016-7-12 13:44
观望 发表于 2016-7-12 12:40
http://divorce-canada.ca/common-law-separation-in-canada

只要同居超過2年, 你們就是common law...

难道不是谁出钱归谁吗?买房和贷款都是我这边在还,房子也是 写的我的名字
作者: daai    时间: 2016-7-12 15:14
jackwu 发表于 2016-7-12 12:44
难道不是谁出钱归谁吗?买房和贷款都是我这边在还,房子也是 写的我的名字 ...

加拿大法律规定、只要有第三方证明你们同居几年以上、你的房子就是你们共同拥有的;如果结婚了就更加共同财产!

作者: Mo小白    时间: 2016-7-12 15:52
daai 发表于 2016-7-12 14:14
加拿大法律规定、只要有第三方证明你们同居几年以上、你的房子就是你们共同拥有的;如果结婚了就更加共同 ...

我觉得这样挺好,国内就是离婚成本太低了,才会各种外遇各种小三

作者: Amy1926    时间: 2016-7-12 16:25
这是加拿大,不是中国,别带着那套婚前后婚后财产过来生活,你们同居两年,主要是你名下的东西,都要分,除非你们另外有协议。而且,如果你斤斤计较那么多,其实你爱的还是自己,同居是为啥?别太幼稚
作者: bentiancai    时间: 2016-7-12 16: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诗Pennie    时间: 2016-7-13 00:39
是的 加不加都无所谓 方正她都有一半 这也省的纠结了

作者: jackwu    时间: 2016-7-13 10:29
bentiancai 发表于 2016-7-12 15:56
不知道楼主家是哪里的,得看你们家出多少彩礼,几万和几十万还是差别挺大的
...

我们这边一般是出彩礼女方要回礼的,差不多持平吧
作者: jackwu    时间: 2016-7-13 10:30
小诗Pennie 发表于 2016-7-12 23:39
是的 加不加都无所谓 方正她都有一半 这也省的纠结了

就说现在我们还没结婚,但是我们住一起2年房子已经算她一半了吗
作者: Yao2016    时间: 2016-7-13 10:41
只要充足证明两人同居两年以上(无论是否办理结婚证)均视为合法夫妻,除婚前公证一方所放弃财产外所有财产均为两人共同拥有,各占百分之五十希望对你有帮助

作者: nono2jay    时间: 2016-7-14 00:02
法律的重要性啊  common law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感情好会在乎这些么

作者: 小诗Pennie    时间: 2016-7-15 00:57
jackwu 发表于 2016-7-13 09:30
就说现在我们还没结婚,但是我们住一起2年房子已经算她一半了吗

你真的想查 可以在网上查资料 这种关系叫做common law 另外我觉得是你的财产 你有分配权

作者: 小霸王    时间: 2016-7-16 22:18
你要是在不想加,教你父母一人过来 把你名字换成你父母名字,直系亲属赠予,没有一分钱税,找个律师500块办理,其实一室一厅还在这地方也值不到几个钱,还是找个你心甘情愿加她名字的再结婚吧

作者: 水生    时间: 2016-7-17 23:05
够渣。。。呵呵

作者: zoulamca    时间: 2016-7-18 20:43
个人意见 房子卖了 然后一人出一半的钱,既然他们家里这么想,就要公平点。
作者: zoulamca    时间: 2016-7-18 20:48
jackwu 发表于 2016-7-13 09:30
就说现在我们还没结婚,但是我们住一起2年房子已经算她一半了吗

如果你是在BC省,你得分她一半,在魁省是不需要的,所以别结婚了。
作者: jackwu    时间: 2016-8-11 16:56
水生 发表于 2016-7-17 22:05
够渣。。。呵呵

其实我本来是准备加上的,但听对方这么一提感觉怪怪的

作者: jackwu    时间: 2016-8-11 16:57
小霸王 发表于 2016-7-16 21:18
你要是在不想加,教你父母一人过来 把你名字换成你父母名字,直系亲属赠予,没有一分钱税,找个律师500块办 ...

其实我是准备要加的,但是从对方口中说出来始终觉得挺奇怪

作者: jackwu    时间: 2016-8-11 16:57
nono2jay 发表于 2016-7-13 23:02
法律的重要性啊  common law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感情好会在乎这些么

就是很感慨,感情过不了钱这关

作者: jackwu    时间: 2016-8-11 16:58
Yao2016 发表于 2016-7-13 09:41
只要充足证明两人同居两年以上(无论是否办理结婚证)均视为合法夫妻,除婚前公证一方所放弃财产外所有财产 ...

谢谢!

作者: jackwu    时间: 2016-8-11 16:58
Amy1926 发表于 2016-7-12 15:25
这是加拿大,不是中国,别带着那套婚前后婚后财产过来生活,你们同居两年,主要是你名下的东西,都要分,除 ...

就是感觉有点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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